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像 考古学界对于“天”字出现于何时争论不修,但思想史研究却有材料说明殷周之际中国人已有“天”的观念。他们认为天是至上神,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超乎一切的力量,它统管一切。每当人们遇有疑问,人们总是向天即上帝卜问。从自然到社会,各种问题,都可以以这种方式,获得某种保佑。先秦时期,民本思想进入理论概括阶段,《尚书》“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强调民为国家政治根基的思想;《尚书》中的一些语句,如“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尚书·皋陶谟》)、“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都可以用来证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久远。到西周时期,这种敬天(命)的观念中,已有了“敬德”和“保民”的内容,即已有了伦理道德的内涵。周初系统地阐述敬天保民思想的是周公。周公,名旦,周武王同母弟,周武王在克殷以后两年就逝世了,继位的周成王年幼,由周公辅政。周公辅政期间,平定了由管叔、蔡叔、霍叔发动的三监叛乱,营造成周,制礼作乐,建立了一整套的政治、经济制度,对于周王朝的巩固与发展作出了贡献。天的神性逐渐淡化和“人、民”观念的相对上升,是周代思想发展的方向。 殷人迷信上帝、鬼神,殷王事无大小,无不占卜,这在甲骨卜辞里表现得非常明显,也就是殷人是绝对相信天命的。《尚书·西伯戡黎》记西伯灭黎后,形势对殷不利,国内又不安定,大臣祖伊害怕了,问纣王怎么办?纣王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西周继承商代传统,占卜之风仍很盛行。但与商人尊神尚鬼的作法不同,人事和民心所向受到了重视。殷人主要讲帝、上帝,周人主要讲天、天命。殷人的帝往往包含着祖先神,与至高无上的上帝合二为一;周人的天为至上神,以祖先配天。周公解释“小邦周”战胜了“大邑商”的合法依据是德政。提出“天命靡/不常”,天命是可以转移的,因为商王不能推行德政,所以天降下亡国大祸,降天命转给了周,只有行德政才能“祈天永命”。对天的信仰转成了对德的追求。周人对鬼神的态度是敬而远之,鬼神仍然祭祀,但重心从神事转向了人事。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周人提出“明德”、“慎罚”、“保民”等思想。天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官样文章,是君权神授的依据。他们重视人事的作用,指出“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观点,就是要顺从天意,又要适应人心,才能维护天命,因此天子要“敬天”,又须“保民”。“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尚书酒诰》),把天意与民心联系起来,认为天意就是民心的集中表现,给天命赋予新的内容。因此,需要“明德慎罚”。以夏、殷二代为鉴,说明“明德”就能得天命,不明德就要丧失天命。明德,就要不贪图安逸,关心民事,厉行酒禁,要保民。“惟曰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永保民”,实际上就是永保王位,保民就是保自己。这样,把天命与人事联系起来,无疑一种历史的进步,把至高无上的神变为有实际民心内容的天命,也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下面便简单的阐述一下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等各种制度政策: “敬天”一语由周人提出,然其萌芽则在殷代。“敬”是尊崇、畏惧,“敬天”就是崇拜、顺从以上帝为中心的鬼神世界。殷代“敬天”思想的萌芽,《盘庚篇》中有反映。商王盘庚在诰命中反复强调“先王有服,恪谨天命”,不仅要照先祖遗训办事(“承于古”),更要按上帝指示办事。殷人无“敬天”之名,而有“敬天”之实。“敬天”一语首见于周成王对周公旦的谈话中。成王说:“公不敢不敬天之休……,公其以予亿万年,敬天之休。”(《尚书·洛诰》)人们“敬天”,是因为天“命哲、命吉凶、命历年”(《尚书召诰》)。“命哲”是决定政治道德法则,“命吉凶”是赐福降祸,“命历年”是决定国祚。“哲”虽然是宗教理性,但具有积极意义。总之,“敬天”是殷周思想的基本原则,其他一切都要以此为依据。 “保民”是为安邦治国,使民乐其业。这是政治的基本任务。如何治民,殷周两代有一定思想差异。殷统治者把治理民众这一政治任务称为“畜民”、“承民”,并且把民众称为“畜民”。盘庚说:“古我先后,罔不惟民之承”,“予岂汝威,用奉畜汝众”,“汝共作我畜民”(《尚书盘庚》)。对于统治者来说,民可作两面观:一方面是被统治者,是牛马;另一方面是影响甚至决定政治成败的因素,是王国兴衰的基础。“畜”反映为前者,“承”反映为后者。我们从政治活动中看到的殷王对民众一定程度的蛮横与残暴,正反映出殷代政治的特色。周初借鉴了殷代政治经验,进一步看到“民”在政治中的重要性,提出了“民”、“保民”的政治方针:“我是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民作求”“用康保民”。不但保周族之民,还“应保殷民”(《尚书康诰》)。具体说,要了解人民“稼穑之艰难”,妥善安置鳏寡生活,学习文王“即康(糠)功田功”(《尚书无逸》)的精神。“保民”是为了稳定政治,这是历史的经验。“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尚书酒诰》)这与殷王国时期的“畜民”观相比,显然大大进步了。 为什么要“保民”?盘庚迁殷的原因,就客观原因而言,是自然环境因素所致,是为了保民;就主观原因而言,是盘庚认为上帝要殷人迁都。因而,在当时人们的思想中“秉哲”与“保民”是一回事。周初统治者的王朝兴衰论认为,商朝灭亡的社会原因在于纣王的残暴,置民水火,不保民;而其统治倾覆的根本原因,是上帝降下灾祸,是上天“命吉凶”、“命历年”。这在周诰中反映的很明显。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殷周思想中,“保民”是“敬天”的附属行为,“敬天”是第一位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