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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历史上有一种人叫酷吏

http://www.newdu.com 2017-12-05 桃李国学堂 李山 参加讨论

    文/李山
    经典中的一些道理有指导人生的意义,然而,若这样的道理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就会变成一种针砭、一种呼唤,甚至是批判。将《论语》中关于“哀矜勿喜”的嘱告与历史上的“酷吏”连起来看,就很能显出这样的意思。
    一个道理和一个故事
    《论语·子张》: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阳肤,据说是曾子的学生。士师,为司法办案的官。散,指心散,离心离德。情,实情,此处指犯罪事实或证据。哀矜,同情。喜,在这里当自鸣得意讲。
    鲁国权贵孟孙任用阳肤做司法断案官,阳肤就向曾子请教任职应当注意的事。曾子说:当今在上位者不守规矩,老百姓离心离德已很久了。他们犯点儿罪过,你就是掌握了确凿证据,也应考虑一下大环境因素,而不可自鸣得意。
    此章要点在“哀矜勿喜”,要求的是摆正自己行使国家公权的心态。它反对的是如下的变态心理:把每一次办案成功,都看作是自己的再立新功;更反对以“不服整死你”的心态把手中权力抡作泄私愤的棍子。
    
    子羔仁恕(资料图 图源网络)
    在儒家文献中,还有一则类似的故事: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子羔,曾在卫国做士师。办案时曾对一位罪犯施过断足之刑。后来卫国大乱,子羔驾车出城逃难,来至城门时,脸色大变。原来,他看见守门的正是当年被自己施刑的人。不料,看门人见子羔过来,不仅没拦阻,反而爬上子羔的车一起逃走了。子羔问守门者为什么这样做,守门人回答:当时是我幸运,遇到你,断案能援情度理;若遇上其他哪位倒霉催的,可就不只是断足,而是要掉脑袋了!这样的记载,很可看作是“哀矜勿喜”的注脚。
    民众“耻辱线”高,社会就安定
    曾子这样说,子羔那样做,其实都来自孔子的教诲。
    《论语》中孔子说:“道(治理)之以政(行政命令),齐之以刑(刑法),民免而无耻(耻辱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风俗,礼法),有耻且格(至,到来)。”
    这句话也常遭误解,以为孔子反对用行政命令和刑罚对待民众,就是不要法治。其实是对“齐之以刑”的“刑”的意思不理解。刑,就是刑罚,与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相去甚远。例如偷人多少东西打几下屁股、坐几年牢之类,都属“刑”的范围。符合现代“法治”的一些内容,反而在“齐之以礼”的“礼”中。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资料图 图源网络)
    我不是说孔子说的就全适合现代,而是想强调这样一点:孔子反对动不动就用打板子、坐牢甚至杀头来对付百姓,认为这会严重降低民众的耻辱感和自尊心,这是有道理的。社会固然需要惩治不法分子的法条,然而社会的安宁和谐,是建立在民众自尊自爱的基础上的。相反,民众耻辱感少、羞耻线低,各种不良现象就会多,社会就会越发地不安定。
    儒家好道理从未被“独尊”
    “儒术”是被独尊了,可这样关乎政治文明的大道理,对不起,却是被尊崇儒术的王朝整个儿地给漏掉了。也就是说,它从未被上升为支持国家政治精神的基本信条。这就可以说到那些以虐待用权为能事的酷吏了。
    “酷吏”之名始于《史记》,著史而特意立“酷吏”之传,在司马迁,很可能是把手中史笔当作照妖镜,把一类政治人物的行径及其阴暗的心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期酷吏现象的消失。然而,不幸得很,就像有人希望自己的文章“速朽”而不得一样,此类人物也一直没断灭,相反,他们代代兴旺,子孙昌绵。《史记》之后许多正史有“酷吏传”这一点,就是明证。
    酷吏之酷
    那么,“酷吏”俩字什么意思?词典解释:滥用刑法残虐百姓的官员。“滥用”俩字是要害。《史记·酷吏传》中的那些人,有的叫“苍鹰”,有的凶残胜“乳虎”,其特点就是“以鹰击毛挚为治”,即以苍鹰猎杀麻雀、小鸡一样强横的姿态来办案。如王温舒捉坏人,专选那些打人下得黑手的人“为爪牙”;又如一位叫义纵的,到定襄(今山西省忻州市境内)惩治监狱里已有的二百罪犯,不过瘾,又牵连与罪犯有关的二百人,巧立罪名,四百人一起杀掉,才遂了自己的意。王温舒到河内(今河南省焦作市):“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馀家”,“流血十馀里”。春天到了,朝廷不许此时杀罪犯,“温舒顿足叹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因不得杀人而跌足长叹,这就是酷吏特有的专业精神。
    酷吏要的是快感
    
    严刑峻法(资料图 图源网络)
    酷吏如此酷,为的是什么?贪财?不是,或曰主要不是。不要以为酷吏都是腐败分子,钱财上不干净的有,且不少,但若说贪利腐败是酷吏本色,则有失确当。酷吏别有所好。
    像《酷吏传》中最出名的张汤,酷吏了一辈子,都以为他家财万贯,可是死后被抄家,钱财并不多,且都是上面赏的。酒色财气是大多有权者的追求,然而酷吏的别致,在其还追求另外的快感。什么快感?答曰:用手中权力弄死谁时的无限欢喜。就说张汤吧,小时候看家,老鼠叼走了他家一块肉,为此挨了老爸的揍。张汤发狠,挖掘三尺,抓到那只鼠,拿获那块肉。鼠脏具获,把老鼠摔死或喂猫吃不就得了?那是常人做法,张汤另有主张。他以律令对老鼠庄严审判,还写下严整的断案文书。之后,据法判处老鼠最严苛的刑罚:“磔!”即碎尸万段,并依法执行。
    总之,酷吏特有的心态是:恣意地据法杀人,在执法中获取超额的快感。权、钱、色都不能让他们获得生理上的情绪高涨,眼看犯到手里的人在自己的刑罚之下,痛苦万状,鲜血喷薄,辗转而死,才是最令其满身舒适、满心快意的事。这就是酷吏。借刑杀满足自己的快感,这就是酷吏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一篇“酷吏传”,司马迁如椽大笔,就勾勒了这样一幅古代的骇人图景。
    张汤不得善终,许多酷吏的下场也都不妙。不见剃头者,人亦剃其头?此语正形容他们。不过他们的不得善终,不意味着此类人会断绝。因为“三尺法”(古代以三尺竹简书法律)需要且喜爱他们。
    转自|“桃李国学堂”(微信ID:taoliguoxuetang)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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