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各种比赛特别是体育比赛的报道,“三甲”这个词使用频率很高,但都是把“三甲”当作前三名——用错了。 “三甲”源自我国始于隋唐的科举考试制度。以清代科举为例,分四级:童试包括县、府、院试,考中者为生员,通称秀才;乡试是省级考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是全国性考试,考中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在宫中主持,也叫廷试。贡士均可参加,以成绩高低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 《辞源》有“三甲”条目,引用《宋史·选举制》指出“三甲”的由来:“太平兴国八年,进士诸科,始试律义……进士始分三甲。” “三甲”人数各个朝代不尽相同,以清光绪癸卯科为例,共录取进士360人:一甲3人,二甲183人,三甲174人。如此看来,前三名只是一甲而非“三甲”,“三甲”是殿试中榜进士中的末等即三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