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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如先生关于旧体诗创作的谈话

http://www.newdu.com 2017-12-05 文史知识 吴小如 参加讨论

    
    吴小如先生
    只有律诗、绝句希望你遵守平仄格律,遵守平水韵的韵脚,这个规则的范围已经是很窄了。你连这个都不想遵守,你都不想受旧体诗创作规则的约束,那你何必还要作诗呢?你何必还要填词呢?那你作的诗、你填的词还能称为旧体诗词吗?
    本文原载《文史知识》2009年第3期
    《文史知识》记者:吴先生,您好!我们想请教一下旧体诗词创作的问题。现在有许多人钟情于古典诗词。热衷于用古典诗词的形式进行创作。但这里面有一个较为普遍和突出的问题,就是许多作品只是在字数和行数上模仿古典诗词(如七言八句),徒有旧体诗词之表,其实没有遵从旧体诗词的格律。我们觉得既然标榜为旧体诗词,还是要严格遵守传统的格律,您是怎样看这种情况的?
    吴先生:这个问题提得好。这些年来,我也不断收到读者来信,有的请教近体诗的作法,也有的请我评价他们的作品。借此机会,我想从三个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个问题,我想谈谈我对旧体诗词创作规则方面的看法
    中国古典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灿烂瑰宝之一,中国古代涌现了许多像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这样的伟大诗人。古典诗词在格律上充分发挥了汉语的特点,这个固有的平仄、对仗、押韵格律.在创作中是应该严格遵守的。因为古典诗词的艺术形式毕竟是属于古典的、传统的东西,不宜妄加改动。尽管说由于爱好、抱着欣赏的目的去创作旧体诗词可以说是件好事,这对于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更加深入地学习古代汉语,都是大有好处的。但旧体诗词是有它自己的创作规则的,如平仄、对仗、押韵等。我们在作诗填词的时候,就应当遵循这种文体固有的规则,而不能太任意随性,不去讲究,更没有必要再去创立一种新的押韵规则。对于初学作旧体诗词的朋友,我希望他们多读、多看、多钻研、多交流、多体验,而不要忙着把写得不成熟的作品拿出来发表,更不宜自己对旧体诗词的写作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就考虑改革创新,把传统的规则打破。这也是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一个态度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想谈谈平水韵
    其实我们讲诗韵也好、平水韵也好,是指近体诗而言的。所谓的近体诗,就是律诗、绝句。绝句还不是押仄声韵的那种绝句。是合乎唐以后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一类的。只有近体诗的格律和韵脚才受诗韵的限制。比如说,古诗——五古也好,七古也好,韵脚是很宽的,可以通押,用不着像作近体诗(律诗、绝句)那样限制严格,也不全受平水韵的限制。而古诗的每一句,用平声字或仄声字也比较自由。说来说去,只有律诗(五律、七律,五绝、七绝,现在作排律的人已很少了)才需要有限制,用平水韵或者清朝的佩文韵来做一个限制。至于填词和写曲,词有词韵,曲有曲韵,但词韵和曲韵都比平水韵要宽。
    其实,作近体诗押平水韵或佩文韵,这样的要求已经很低了,如果连这一点你都不想遵守,还要把它打破,那我就劝你干脆不要写旧体诗了,你可以去写散文,也可以写白话诗。写新诗,那是可以连韵都不必押的。
    但既然要称为旧体诗,既然要称为格律诗,换句话说,那是一种古典艺术,那是属于古典文学范畴的。就像中国的京戏,那是古典艺术,现在有些人硬要把古典艺术加以改造,美其名日改良、创新,这个改造,搞得不好就是破坏,就是断裂,就是让比较正规的古典的作品失传,甚至于规律无法遵守。这样做,对我们传统文化来说,就只有弊而无利。我们说所谓作旧体诗,就是这个意思,只有律诗、绝句希望你遵守平仄格律,遵守平水韵的韵脚,这个规则的范围已经是很窄了。你连这个都不想遵守,你都不想受旧体诗创作规则的约束,那你何必还要作诗呢?你何必还要填词呢?那你作的诗、你填的词还能称为旧体诗词吗?邓拓不是说过嘛,你要随便填的话,你别叫《满江红》,可以叫作“满江黑”嘛。
    所以我要谈的第二点就是。在旧体诗创作中,仅仅是在律诗和格律体的绝句这个范围里头需要用诗韵,需要用平水韵,你还不遵守,那你还作什么旧诗啊,它还怎么会叫做古典文学、古典艺术啊,它什么也不是了。
