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我国较大而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人口居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第4位,主要聚居于贵州、湖南、湖北、四川、广西、海南、云南等地。苗族医药起源于苗族人民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历史悠久。其中,苗族的巫医、医术和苗族人奇特的医疗技术以及令人生畏的“见血封喉”毒药等都是它发展过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苗族的先民在长期实践中创立了自己的医药,在苗族的村寨及苗族的古歌中,常流传这样的歌谣:“千年苗医,万年苗药”,“一个药王,身在四方,三千苗药,八百单方”。贵州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将药物分为冷药和热药两大类,认为甜、麻、香、辣属热药,用于治冷病,归冷经;酸、苦、涩属冷药,用于治热病,归热经。湘西苗族医师认为药有止、补、通、散功能,并总结出“以热治冷”、“以冷治热”、“以通治闭”等用药规律。苗族医药的特点,以单方较多,复方较少。”多为一方一病。 苗医总结出不少口诀,如“爬不得坡,离不开矮陀陀”, “上不得坎,离不开倒触伞”,“打得一身垮,离不开四块瓦”,“打得一身粉碎,离不开四叶对”,“要得一身松,离不开木通”,“周身发麻,离不开乱头发”等。苗族医药另一特点是其药物具有奇特功效和神速的疗效。如湘西苗医的伤科医术特别著名,有“刀伤枪伤,痛不可支,一经敷药,血痛立止,肿胀渐消,不数日而愈”。严重枪伤经敷药后不但可生肌,而且可使子弹退出。北洋总理熊希龄曾对此称赞说:“子弹无足自退出,全凭苗医华佗功。”因苗医疗效显著,贺龙元帅在湘鄂川黔边区进行土地革命斗争时,也多次指示部队“要动员苗族医药师随军前进”。 在苗医的发展史上,有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着"巫医合一"的特点。此时的巫医治疗疾病并非个别现象,而是一个历史现象。巫师是苗族早期社会的一种分工,他们又是苗族最早的知识分子。由于医药经验的积累,有一部分巫师掌握了一些医疗技术,施行巫术的同时还用草药和其他方法治病。后来,随着巫医社会地位的下降,部分巫医分化成了职业苗医。由于对许多疾病的发生无法解释,对危重病的发展无法理解,只好求助于鬼神而与巫"合作",即彼此利用又互相对峙,形成"巫医一家、神药两解"的局面。据黔东南10个县的调查统计,巫与医并用的现象到现在某些局部地方仍然存在 苗族医药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他们以自己的创造精神和民族文化形式创造了自己的传统医药,成为我国各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苗药的药效显著,故近年来贵州在开发苗药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对苗族医药的深入研究,相信不久的将来,苗族医药将会为人类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