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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和谐:海外汉学家安乐哲与中国学者牟钟鉴谈“和谐”

http://www.newdu.com 2017-12-11 苏州大学海外汉学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对话人:牟钟鉴(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教授,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
   当代重大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下文简称牟)
   安乐哲(Roger Ames,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美国“富布赖特”
   北京大学教授,下文简称安)
主持人:单纯(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下文简称单)
时 间:2006年12月10日15:30-17:30
地 点:北京大学招待所

  牟:世界上有很多误解,认为中国人没有信仰,这不符合历史事实。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多信仰多宗教的国家。
  单:牟老师说中国人有一个敬天祭祖的信仰体系,老百姓都信奉这个,尊重自己的祖先嘛。
  牟:我似乎听说美国最近有一个概念叫“公民宗教”,中国的敬天祭祖教略约近之,我把它称之为中国的基础性信仰,意思是说就个体而言,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但全民则有一个共同的信仰。它又不是国教,有很大的包容性,与社会礼文化交融在一起。
  安:我完全同意你的判断。我认为一定要把西方以神为中心的宗教和中国以人为中心的宗教区分开来。以人为中心的宗教是社会性的、是家庭性的,(牟:它没有教会)没有一个超越性的、永远存在的、创世的主宰。
  牟:中国的主体信仰不强调惟一的创造主,但中国的宗教也有超越性,所不同是它是多神的,天和民、神和人是一体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东西方对“超越”这个词的理解是有差别的。
  安:看怎么理解。如果把“超越”看成是一个阴阳性的词,意即如果从汉字语境来理解“超越”这个词的话,它就脱离了其本意。在西方,“超越”一定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就是柏拉图谈的那个“绝对理念”。
  牟:按照你的理解,中国宗教中的天神就不完全符合“超越”了,只有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中的最高神祉才符合这种绝对的“超越”意义。
  单:所以,这三个相关联的宗教被称为“亚伯拉罕信仰系统”。
  牟:最近浙江大学的王志成教授翻译了美国宗教学家保罗·尼特的《一个地球,多种宗教》这本书。其中,作者提出了一个对我很有启发的重要观点。他说,西方人,特别是美国、英国这些国家的人民,是在一个宗教模式里成长的。虽然在他们的移民社会里有很多宗教,但对每一个人而言,只能信仰一种宗教或者一个教派。他说,与之不同的是,中国人都是“宗教的混血儿”。因为一个中国人无论是否宣称信仰某种宗教,或者不信教,在其身上,我们都能见到佛教、道教,包括鬼神、天命等传统信仰的影子。我很赞同他的这一说法。(安:在西方,基督教分为许多不同的派别)教徒不可以同时信仰不同的派别。(安:绝对不可以)譬如说,“我”是逊尼派的教徒,就不可以再信仰什叶派。
  牟:在中国就没关系,老百姓几种宗教可以同时共信,教派之间界限也不严格。(单:还是很宽容)所以我们可以说中国宗教有其自身的特点,但不能说中国没有宗教。
  单:毛泽东时代,我们强调阶级斗争,学习前苏联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现在兜了一个圈子又回来了,国家主席胡锦涛就开始大力提倡要建立和谐社会,实际上,“和谐”这个理念就又回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大家比较认可的有价值的议题上来了。我想在海外、国内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人都会有很多共鸣的。
  安:在当下的中国谈和谐,成为一个表达政治态度的招牌了。正如你所说,从毛泽东时代到现在,我们转了一个圈子。事实上,如果我们谈论《中庸》,谈论《大学》,或者谈论中国的古典哲学,“和谐”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词汇。按照我的理解,“和谐”是一个审美性的范畴。而处于其对立面的“冲突”,则并不是两种毫不相干的事物之间的对抗,而是彼此关系性的一种缺失。You know aesthetics has sensibility(单翻译:审美带有感觉和体悟的性质),我们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性的、生态性的存在,彼此之间并非毫不相干,而是先天存在某种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关系。人类之所以发生冲突,是因为彼此的关系不够和谐,或者说和谐的程度不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缺乏教育和相互了解。
