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员章服制度表
注: 1、“鱼袋”是唐、宋时官员佩戴的证明身份之物。 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始,赐五品以上官员鱼袋,饰以金银,内装鱼符,出入宫庭时须经检查,以防止作伪。武则天时,曾改佩鱼为佩龟。宋代不再用鱼符,而直接于袋上用金银饰为鱼形。 2、“带”: 指皮革制的腰带。“金带”、“玉带”、“银带”是指装饰革带用的金、银、玉制品,称为“带銙”。皮革制的腰带上面套有锦缎带套,带銙就缀在带套上。带銙的数量多少取决于官员的级别地位。有的记载说:一、二品官员用金带,三、四、五、六品用犀带,七、八、九品用银带。 3、武后延载元年(694)规定:文武官员三品以上着绣袍,上面所绣图案为:诸王为盘龙、鹿;宰相为凤池;尚书为对雁;十六卫将军各卫分别是:麒麟、虎、鹰、牛、鹘、狮子、豸等,并绣文字于其上。 4、服色以散官为依据,并不根据现任职务。 资料来源:刘昫《旧唐书·舆服志》,欧阳修、宋祁《新唐书·车服志》,王溥《唐会要》31卷、32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