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十年前,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教授曾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因宗教思想的原因发生过战争?而其他国家、民族、地区在历史和现实中常有因宗教思想的原因发生过这种或那种的宗教战争? 汤一介先生(资料图 图源网络) 对这个问题,我是从来没有研究过的。当时,我只能靠所知的历史知识说,也许因为在中国儒、道两家的排他性较少,而包容性较大;自秦汉以来,政府(皇权)对社会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政府可以用政策和制度来调节三教关系。 这样的回答当然是太笼统,也无深意。前年,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成立时,学校要求上报研究院的研究课题,我就想到施舟人教授提出的问题。特别是我注意到在海外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宗教战争,例如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打了近两百年,毫无结果,今日在中东、北非仍然有着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对立和战争; 甚至同一国家内的不同宗教间也常诉诸武力,在印度就常有印度教与锡克教、伊斯兰教的冲突和战争;在中东、北非地区伊斯兰教的不同教派也时有对抗性的暴力。我国历史上虽有因政治和经济原因灭佛的“三武一宗之祸”“三武一宗之祸”,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和后周世宗曾因政治、经济等原因而排佛。但几乎没有过因宗教思想文化的不同而发生过战争。 儒、释、道之间虽有矛盾、冲突,但能共存共荣,而不发生宗教战争,并提出“三教归一”、“万善同归”等思想以协调三教关系。我们如果能对此根据史料总结出有意义的理论观点,它或对治今日世界的因宗教思想文化的不同引起种种战争的乱象有所贡献。 为此,我们研究院把“儒、道、佛三教关系史”定为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对这个课题,我考虑也许有三个方面可以为我们研究所注意:儒释道“三教归一”观念的理论基础;儒释道“三教归一”朝廷的政策基础;儒释道“三教归一”民间的信仰基础。 一、儒释道“三教归一”观念的理论基础 在中国,儒、道两家在思想观念上虽多有不同,但排他性较少,而包容性、调和性较大,吸收其他思想文化的能力较强。《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句话体现着儒学的包容性。孔子“述而不作”,以《诗》、《书》、《礼》、《乐》教。 这说明孔子恪守传统之经典体系,自觉地传承着夏、商、周三代经典之精神,开创中国上古“六经”的儒家化,并问礼于老子,且大赞管仲之治国方略,奠定了以“仁学”为核心的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文精神的世界观。自此以后,儒家无论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之时代,还是在以后的各朝各代,大都是在与各派学说(学派)的争论、冲突中不断吸收着其他文化以自养。 战国晚期儒家的大师荀子在继承孔子学说的基础上吸收了道家、法家、名家的思想;《易传》则有机地吸收了道家、阴阳家等的理论,为儒家开创了哲学本体论和宇宙论的先河。汉武帝时的大儒董仲舒更是把阴阳五行学说、道家黄老学说容纳于其体系之中,而汉朝家法实为“王霸杂用”。 先秦道家的老庄以“容乃公”的理念,统合了春秋战国的各流派,以自然而无为的思想开创了另一支对中国有巨大影响的思想体系。老子的“道论”成为中国智慧学之源泉。《庄子?天下篇》首次提出“内圣外王之道”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之理想,虽对先秦各家思想有褒有贬,评论长短,并以道家思想为最高,但未排斥其他学说,由此也充分体现了道家之包容性。 杂家之《吕氏春秋》、《淮南子》实以道家思想为主,统合先秦各家,体现着有容乃大之精神,此或与秦汉之黄老道家颇有关系。