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论语 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193—泰伯第八:兴于诗章 【原文】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解读】 孔子之教,始于《诗》《书》,终于《礼》《乐》。但兴、立、成,讲的是学习的功效,并非次序。 古人的诗,可以诵唱。唱歌时,须兴起精神,自己可感知情绪是否到位,作或抑或扬的调整。兴于诗,就是兴起善心,惩创恶志。 礼是各项规矩。规矩对人的范导,仿佛无声的音律。 古人的乐,包括了舞。乐舞比诵歌要难,各种乐器、舞蹈须配合完美。人的情绪与行为到此境地,那与自然也就浑然一体了。 孔子之教,始终要使身心在活动的和悦中养成。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本文为腾讯儒学独家专栏——何俊教授《不舍论语》系列稿件,版权属腾讯网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