  单:你这个逻辑近似西方神学家证明上帝是万能的时候所采用的逻辑。当面对“既然上帝是无所不能的,那为何世间还有恶的存在”的质疑时,新托马斯主义者的解答是,恶的存在并不能否定上帝的存在,因为恶是善的缺失,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安:这里的“恶”是一种浪费(waste),如果从审美性的角度来看,西方哲学认为我们应该用我们所掌握的材料,来创造最完美的、最全面性的一个实在。“恶”(evil)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它是一个善的“缺失”(absence)。
  单:回到你的议题上来,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你认为冲突是和谐的一种缺失。
  安:是的。我之前演讲的时候也提到过,如果把西方和中国相比较的话,西方哲学很早就完成了从智慧到知识的转变,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使用Philosophy(哲学)这个词语的人,Philosophy的本意是“爱智慧”,虽然毕达哥拉斯对其有一个抽象的、科学性的规定,但由于毕达哥拉斯同时也是一个宗教领袖,他非常欣赏音乐,他还是一个社会政治改革者。因此,从总体上看,他是一个完美的人,所以用“爱智慧”来形容他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但是毕达哥拉斯之后的Plato(柏拉图)、Aristotle(亚里士多德)却一直将Philosophy(哲学)引向一个绝对不变的理念,他们成了Philosopher(追求知识、真理的人)。古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结合在一起之后,基督教的终极实在就成了一个抽象的、完全不变的上帝。一直到达尔文,他为了打破形式主义(Formalism,即哲学中的绝对理念和宗教中绝对存在的上帝)的禁锢,发起了一场对西方哲学内部的激烈的变革。所以,现象学、阐释学、存在主义、实用主义,等等,它们的共同目标是攻击那个抽象的、永远存在的“形式”(Form),或者叫“Idea”,也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理念”,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存在背后的存在”。正是由于以上这些原因,西方哲学追求的不是本源意义上的“智慧”,而“智慧”才是跟和谐紧密联系的。西方哲学只看到一个抽象性的、客观性的对象,那是“同”,不是“和”,是“同而不和”,西方哲学的终极目的也不是“和而不同”,而是“同而不和”,其“和”也是为了“同”。
  中西方哲学是两个不同的传统,西方的系统哲学教育是从大学开始的,而中国则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现在看来,中国哲学在解决“修身”这个问题上是没有问题的,在解决“齐家”这个问题上也还可以,在解决“治国”这个问题上发挥得越来越好,只是还没有到“平天下”的境界。“平天下”是21世纪人类必须要解决的课题,帝国主义(包括美国在内)的时代已成过去,如今一筹莫展的小布什政府就是一个例证。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一个极大的错误,这是重蹈越南战争的覆辙。目前,无论是从美国的立场来看,还是从一个“唐人性”的中国的立场来看(单:唐朝是一个体现“天下”精神的中国式的“全球化”概念,所以称唐太宗为容纳各族各姓的“天可汗”),全世界共同谋求和谐的时刻到来了。最近在北京举办的“中非论坛”,就昭示了一种“协和万邦”的新气象。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无论是WTO,还是世界银行、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性机构,它们都是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来的,用来孤立其他国家,把它们自己发展起来。可是,中国没有遵循西方的模式,而是走自己的路。所以包括非洲在内的许多国家,它们都在观望中国的发展,因为它们不愿意受西方hegemony(霸权)的控制。所以非洲48个国家的领导人来中国的时候,记者很直接地问他们,中国要利用你们,你们不知道吗?他们说,没错,中国需要我们的支援,可是我们也需要中国,中国是个有潜力的市场,是个正在迅速发展的国家,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彼此帮助的关系。