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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不读红楼又何妨

http://www.newdu.com 2017-11-23 国学网 李国文 参加讨论

        读书,目的无非有二,一曰求知,一曰消遣,这两者,界限也不是非常泾渭分明的。求知的阅读,未必得不到消遣的效果,同样的道理,消遣的阅读,也应该能够获得求知上的满足。至于文学作品的阅读,消遣,通常都是第一位的,求知,则是次而又次的事情了。我认为,凡读《红楼梦》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为了消遣,求知者,顶多也就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样子。别小看这零点一,感觉很少,其实以中国读书人口来计算,那可不是小数目。因此,中国的红学家才特别特别地多,而且多到可怕的程度。
        红学家一多,就容易生事。最近有些红学家表现出一种焦躁的情绪,就是因为有人作了调查,居然有对《红楼梦》死活读不下去的读者,便不很开心了,这当然大可不必。于是,唠唠叨叨,犯了祥林嫂的毛病,这怎么可能呢?这怎么得了呢?这怎么应该呢?这怎么能如此对待中国文学的瑰宝呢?这怎么,这怎么地说了许许多多。其实,对一本书死活读不下去,是一种谁都会碰上的阅读现象:有的人喜欢读节奏明快的文学作品,有的人喜欢读耐咀嚼、耐品味,余韵悠长的文学作品;有的人喜欢文学作品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实实在在,有的人喜欢读完一部作品后,所享受的“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那空灵邈远,绕梁三日的感觉。有的人喜欢《水浒传》砍砍杀杀,血飞肉溅,不一定喜欢《红楼梦》的卿卿我我,尔侬我侬;同样,喜欢《红楼梦》里那种缠绵精致,妩媚婉约,肯定受不了《水浒传》里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是最起码的真理。所以,不读红楼又何妨。
        为求知,阅读的选择面可能较小,给你哪本就得读哪本,譬如教科书。而消遣,那就等于进入了大展手脚的广阔天地。尤其到图书馆,若能进入书库,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脾胃,愿意挑哪本就读哪本,那是何等快乐?然后选中三本五本,背回家去,或坐或躺,读得下去就读,读累了放下,那种选择的自由,恐怕就是消遣读书的最高境界了。这时候,你就觉得中国古代的线装书,是多么了不起了。薄、轻、软,直排,可卷可折的文言文书籍,最适宜懒人卧读了。我是懒人之一,我特别愿意临睡之前翻翻书,厚书一般都不在选择之内,撑一会儿胳膊就酸了,白话文总要掀页,动作频繁,也蛮麻烦,文言文最好,看着看着,就入梦乡。王云五的万有文库,有一部十六分册的《石头记》,附有插图和多家评点,独不收自作多情的脂砚斋,堪称一绝。此书除了字体稍小一点外,我认为应该是最好的《红楼梦》版本,我就是从那部书一本一本读这部不朽之作的。
        鲁迅在《病中杂记》里,赞美了线装书的优越性,因为西装革履的精装书,只能正襟危坐地阅读。一部书,太厚,太大,太重,是有一点巨无霸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我记得有一部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的名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那是我的一部死活读不下去的书籍。上世纪八十年代,此书相当风行,大有不读此书,焉谈文学之势。那书很厚,二百多万字,超过《红楼梦》数倍,比一块砖头要重。我读过,读不下去,书重是一个问题,节奏慢,枝蔓多,是影响阅读速度的障碍。屡次放下,屡次拿起,一直读到九十年代,也未能啃完。后因我的视力衰退,终于只好放弃。早先之读,说真的,有点虚荣心,还有点怕落伍;后来,上了点年岁,觉得这点虚荣心很屁,怕落伍就更屁,索性就白丁吧!
        应该承认,除个别才子外,大多数人的年岁增加与阅读量是成反比的。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阅读,到初中高中的广泛阅读,到大学四年,到初涉社会,三十出头左右,便是目的性比较明确的阅读了。在这期间,随着年龄增加,阅读数量大,投入阅读的时间也多。四十不惑以后,再往五十、六十奔,随着年事日高,视力衰减,阅读的冲击波也不再强烈。最初我读节本《好兵帅克》,没把我笑死,后来全译本出版了,再读时只是偶有莞尔之感。因而阅读兴趣,阅读数量,阅读时间,一年不如一年,若要认真阅读一本书,肯定是选之又选,少之又少。
        还是年轻人厉害,二三十岁,正是阅读旺期。假如有功夫到社交网站的征友栏,或到某些城市的相亲大会看看,很多女孩子都把“爱好文学”列为自己的一项很拿得出手的待婚条件,这说明,她们和同龄的男孩子,是这个时代阅读的主力。这些人当中,除了大多数会为黛死钗婚的结局流泪者外,难免也会有一些死活读不下去《红楼梦》的。
        也许因为我读不下去《追忆似水年华》,还有一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能理解那些读不下去《红楼梦》的读者,他们肯定有他难以卒读的隐衷。因此,能将《红楼梦》读下去,享受那份阅读的美感,是好事。如果你不想当红学家的话,当然也不必非读五遍不可,认为这部书好,必须读五遍,不读五遍,连荣宁二府的门,也没进去,那就是矫情了。至于读不下去《红楼梦》,享受不到这份美味大餐的读者,也不必遗憾。这天底下,好书有的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只要阅读,开卷有益,是一定的。
        死活读不下去,并非只有这部《红楼梦》,类似的命运,中国有之,外国亦有之。司马光倾毕生之力所著《资治通鉴》,篇幅庞大,三百多万字,他就说过,好多朋友慕名而来,借阅此书。事后,他发现所有这些借走阅读的人,除了一位以外,都未真正读完。我还记得曾经拥有过一本英国作家查尔斯·兰姆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tales from shake-speare),不是原版书,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商务印书馆翻印的英文普及读物。一直到文革开始,我怕惹事,与许多封资修的书一起卖给收破烂的了。现在回想这本书当年在英国出现,说明像莎士比亚这样的大师,这样的名著,肯定也是因为有人死活读不下去,才有人编写这类故事梗概式的读物。伦敦的诗人济慈的故居里,在客厅的一角,放着一部比我国《永乐大典》阔大两倍,厚度为五倍的伊丽莎白年代版《莎士比亚全集》,因为太大太重,专为这部不朽之作,订做了一座阅读台,翻阅可以,想捧读,恐怕就有资格进举重队了。或许有鉴于此,查尔斯·兰姆便改写出来这部书,填补死活不读莎翁原作的读者空白。
        因此,我是不大赞成“必读书”这样一种提法的,道理很简单,那些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一直到这部必读书问世之前的中国人,不也好好赖赖地活过来了么!所以,清代有《红楼梦》,是清代文学史的光荣,唐宋元明诸代,没有《红楼梦》,他们的文学史照样辉煌。如果我们未能在《红楼梦》这部书中,领略其美学价值,往前,唐宋元明,往后,民国当代,甚至到眼下很多人颇为鄙视的网络小说、手机小说,同样,也会寻找到阅读的愉悦,欣赏的满足,心灵的呼应,情感的充实。消遣阅读,得此四美,夫复何求?
        所以,重复一遍,不读红楼也无妨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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