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礼亲 礼亲(资料图 图源网络) 能遵照父母的意愿行事是一方面,进一步要求按国家的标准行事,正是把孝纳入政治的范畴。《论语·为政》中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从政,孔子引《书》中的话回答:“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然后说“是亦为政,奚其为政”。我在家孝敬父母,友于兄弟,在社会的最基层中做出榜样。就是从事政治活动,这就对孝赋予明确的政治含义。例如曾子问孔子:“如果国君死去,殡了起来,又赶上父母之丧,应该如何对待呢?”孔子回答说:可以先在家里为父母守孝。一旦国君那里有事,就要立即前去,早晚守候在国君那里。就是说:国事大于家事,国丧大于家丧,依此对待父母也是尽孝。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曾子病危中,一阵清醒时,忽然发现自己铺的席不合当时的礼制,便令儿子换过来。其子知道偶一搬动他就要送命,但曾子很严厉地用礼的标准训斥儿子,其子只好给他换了席。这一换,马上死了。古人赞扬他的死合于礼。 6、谏亲 不应盲从父母(资料图 图源网络) “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是宋明以来儒学处于没落阶段,把一个孝字歪曲后变成愚孝的语言。孔子十分强调孝敬父母,遵照父母的意愿办事,但却有好事与坏事的区别,对坏事不应盲从。因为父母对一些问题往往认识不对,也不可避免地犯错误,如果子女任由父母的错误发展下去,那不是孝,而是不孝。《论语》中早就记载着孔子说“事父母几谏”的说法,发现父母有错误后,马上不停地(或多次)谏诤,使他们改正错误。当然,又有其局限性,后面是如果看见父母不同意(“见志不从”)时,应马上放弃自己的意见,恭恭敬敬地服从父母(“又敬不违”),虽然自己想不通,很忧愁,也不能怨恨他们(“劳而无怨”),孔子尽管这样说,但做起来却不一样。曾子耘瓜,误伤了瓜苗,其父操起大棍把他打得半死。曾子以为自己大孝,要孔子表扬他,孔子不但不表扬,还批评他一顿,告诉他小棍打可以挨,大棍打就应跑,如果把自己打死,不是陷父亲于不义吗?这种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做法,不是对父母盲从,是对曾子错误做法的批判。 7、光亲 扬名声 显父母(资料图 图源网络) 儒家的人生观就是一个人要积极入世,努力治世,对社会作出贡献。一个人在立言、立功、立德方面,只要做出成绩来,使可以“扬名声,显父母。”《孝经》中记“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把子女立业为父母争光、光宗耀祖,放到孝的最高水平来看待。《孝经》中记孝有三个层次,除奉养作为最低要求外,中等的要求是“弗辱”,子女不要给父母带来侮辱,一个人做了坏事,连累了父母,乃是最大的不孝。孔了说那种“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的人,凭一时气愤办了坏事,杀了人,犯了法,不但使自己得到应有的惩处,还连累了父母,正是最大的不孝。在过去,人们凡做一件大事,或下一番努力,都考虑到“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正是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历史上留下好的轨迹。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上及祖宗、父母,下及子孙后代,对整个家族有很大影响的事情。 8、延亲 生儿育女 延续后代(资料图 图源网络) 在社会上,不管是动植物或人类,繁殖后代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列宁把人类生儿育女划归社会上 “永恒的范畴”,即超时代、超阶级的一种本能。人类社会正是在人们不断生长繁衍中前进、发展。西方有上帝造人说,中国有伏羲、女娲婚配造人说。历朝历代从来重视人口的增长。生儿育女、延续后代,也是做子女应承担的义务。《孟子》中举出一个生动的例子。古代帝王舜“父瞽叟顽、母嚣、弟象傲。”对他很不好,甚至要杀他,舜到了30岁,还不叫他娶妻。因为他仁德,尧看中了舜,把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了他,“舜不告而娶”,万章问老师当时孟子这是不是一个错误,孟子回答:“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舜如果告诉他父母,便不能娶,“则废人之大伦”,实际上正是对不起父母,所以不告。于是又有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后世凡提到这段话,总是在“不娶无子”上做文章,大骂孟子重男轻女,实际上“子”即指后代(古时“女子”、“女公子”均指女孩子,亦以“子”称)。主要意思是生儿育女,延续后代。 孝道的现实意义 我们再分析一下前面提的孝亲八方面:一是对父母应该奉养,二是对父母应该关心,三是对父母应该尊敬,四是在一般问题上对父母应该顺从,五是在坚持正确的大方向(基本的道德品质与政治态度)上应与父母一致,六是父母有了错误应该谏诤,使其改正,七是努力做出成绩,对社会作贡献,也为父母增光,八是坚持正确的生育原则,一代代地传下去。一代胜过一代。 历史上孝道都说明它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一定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服务的上层建筑。社会发展了,奴隶制与封建制不存在了,它为其服务的基础与对象没有了,这种思想便不起作用了。具体地说,时至今日,奴隶制的孝道、封建制的孝道已过时了,如果再把当时孝道的标准原封不动地拿来,用于今天,显然不合适。那么,今天看来,孝道在当今社会上,在人际关系中还应该存在吗?孝道在今天是否还有积极作用呢?回答是:我们还应对它给予一定程度的肯定,也就是说它在当今社会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列宁曾分析社会上的事物或思想,概括为两种范畴:一是历史的范畴或阶级的范畴,即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思想。历史变化了,其所服务的阶级不存在了,这种思想也过时了,无用了。但也有一种思想,属于“永恒的范畴”。即自有人类以来便有这种思想,它不受时代、阶级的局限,在人类社会上永远起着作用。有的思想二者兼有,“孝道”便属于此类。 上面分析孝道的三个特点很明显属于历史的(阶级的)范畴,但它还有“永恒范畴”的一面。例如: 第一,人类为了生存和延续,就要生儿育女。父母对子女生育抚养,付出精力、财力、爱心,使子女成长、成才。随着岁月的流逝,父母老了,子女理应对父母赡养、照顾,此乃事之常理。 第二,父母抚育子女,不只令其吃饱穿暖,还要教育培养,把其塑造成才。同样,子女对父母应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尊敬、尊重,此乃人之常情。 第三,父母、长辈多年来辛勤工作、经营,具备了许多知识和技能,积累了许多经验与教训,这些知识财富,子女应以虚心的态度来学习接受、继承。 第四,父母作为社会的一员,他们都有一定的追求,一定的生活目的。他们教育子女继承自己的事业(大的理想,不一定具体某一专业),子女对其志向或遗志应继承与发扬。 第五,社会在发展,人往高处走,子女在学习、继承父辈的基础上,做出更光辉的事业,对社会贡献,为父母增光。这不仅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社会的要求。 上述赡养、尊重、学习、继承、发扬几个方面,都体现出子女应孝敬父母,晚辈应尊敬长辈的道理。从社会学的角度上看,孝的观念还有上行下效的意思。一个人孝敬父母,也给子女做出好榜样,自己的子女对自己也会孝。如果自己不孝敬父母,子女也会效法自己,对自己也不会孝,敬人者人恒敬之,孝亲者子恒孝之,亦世之常理也。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有精华、有糟粕。我们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让老树发新枝,青草来肥田,利用传统孝道的合理部分推动当今社会的发展。 转自|“领导干部学国学”(微信ID:gxjt201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