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篁鼓琴图 先秦之部>左传>晏子论乐 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济也。 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 两汉之部>淮南子>原道训(刘安) 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 无音者,声之大宗也。 其子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 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 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也; 味之和不过五,而五味之化,不可胜尝也; 色之数不过五,而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 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味者,甘立而五味亭矣;色者,白立而五色成矣;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 两汉之部>琴说(刘向) “凡鼓琴,有七例。一曰:明道德,二曰:感鬼神,三曰:美风俗,四曰:妙心察,五曰:制声调,六曰:流交雅,七曰:善传授。” 两汉之部>论衡>感虚篇(王充) 言师旷《清角》之曲,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坐者散走。 夫《清角》,何音之声而致此?“《清角》,木音也,故致风雨,如木为风,雨与风俱。” 魏晋隋唐之部>中说>礼乐篇(王通) 子游汾亭,坐鼓琴。有舟而钓者过,曰:“美哉!琴意,伤而和,怨而静,在山泽而有廊庙之志。非太公之都磻溪,则仲尼之宅泗滨也。” 魏晋隋唐之部>琴诀(薛易简) 弹琴之法,必须简静。非谓人静,乃手静也。 手指鼓动谓之喧,简要轻稳备用之静。 又须雨乎相附,若双鸑对舞,雨凤同翔,来往之势,附弦取声,不须声外摇指,正声和畅,方为善矣。 魏晋隋唐之部>艺文类聚>卷四十四乐部四琴 《毛诗》曰: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礼记》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 桓谭《新论》曰:神农氏继而王天下,於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人之和焉, 《广雅》曰: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曰宫商角徵羽,文王增二弦,曰少宫少商。 宋元之部>张子全书>礼乐(张载) 问角、征、羽皆有主出于唇齿喉舌,独官声全出于口以兼五声也。 征恐只是征平,或避讳为征仄,如是则清浊平仄不同矣,齿舌之音异矣。 先生之乐必须律以考其声。 今律旣不可求,人耳又不可全信,正惟此为难。 求中声须得律,律不得则中声无由见。 律者自然之至,此等物虽出于自然,亦须人为之。 宋元之部>梦溪笔谈>乐律(沈括) 《卢氏杂说》:「韩皋谓嵇康琴曲有《广陵散》者,以玉陵、母丘俭辈皆自广陵败散,言魏散亡自广陵始,故名其曲曰《广陵散》。」以余考之,「散」自是曲名,如操、弄、掺、淡、序、引之类。故潘岳《笙赋》:「辍张女之哀弹,流广陵之名散。」又应琚《与刘孔才书》云:「听广陵之清散。」知「散」为曲名明矣。或者康借此名以谏讽时事,「散」取曲名,「广陵」乃其所命,相附为义耳。 琴虽用桐,然须多年木性都尽,声始发越。予曾见唐初路氏琴,木皆枯朽,殆不胜指,而其声愈清。又常见越人陶道真畜一张越琴,传云古冢中败棺杉木也,声极劲挺。吴僧智和有一琴,瑟瑟微碧,纹石为轸,制度音韵皆臻妙。腹有李阳冰篆数十字,其略云:「南溟岛上得一木,加伽陀罗,纹如银屑,其坚如石,命工○为此琴。」篆文甚古劲。琴材欲轻、松、脆、滑,谓之四善。木坚如石,可以制琴,亦所未谕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