不像美国,美国只会利用我们,却不会帮助我们,甚至还歧视我们。可见,对他们而言,他国的尊重是很重要的。如果从Geo-Political Order(地缘政治秩序)的角度看,未来的十年一定会发生相当大的改变。第一,在经济上,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经济大国;第二,在政治上,从国际名誉的角度来看,正如刚刚谈到的非洲等国家,谁都喜欢中国,不喜欢美国,因为跟中国做朋友的话,对自己有益处;跟美国做朋友,则要受到“如果你不是我们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敌人”(小布什语)这种“排中律”的威胁,这不是一种追求和谐的态度,这是一个“同而不和”式的态度;第三,中国文化的时代还没有到来。在文化这一方面,到目前为止,中国文化在世界上还未产生大的影响,包括《四书》《五经》在内的儒学还只是一个中国性的文化,不是世界性的。
  单:赵启正曾经说过,中国现在是经济增长,“文化赤字”(culture deficit)。
  安:我认为说得不错。按照中国的说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我们要充分重视经济的发展,如果经济发展不上去,就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力。经济发展了,文化才能随之发展;未来十年内,中国的文化一定会越来越有影响,中国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承担起“平天下”的责任。谈和谐是很有必要的,我刚开始的时候说“和而不同”不是惟一的一个说法,为什么呢?因为在一方面,我们需要“和”,可是有一些事情也需要“同”;我们需要“礼”,可是有的时候也需要“法”。西方共有三种宗教,每种宗教都认为自己信仰的真理是惟一的,正是因为这样,彼此之间才有了冲突和对抗,面对这样的问题,法律是必需的。就拿美国来说,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如果把美国看作是一个世界的话,这其中的每一个团体都有自己的“礼”,但我们还需要一个constitution(单翻译:一个共同的法制)。所以,我个人认为,要在世界范围内谋求和谐,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是联合国。我们应该多支持联合国,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联合国就代表了“法”,它是一个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国际组织)。其他的重要角色还有International Court(国际法庭), Kyoto Accord(《京都议定书》)等。所以我们不要太理想性地而是要具体性地谈和谐问题。
  单:你的意思是,对中国来说,谈和谐更具有战略性的重要地位?
  牟:我很认同安先生所讲的,特别是您刚开始谈到的从审美的角度来把握“和而不同”。我的理解是,人类要追求一种美好的、一个合理的、幸福的秩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不认为世界早就从野蛮走向了文明这样的观点,这里先抛开有文字等文明要素不谈。我认为直到现在,世界还处于野蛮的状态,没有达到文明。即便有的话,也是在某些国家内部,在某些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从世界范围内(“天下”)看,现代人要比原始人还要野蛮(安:说得不错),就是可以拿更好的武器来屠杀人。现在如果要杀人,要比原始时代效率更高。核武器的威胁依然存在,族际冲突、宗教冲突年年都在发生。我也在常常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您刚才提到了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即中国儒家的目标是实现世界大同。这个目标在中国也还没有实现,我们还在不断追求。从历史上来看,中国在处理“天下”问题,也就是在处理同周边国家的关系时,采取睦邻友好、协和万邦的政策。中国历史上之所以没有太大的侵略战争,就是因为遵循了儒家的这条原则。儒家有“天下一家”的观念,就是说整个世界像一个大家庭,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只是近一二百年来,工业文明也就是西方文明占了主导性的地位。客观地来说,这种工业化的西方文明有其自身的优点,这些也是值得中国学习的。换句话来说,西方文明有其普世性的一面,按照杜维明先生的理解,至少民主、自由、平等、理性、人权、法治这几条都是具有普遍性的,不管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应该朝着这方面努力。应该说,西方文明在处理国内事务方面形成了较为成功的模式,但“天下”的问题,西方现有的文明处理不好。应该说,现今世界是由西方主导的,造成当下这种并不十分乐观的局面,西方国家应负主要责任。当然,我们每一个国家都应该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状?