    第三个问题,我想谈谈入声字
    主张废除平水韵的,好像就是说因为普通话里没有入声字。但是我首先要说一条,我们的传统京戏也好,我们的古典诗词也好,并不负责推广普通话的任务。作古典诗词,创作也好,研究也好,阅读也好,都不负责推广普通话。遵守平水韵,和推广普通话是两码事。不能说因为现在提倡大家都说普通话,于是乎写旧诗词也要改用普通话的读法来写。推广普通话是应该的,我并不反对推广普通话。但是,你不信,你要用普通话去读,不要说读古人的,就是读毛主席的诗词,你也读着不押韵。我就老举这个例子:“茫茫九派流中国,沉沉一线穿南北”,“国”和“北”是押入声韵的.你要是读成普通话,就把人家的作品给糟蹋了。如果用普通话来读,“国”字读成guó,“北”字读成“běi”,你听听这还叫押韵吗?从普通话的角度用普通韵,也就是所谓新韵,在某些情况下根本是行不通的。你连读毛主席最有名的这么两句诗(“茫茫九派流中国,沉沉一线穿南北”),都读不出韵脚来。你说还作什么旧体诗呢?非但旧诗没法作了,词就更没法填了。
    还有,普通话一般来说没有入声字,但是我们也可以考察一下,口语里头真正没有入声字的,大概也就是北京地区,以北京为中心,外延顶多延到河北,再往北到东北。即便是河北、东北,在个别的县市区,还是有入声字的。至于说华北,那一天我和胡友鸣谈话,电话里他就说,他在内蒙古生活过,到现在为止,内蒙古的汉语方言、普通聊天的口语里还有入声字。山西不用说了,山东更不用说,都有入声字。这还是黄河流域,你要是到长江流域和闽粤江流域,不但还有入声字,而且还有闭口音。从全国范围来说,没有入声字的地方也不过只占十分之一二。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你硬要把入声字废掉,不但不现实,了解中国文化的历史也无从谈起。
    入声字不能废。它是不是跟普通话有矛盾呢?那我要说了,普通话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交流,使得大家无论在东西南北,无论在各地,说普通话都能听得懂。但这跟作古典诗词、跟读古书没关系,甚至跟唱戏也没关系。普通话是普通话。
    可见,说普通话跟我们创作古典诗词,和在各种艺术形式里头的表现.在读音方面,不是一码事。那些个艺术品不负责推广普通话的任务。还是那句话,入声字是我们传统文化里头非常重要的环节和文化表现,你不能一笔抹杀、一拳打倒。这样是不行的。
    普通话跟保留入声字本身没有矛盾。我就看见过,不用人声的读音而来写旧诗,写出来的所谓诗词作品,你要一念啊难听得要命。而且我要说,过去是入声字,现在因为北京话没有入声字了,所以凡是人声字都归到其他的阴、阳平或者上、去声里去了,是不是有标准呢?这个标准也是人定的。人的口语里头往往一个入声字的字音能读出几种声调来。
    举一个例子,就是一二三四的“一”:我们说“一”(yī),这是阴平,第一声;说“一(yí)个”,就是阳平了;说“这个同志很勇敢,一(yì)马当先”,又是去声了。你说,这个“一”是应该定在阴平里呢,还是阳平里呢?还是应该定在去声里?你要是再听听两湖的人说话,包括江西、部分安徽,再往南边一点,两广,它那个“一”字的读音,有的时候还往上声里去。你这一个入声字,平、上、去都可以读得出来,你怎么规定?要规定就是人为的规定,硬说它是平声字,可是我就要说,一(yì去声)马当先,有没有这说法,有啊;你也可以说一(yī阴平)马当先,但是听起来就别扭,还是“一(yì去声)马当先”合适。
    还有一个字,“方法”的“法”,也是人声字。我们说“方法”、“法律”,都是上声,那这个“法”字,我们可以把它从入声字改定为上声字吗?有的时候,也还不行。比如“我没法(fá阳平)子”。谁听见人说“我没法(fǎ上声)子”?有这么说的吗?说“我一点办法没有”,它可以读上声。可是说“我没法子”,就只能读阳平。如果说“我没法(fā阴平)子”,那更不行。也不能说“没法(fà去声)子”,那也不行。我只能说“我没法(fá阳平)子”。“办法”、“法律”,当然我们现在也可以读“法(fǎ上声)兰西”,“法”读上声的机会多一点。可是有的时候它也读阳平,那怎么办呢?如果你作旧体诗,要把这个“方法”的“法”用到旧体诗里去,你是算它平声呢,还是算它仄声呢?还不如老老实实归到入声里去,照着入声原来的读法去押韵,没错。我说的这都是实际情况,谁说“我没有法(fā阴平)子”,没有这么说的,我只能说“我没有法(fá阳平)子”,是吧。我说的这个可是普通话呀。你硬要让古典诗词来迁就这种不合规格的读法.哪个对哪个不对呀?这不是是非不辨自明吗?
    再强调一句,你既然要写旧体诗,换句话说,就是想用古典文学的艺术形式来表达现当代人的思想,思想不应该陈旧。而读音你应该考虑到并不是读了普通话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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