魏晋玄学实以在道家思想基础上融合儒道讨论“本末有无”、“自然名教”问题,并吸收“形名”家言以成体系,而把中国哲学思想推向一新阶段。 佛教自汉传入中国,初依附于汉之道术,后依附于玄学,至南北朝佛儒、儒道之间的相互批评与问难颇为激烈,(见《弘明集》,但中国之士大夫多有信奉佛教或赞同佛教者,甚至有梁武帝欲舍身入佛门,但仍设五经博士,并说:“朕思阐治纲,每敦儒术。”(《梁书?武帝纪》。可见儒、佛并非不能相容。 两晋南北朝时期道教渐兴,佛道之争渐起。刘宋时有顾欢作《夷夏论》辨二教,执夷夏之界,崇道而抑佛,以印土俗恶、华风本善立论,但仍以孔老释同为圣人,“(佛、道)二经所说,如合符契,道则佛也,佛则道也”。 综观六朝两三百年间,儒、释、道三教相互辩难、攻击、诋毁虽甚激烈,但多以三教“均善”,孔、老、释均为圣人之三教调和论为开端矣。如僧绍《正二教论》谓:“经世之深,孔老之极”,“神功之正,佛教之弘。”刘勰《灭惑论》:“至道宗极,理归乎一。妙法真境,本固无二。”张融《门论》:“道也与佛,逗极无二。寂然不动,致本则同。” 这类调和之分工论实在牟子《理惑论》已有,如说:“尧舜周孔,修世事也;佛与老子,无为志也”,“金玉不相伤,精魄不相妨。”他甚至说儒佛之道同,谓:“道之为物,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充乎天地,废而不用,消而不离。子不解之,何异之有乎?” 此说谓佛教在“治国”、“事亲”和“治身”上与儒家并无不同。而慧远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则论证佛教与儒学在“出世”和“入世”上虽有功能上的不同,但在为社会所需要上终归是相同的,“道法之与名教,如来之与尧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则同”。慧远弟子宗炳《明佛论》中说:“孔、老、如来,虽三训殊路,而习善共辙也。” 这说明,佛教进入中国,为适应华夏文化之需要,不得不以此种调和论来寻得一立足点。同时,由于佛教在南北朝时因其宗教信仰之理论日渐深入社会各阶层,特别对当时之士大夫影响颇大,儒家学者也颇多持三教调和之论者,如北齐大儒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归心》中说:“内典初门,设五种之禁,与外书仁义五常符同。 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此种比附实有利于佛教之传播。至隋,三教调和论更进一步,而有“万善同归”之说,隋文帝崇佛甚深,开皇元年闰三月诏书中说:“法无内外,万善同归;教有浅深,殊途共致。”依此观之,盖三教可以“同归”则均在“导民向善”,故唐高祖李渊谓:“三教虽异,善归一揆。”这就说明,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多注意到宗教有益于“治化”。 儒家主张“道并行而不相悖”,道家主张“有容乃大”,中国化的佛教同样主张不同宗教思想之间有着包容性,如唐宗密《华严原人论序》中说:“孔、老、释迦皆是至圣,随时应物,设教殊途,内外相资,共利群庶,策勤万行……惩恶劝善,同归于治,则三教皆可遵行。”为何中国佛教主张三教同归? 这和当时中国佛教宗派流行的“判教”有关。盖隋唐以来,中国佛教如天台、华严、禅宗等均有判教之说,即把佛教中各派或各种学说按高下排列,以分高低,这本是佛教宗派内部之问题,但宗密则扩而大之,将儒、道两家也排入其“判教”系列,以示其教义的博大包容。此或为使在中国儒、道、释各派之间虽可争高下,可讨论功能之异同,甚至诋毁中伤,但终能以“文”相交,而可不诉诸暴力,不至发动宗教战争。 总之,中国的儒、道、释三家在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中,在思想理论上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包容性、调和性,这是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宗教战争”在思想观念上的基础。 二、儒释道“三教归一”朝廷的政策基础 秦汉以降,中国社会已成帝王专制的大一统社会,如何对待各种思想和宗教派别则是关乎社会稳定之大事。秦之速亡,贾谊总结,盖因法家之高压暴力,而不知“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汉)贾谊:《新书》卷一)汉初文帝以黄老之“清静无为”治,实此时之黄老道家已吸收儒家某些思想。 