我认为至少有三点:第一,在思想层面上,就是您刚才提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上,达尔文主义是划时代的,我们得承认它的贡献;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就是把生物学的规则用在人类社会上就要出问题。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这种观念还在支配着西方一些政治家的头脑。认为“我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我就应该享受全世界最多的资源以维持一种最好的生活”,别的民族和国家是从属性的。他们的头脑中没有“天下一家”的思想,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还在起作用,强调竞争,竞争是应该的,但弱肉强食就不应该了。第二,在信仰层面上,您也提到了,就是西方一神教的独尊性和排他性。现在基督教世界里的自由主义神学家也在反省,要打破这种传统。但也有相对保守的一部分人,比如基要派(Fundamentalists),还在坚持“基督以外无拯救”;还有一种情况是,要把自己的价值观、自己的信仰传播到全世界。如果不被接受,就要采取各种措施强迫别人接受,这就不容易尊重他人的信仰。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现在斗争最激烈的几个宗教,它们都是从亚伯拉罕系统这一个根源里出来的,包括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如果一神教不改革、不调整,它就容易采取强烈的排他性手段。这种斗争在多神教的地区不明显,不突出,包括在印度教内部,包括在中国(我认为中国人是个多神信仰的民族)。虽然小布什没有明确表示,但我感觉他的思想、心理有一个基督教的情结,即“我”是上帝的“宠儿”,“我”有责任解放全人类,有这样一个思想在支配着他。第三,在政治层面上,就是马基雅维利的强权政治。简而言之,就是政治没有道德可言:强者为王。我认为正是这三点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世界上斗争哲学、“贵斗”哲学占了上风。后来出现了两大阵营的对立,这基本上是在西方“贵斗”哲学的大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尽管它是为了广大无产阶级、为被压迫阶级的解放而奋斗。我一直在思考,阶级之间有对立,有斗争,有没有可以协调的共同利益?应该有。
  单:牟先生刚才讲的“贵斗”意思是指,Specially cherish confrontation more than peaceful cooperation(重对立轻和谐)。
  牟:“贵斗”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它的真理性,但是把它夸大以后就有问题了。因为在建国初期,我们讨论过是资本家养活工人还是工人养活资本家、是地主养活农民还是农民养活地主的问题,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工人养活资本家、农民养活地主。改革开放以后,大家觉得应该做些调整,企业家也有管理等劳动投入,以前忽略了这一点。工人也害怕企业倒闭,倒闭以后他就没有工作岗位了。既要看到他们之间的对立,也要看到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和杜维明先生都不赞成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他只看到了冲突这一表面的现象,却没有揭示更为本质的和谐以及如何实现和谐。
  安:根据亨廷顿的说法,我们白种人才是美国人,后来的西班牙裔、亚非裔都不算美国人,这无疑是狭隘的。亨廷顿在其近作《我是谁》中提到,他害怕有一天美国人会被占数量优势的外来族裔所取代。由此可见,他的思想深处依然被“WASP”(单翻译:即白种的安格鲁萨克逊新教徒)情结所操控。
  单:我在美国教书的时候,曾就亨廷顿的这个担忧询问过一个黑人同事,他说,单先生你知道end focus(真正的重心在最后),那么WASP中最重要的也就是最后的字母P,就是Protestant(抗议罗马天主教的“新教徒”),只要我们都信仰新教,新教精神还在,其他都变不了。事实也是如此,是新教精神把美国人统一在了一起。
