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328—子路第二十六:君子泰而不骄章 【原文】 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解读】 泰与骄,有时同义而并举。《述而》之25“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章”中有“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的说法,这个“泰”就与“骄”是同义的。故此章将泰与骄对举,可以想见,两者的差别或在毫厘之间。 试想两个人,都有些资本,日子都过得很好,但一个因此而自在从容,另一个却喜欢拿来摆谱,前者就是泰,后者便是骄。 泰与骄,有时当事人未必自觉,甚或也不认同,但旁人眼里,却是很明显的。这中间的标准难定,但有此区别却又是个客观的事实。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本文为腾讯儒学独家专栏——何俊教授《不舍论语》系列稿件,版权属腾讯网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