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312—子路第十:苟有用我章 【原文】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解读】 期月是指一年。古人以为,百姓耕地三年可以有一年的积余,生活开始相对安定,然后可以施行教化,培植起礼让的风气,逐渐平息争讼,因此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加以考绩。孔子的自我期许,亦是以此为准,其中又以一年为小周期,初成规模。 凡事都须有一个过程,改善社会尤然。为政如求速成,多半只是面子工程,不仅劳民伤财,而且败坏风气。渐进的过程,实际上亦是改良的过程,而非革命的过程。革命固然为社会之不可免,但必不可以为常态。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本文为腾讯儒学独家专栏——何俊教授《不舍论语》系列稿件,版权属腾讯网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