  牟:值得欣慰的是,现在人类终于认识到要实现今后的发展目标,首先要调整指导思想。比较明显的一个实例是以德国自由主义神学家汉斯·昆(又译“孔汉思”)为代表的天主教,他主张不同文明要在“普世价值”的基础上寻求对话与合作。西方天主教内部从上世纪60年代召开“梵二大公会议”(单:Vatican Second Conference),就开始提倡宗教对话。上世纪90年代在西方“世界宗教会议”上所达成的“全球伦理宣言”就特别提倡东西方的宗教对话,譬如他们找到了《圣经》“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和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间的共同点。之后,这种宗教对话,扩大一点来说,这种文明的对话就更加频繁了。从中国来看,我认为最早意识到在哲学上应该做出调整的是我的老师冯友兰先生,他是当代中国“贵和”哲学的一面旗帜。冯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书里就引用北宋哲学家张载的话,说中国和西方不能再“仇必仇到底”了,所谓“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更难得的是,他还从“贵和”的角度来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按照以往的理解,在对立统一规律中,斗争(对立)是绝对的,是最重要的;统一是相对的。冯先生则认为讲建设,讲和平,就必须突出“统一性”。由此可见,冯先生已经在尝试将儒家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相结合,坚持有中国特色的哲学了。目前还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后来,哲学界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讲“和而不同”,譬如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文教授提出了“和合学”,出版了一本很厚的著作,来宣传这种“贵和”哲学。这种转变的发生,以“文革”结束为分界线,从此以后,中国不再信奉斗争哲学,而是提倡“贵和”哲学,要把儒家的传统继承发扬下去。
  安:我个人认为,对“大同”的理解还存在某些问题。有人把“大同”思想与墨子联系在一起,认为“小康”更符合儒家思想,它指向一种多元论性的、彼此包容的、没有排他性的关系。现在的美国是一个精神分裂的国家,一方面以小布什为首的Neo-Cons(新保守主义者)把政治哲学家Leo Strauss(利奥·施特劳斯)奉为思想教父,而施特劳斯与您刚才提到的马基雅维里一样,也倡导强权政治。小布什政府抓住“9·11”事件这个契机,通过树立萨达姆这个全民公敌,利用人们的爱国情绪和宗教信仰,积聚起全美的力量。而这一做法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它掩盖、转移了剑拔弩张的国内矛盾,把原本非常复杂的关系简单化了。另一方面,美国又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爱默生”式的国家。
  实用主义(我个人更倾向于用“实验主义”这个称呼来替代“实用主义”)鼻祖杜威、詹姆斯等人都有爱默生情结,在他们看来,tolerance(宽容)是个贬义词,意思是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可以彼此忽略、漠不关心,并非汉语“宽容”的同义词。忽略也是一种暴力。所以我们应该追求accommodation(包容),而不是tolerance。
  单:你对tolerance这个词的解释很像儒家所说的“麻木不仁”。
  牟:刚刚去世的张岱年先生在一次开会时讲,如今大家都认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道德黄金律,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不能互不关心,还要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忠恕之道”。
  安:由此可见,杜威等人的思想与儒家有很多共通的地方,他们都把人看成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举个例子来说,表达请起立的意思时,英文要说“Everybody(每一个人), please stand up”,而汉语则是说“请大家站起来”。实际上,人类自我身份的确认都是通过他人来实现的,譬如我是夫人的先生、孩子的父亲、学生的指导老师,等等,总之,我不是一个独立性的存在。而以利奥·施特劳斯为代表的那个马基雅维里学派,则把个人(这里的个人也并非普通大众,而是指那些富有的中产阶级)主义奉为圭臬。用这种思想来治理国家,美国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牟:小布什说得也很明白,美国外交的最高利益就是美国国家的利益,按照你刚才的说法,这是把个人主义扩展到国家层面后造成的恶果。
  安:但是,美国还有以爱默生、杜威、詹姆斯为代表的另外一派,他们的主张和儒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譬如你刚才提到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If your neighbor does better, you do better)。
  “大同”和“小康”的区别还体现在,前者抹杀了一切矛盾及差异,后者则是同中有异,求同存异。我们要避免将和谐绝对化,所谓和谐并不是全球性的整齐划一