汉武帝虽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此时儒家已多吸收黄老、阴阳、法家诸家思想,且宣帝则以“王霸杂用”为治,又据杨树达统计,两汉治《老子》者有六十余家,可见两汉统治者在政策上对各种学说派别还是宽松的。 西汉末,佛教已开始传入中国,如何对待外来思想文化,这对汉朝当政者却是一新问题。其时,朝廷对佛教之进入只视诸众多道术之一种,而佛教又极力用中国思想文化解释佛理。佛教初传,朝廷、官府并无限制,有“楚王英为浮屠斋戒祭祀”、“桓帝于宫中佛道二氏并祭”等事可证。 佛教入华夏,先依附于道术,后依附于玄学,得以流行。晋时以老庄思想为骨架的玄学本体论大为流行,玄学讨论的中心为“本末有无”问题,而佛教般若学所论“空有”与玄学有相近处,因此当时僧人多用玄理来解释佛法,以“格义”、“连类”的方法相比附。因此,当时之帝王、名士常以逍遥放达、超世离尘相标榜。西晋有支孝龙与名士阮瞻、庾敳等结为知交,世呼为“八达”; 东晋孙绰作《道贤论》,以七名僧与竹林七贤相比拟。许多名僧都精通老庄之学。盖正如道安于《鼻奈耶序》中所说:“于十二部,毗曰罗部最多,以斯邦人庄老教行,与方等经兼忘相似,故因风易行耳。”((明)梅鼎祚:《释文纪》卷四十四。)两晋诸帝亦有崇奉释教者,如东晋明帝、哀帝、简文、孝武、恭帝等。 刘宋时,诸帝及名士亦多崇佛法。但与此同时,由于佛典译出渐多,已可见佛法与儒、道两家思想颇多不同处,因而发生儒佛、道佛之间的争论,有关争论的文献具载《弘明集》中,不赘述。终两晋南北朝期间,儒佛、道教之间虽有相互攻击、诋毁、批评、辩难,但并无因思想文化之原因而暴力相向。 据史书记载,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千余年间只发生灭佛的“三武一宗之祸”。然而,这几次“灭佛”主要是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以北魏太武帝为例,当时“灭佛”虽或与宠信儒学大家崔浩、道教天师寇谦之有关,但主要因佛教发展太快,致出家过多,兵卒来源奇缺; 寺庙占地过多,税收大为减少;国库空虚,危及朝廷,故有灭佛事。但用政治力量打击、消灭宗教往往是不成功的。当文成帝即位后,不得不改太武帝政策,而佛教又复发展起来,可见帝王朝廷政策对宗教之兴衰的影响至关重大。 据《隋书·经籍志》,隋朝“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这是由于隋文帝杨坚、隋炀帝杨广二帝奖挹佛法之故。开皇年间,即普诏天下,任听出家,并在五十余州立舍利塔,度僧尼二十三万余人,并举办三教论衡大会。 自此,三教论衡之事一直盛行于隋唐。但是,隋文帝也知道要巩固皇权统治,仍须同样重视儒家思想,故于开皇元年下诏谓:“法无内外,万善同归;教有浅深,殊途共致。” 据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记载,隋唐两代“论衡”多在佛道二教中进行,但实为三教论衡,辩论结果,道先或佛先皆由崇道或崇佛之君主以定先后,然而君主无论崇道或崇佛,其所行之制度是离不开政治化的儒学思想所指导,故“佛道论衡”实即“三教论衡”。 这样宗教既得到政府的一定程度的礼遇和承认,又加强了对政权的依赖性,并使政权的权威性得以树立。这种以朝廷主持并调节的“三教论衡”的统治权,无疑有助于消除宗教之间的暴力冲突。有唐一代,“三教论衡”或佛先或道先,但都在政治制度下进行。 太宗虽给以玄奘特殊之礼遇,但玄奘要求有僧众不依俗法者,请给以教内处罚权,对此太宗断然拒绝。这是由于太宗深知要维持政权的长治久安仍必以儒家之礼教为基础。贞观二年,太宗尝对群臣说:“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 ((唐)吴兢:《贞观政要》卷六)故贞观五年,诏僧道致拜父母,则仍以礼教为先。正如《旧唐书·儒学传》所说:“(儒学)可以正君臣,明贵贱,美教化,移风俗,莫若于此焉。故前古哲王,咸用儒术之士。”在唐朝尚有“度牒”之制度,出家为僧、为道,当申之于有司。从这些方面看,朝廷对佛、道的制度政策,为消除“宗教战争”奠定了基础。自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大体也是如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