  牟:趋同不是我们的理想,讲和谐不是为了趋同,而是为了保持差异性。儒家的“和而不同”是一个总体性原则,我个人认为还可以将其细分为三个子原则。第一,“均和”。这里的“均”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指一个社会在财富分配方面要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孔子语)。意思是说社会财富少一点没关系,分配合理就没有大问题。(安:Distribution is economic:分配本身也是经济)由此可见,儒家已经注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问题,它并非只着眼于道德层面。第二,“礼和”。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说大家一团和气,什么都一样也不行,还是得有差异,有秩序。
  安:把“礼”翻译成“ritual”似乎也不恰当,譬如父子之间的“礼”用ritual(仪式)来描述就不适合,因为这里并没有一个ceremony(仅仅表现为形式的“仪式”),我觉得可以翻译成“中国式的秩序”(单:Chinese Order),有人把它翻译成“Social Grammar”(单:“社会文法”)。
  牟:这个译得也还好。但相互之间应各自履行应尽的义务,就是所谓的“父慈子孝,兄有弟恭”。
  安: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即我们应该以身示范,用实际的行动去说服别人,而不是拿公用的原则去强制别人。譬如中国非常讲究“孝道”,而教育孩子孝敬父母的最好办法是父母身体力行地孝敬自己的长辈:长辈从晚辈那里得到“敬”,晚辈从长辈那里得到“乐”。所以如果美国想要扩大自己在全世界的影响力的话,就不能光考虑自己的利益,把民族主义强加给别的国家,而是要以身作则。
  牟:和谐的第三个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即“仁和”。谈和谐,不能脱离开“仁”这个根本性的理念。儒家讲“仁者爱人”,这个“人”是不分民族和国界的,要爱人类,有一种普遍的同情心,这是实现和谐的思想感情基础,“仁和”是“均和”与“礼和”的灵魂和源泉。由于有仁心,便会关心人、尊重人,承认对方的利益和尊严。西方宗教文化也讲“爱人”,但“爱”为民族主义所局限。现在的最大障碍是如何使这个“爱”超越民族和国家的界限。儒家之所以在今天凸显出它的重要性,就是因为它所传承的“天下一家”的观念,是具有普世主义品格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儒家倡导的是一种超民族主义的学说,一种真正的世界主义的学说。当下的现实是,在民族冲突中一些人为了爱自己的民族,转而要去攻击其他民族。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人民都非常爱自己的民族,但这种爱却要以仇恨和伤害对方来实现,那么这种爱就不仅是狭隘的,而且是可怕的。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冲破这种畸形的民族之爱,把爱施之于其他民族。
  安:这还是个人主义膨胀到全民族层面的表现,随之而来的是一种置身事外的相对主义态度,即其他民族的悲苦与我无关。
  牟:可是在儒家看来,民族之间亲如兄弟,如果伤害了其他民族,自身也不会真正地得到幸福,因为“爱人者,人恒爱之;害人者,人恒害之。”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双方都在痛苦中煎熬。
  安:我们再回到中国的问题上来。“智慧”不是一个褒义词,邪教也可以有自己的智慧。问题是我们怎样才能将儒家智慧在全世界传播开来?我觉得这离不开教育。“四海之内皆兄弟”之类的智慧听起来虽令人鼓舞,但却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玄虚。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客观的知识标准。智慧和知识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问题,而是必须兼而有之。
  牟:我认为西方文化中也有几种“和”的理念值得我们借鉴。第一,“利和”。为什么有经济全球化、共同市场、WTO?就是因为我们找到了共同利益。而且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现在的共同利益要比几百年前大得多,因为世界已经是个地球村了。任何国家的任何行为,都不可能单赢,而只可能双赢或共赢。譬如中国跟美国谈判的时候,我们不谈价值观,而谈共同利益。第二,“竞和”(单翻译:harmony realized through competition)。这个词是我从他人那里借用过来的。这里的“和”不是一个静态的存在,不是说把先进的拉下来,大家在一个落后的层面上一团和气,而是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竞和”的最好实例就是体育竞赛。在市场竞争中应制定、遵守共同的市场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必要的时候不排除使用强制手段。从历史上看,中国最缺少的就是“竞和”。第三,“法和”。就是建设民主法制社会,遵循共同的社会行为规则,这样社会才能安定有序,也就是你刚才提到的“社会文法”。同西方国家比起来,中国在现代法制建设上还相差很远。中国人的规则意识不强,带来的一个弊端就是潜规则盛行。各种明文规定的法则(单翻译:visible rules)在实际生活中无人遵守,却都默认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通行于实际生活中的潜规则(单翻译:invisible rules),后者将对法制建设造成巨大破坏。我个人认为,上面提到的“利和”、“竞和”及“法和”是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并汲取到儒家思想里来的。
  安:我要补充一个“和”,就是“活和”。因为“和”不是一个僵化的、一成不变的终极存在,而是一个过程,一个在实践中不断被追求、甚至永远都实现不了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谈和谐,追求和谐,不能离开主体生活。
  单:儒家说“洒扫应对,可以尽性至命”,禅宗讲“担水砍柴,无非妙道”,表达的都是这个意思。
  安:西方哲学的最大悖论就在于,康德把道德提升为一个普遍性的、抽象性的原则,以至于使道德丧失了对最基本的人伦亲情的阐释力。谈道德应该从一个人为什么要爱他的孩子这样日常化的议题开始,而不应该把道德教条化(单:成为一种dogma)。
  牟:儒家思想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由近及远、由小到大。孔子主张“能近取譬”,就是说从身边的事情做起,逐渐向外扩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经》中也表达过相似的观点:由内而外,从孝敬父母的小孝一直推延到治国安邦平天下的中孝、大孝,最后达到《中庸》说的“参天地之化育”,关涉到整个宇宙。孟子在《公孙丑》中以孩童入井、所见者都会前去搭救的例子说明人皆有恻隐之心,将此种善念推而广之,就是“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王阳明也主张在事上磨练、于静处体悟。
  单:王阳明的这句话,冯友兰先生也多次引用过。与《圣经》的“创世纪”比,我们更容易理解王阳明的名言“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这就是说,即便是上帝造宇宙万物这样博大的襟怀也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被感知的。上帝当初之所以要制造人类,也是出于一种爱,因为这种行为对他本身来讲没有任何意义,是一种浪费,他工作六天,第七天都感觉累了,他无所不能,亦不需要别人的回报。从这个角度就比较好理解基督教中的博爱思想了。至于如果不信仰上帝,就会遭到惩罚之类的言论,是后世祭司所作的发挥罢了,人类设想的博爱的上帝本意并非如此。
  牟:我们认为基督教中存在着保守和相对自由的两派。保守派坚持在基督教里,信仰是第一位的,爱是第二位的。基督教中最大的爱就是对上帝的爱,因此必须百分之百地信仰上帝,对其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怀疑,把信绝对化,放在爱之上。而另外一些自由主义派别,譬如中国的丁光训主教,他认为上帝就是爱,爱人就是上帝精神的体现。这样基督教就可以与其他文明对话了。
  安:西方谈道德的时候,缺乏一种内在动力(moral motivation)。它不能够有效地解答“为什么要爱别人”这样的疑问。因为在西方,道德被提升至一种抽象的原则,脱离了主体生存;道德既然跟自我无关,那就不必坚守。但是儒学在激发道德的内在动力方面很有说服力,因为从儒家的角度看,爱自己跟爱别人并无二致。
  牟:中国从古代开始,就是一个神人一体化的社会。“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功德成神”,“积善成仙”。中国宗教中的神是个有道德的善神,爱民是他思想中的本义。所以只要爱人(民),就是顺从了神的意愿。
  单:如果说,中国宗教中的神是个善神的话,西方宗教中的神就是个力神,他可以审判你,让你下地狱或上天堂。
  牟:在保守主义者看来,中国的这种宗教信仰是缺乏超越性的,它还停留在人的层面,没有一个完美的、绝对的对象。
  安:对,强调“人”这一面才能达到“天人合一”。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人为什么要有信仰?如果是为了满足一个独立存在的上帝,那么这跟人类的和谐又有何关系?所以,我们应该从低一点、世俗一点、人的存在这个层次,譬如从家庭出发来谈信仰。我个人认为,人类不需要那种与人无关的、超越的、惟一的、终极的上帝,他不能“活”在人的生命里,人还有什么必要去信仰他呢?
  单:很好!今天两位教授都从自己的学术立场表达了对和谐及中西方文明相关诸问题的精辟见解。希望这是我们设想的一系列对话活动的良好开端。谢谢你们使我们有机会在如此短的时间里面分享你们如此丰富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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