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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冰茹:女性主义批评中国化之反思*

http://www.newdu.com 2017-12-12 苏州大学海外汉学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感谢作者特别提供稿件
    如果要为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中国化进程寻找起点,相信很多研究者都会将其指向1981年朱虹为《美国女作家短篇小说选》所写的序言。虽然起点不晚,但相对于同时进入中国学界的其他西方理论,比如人道主义、现代主义等,它在1980年代的影响力并不算大。第一部在国内问世的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论文集是1989年翻译出版的玛丽•伊格尔顿的《女权主义文学理论》 ,此后才出现大规模的有计划的对西方女性主义经典文本的翻译和介绍。而国内的女性主义批评实践也跟随理论翻译的进展同步进行,大约是从1988年开始,《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上海文论》、《当代作家评论》等学术刊物上出现了“女权主义”批评专栏,也是在1988年,李小江主编的妇女研究丛书开始由河南人民出版社陆续出版,随后大量关于女作家、女性写作的研究论文占据了学术刊物的众多版面。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在1990年代的学界轰轰烈烈的上演着,而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把原本已经热火朝天的女性主义思潮推向了一个新高潮。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在1990年代几乎成为一门显学,它不仅成为全国高校和科研单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众多女性学者的理论资源,也吸引许多男性学者参与其中。而随着对西方女性主义的理论的不断阐发和国内批评实践的不断拓展,女性写作在1990年代也呈现出繁荣的态势。
    女性主义批评理论中国化的进程除了在不同时期呈现出质和量的差异之外,对FEMINISM的译法也不同。在1989年之前学界多采用“女权主义”的译法,而到了1992年已经基本改用“女性主义”了 ,这种改变不仅是措辞上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也迎合了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自身的发展轨迹。法国女性主义理论家朱莉娅•克里斯多娃将女性主义批评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真正意义上的“女权”阶段,要求女性在象征秩序中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权力;第二阶段是以性别差异反抗男性秩序,颂扬女性本质;第三阶段则是消解作为形而上学的男女二元对立,在理论建设方面主张开放性地接纳不同的理论观点 。中国学界在1980年代将其译为“女权主义”,在翻译和批评实践方面都侧重描摹女性在线性历史、象征秩序以及文化传统中的被压抑被歧视位置,倡导男女平权;而1990年代多选用“女性主义”的译法则更注重在哲学、语言学和心理分析学等方面的理论背景下探讨女性本质以及建立女性文学传统,批评实践中也侧重性别差异和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与表达。
    女性主义批评对文学研究的影响是显在的。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来重新审视既定的文化传统和性别规范。在“性别”视角的观照下,文学的社会文化语境得到了重新清理和表达,正如王蒙在评价刘慧英那部著名的女性主义论著时说:“(该书)提出了这些我们视而不见的问题。它开始动摇了我们一些习焉不察的传统男权观念……使我们对于许多天经地义源远流长的东西进行新的关照和思考” 。由于拒绝既定的象征秩序强加于己的角色规范,女性主义采取一种否定性的、反秩序的、反异化的精神立场,在这种精神立场的支持下,女性主义批评力图揭示女性受歧视的文化偏见,并且通过对女性文本的挖掘和整理、分析和阅读来创立女性文学史和女性美学体系。事实上,国内的女性主义批评在这方面作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成果,比如对陈衡哲、苏雪林、沉樱、陈学昭等诸多被现代文学史忽略的女作家的作品进行了整理和认真的文本解读,对冰心、丁玲等早已在文学史上有定论的作家重新给予女性主义的解读,分析她们文本中女性意识的觉醒。对于1990年代引来颇多争议的书写女性性心理、性体验的文本及时地给予理论上的援助,以维护女性“身体写作”的正当性。此外,不可否认的是,除了完成一种“重写文学史”的努力,女性主义批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激活了一些传统的文学批评理论。它不仅给予女作家以及女性写作以独特的理论观照,将她们从线性的主流文学史中剥离出来,凸现其特有的价值和意义,也能整合其他的理论资源,比如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学、叙事学、结构人类学、解构主义等,以实现理论方法上的对话和互通。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女性主义批评理论不仅能够通过文本解读提升女性意识,建构女性美学,而且能够指导具体的创作实践,特别是1990年代以后,许多女作家都是带着自觉的女性主义眼光来思考和写作的。
    但是尽管取得了不少成就,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并没有顺利地过渡到克里斯多娃所说的开放的第三阶段,没有在理论建设和批评实践方面创造出多元的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是在对“女权”和“女性”反复论证中陷入了“自我缠绕的迷幻花园”,并且最终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当下的批评状况似乎是,不仅许多学者、女作家撤离了这片理论领地 ,新近的研究成果也几乎是十多年前的原地踏步,除了在研究对象上有所突破之外,批评者仍然执著于对女性意识、女性主体性的建构以及女性文本中针对男权文化传统的抗议性书写的解读,而没有在理论建设上有所推进。
    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建设的停滞不前需要我们对其在中国化的进程中遇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西方的女性主义理论原本是建立在社会政治运动的基础上,涉及妇女解放和妇女争取选举权的各种斗争。但在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虽然也是社会政治运动,却从来不是纯粹的性别问题,女性主义理论的引入也不是为了指导具体的女权运动。这显然与中国的具体语境有关。自晚清始,妇女解放就是民族解放的附属物,不论是维新派倡导“国民之母”,辛亥革命者宣传的“女国民”、新文化运动的先觉者们鼓吹女子的“独立人格”,还是共产党人动员女性参与社会革命,其最终目的都是为民族解放服务的。在没有获得主权,没有建立新政府之前,国家/民族解放与女子解放是能够求同存异,并行不悖的,这也是为什么20世纪初年,有许多女子捐资捐物,甚至自己组建军队以投身革命运动。但是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是非常突出的,从根本上说,妇女解放和民族/国家解放是两种性质的革命。女权运动需要改变的是社会的伦理秩序,与江山社稷无关;而民族国家运动则要触动社会的政治体制,说到底是一场江山属于谁的斗争。所以当江山一统,成者为候了之后,女权运动要革新既定的伦理秩序,妇女解放与其的差异,或者说矛盾就显现出来了。
    以秋瑾为例,这位希望实现民族革命与女界革命并举理想的革命者在具体的革命过程中已然意识到达成民族革命与女界革命的手段是不一样的,前者可以依赖迅猛的暴力革命,后者则需要进行必要而漫长的思想启蒙。秋瑾权衡了两者之间的轻重缓急,最终以民族解放为重,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起义的暴力活动中了。显然,她的英勇就义是因为参与和策划武装起义而并非从事了妇女解放运动。
    对秋瑾这样投身国家解放并有女权立场的革命者来说,民族解放只是革命的第一阶段,她们希望能够通过民族解放最终获得女性的解放。所以,我们看到,辛亥革命胜利之后,女子作为曾经的革命同盟者立即组建了“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同盟会”、“女革命会”等政治团体,她们上书参议院,要求立法保障男女平等,并且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她们希望通过赢得参政权而干预国家立法以解决女子面临的女子教育、自由婚姻、禁止缠足等诸多问题。
    可是对于男性而言,新政权的建立就意味着革命成功,目的达到,他们并不希望改变既定的社会性别规范。于是,我们同样看到,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对 “女子参政同志会”(组建者是曾经的同盟会员林宗素)提出女子享有完全参政权的要求时态度摇摆不定;在接见“女子同盟会”代表时,也对其提出的女子参政的权利表示能力上的怀疑,他认为女子要平等参政必须先“增进女子智识、养成高等资格”,否则会“紊乱阶级” 。显然,这样的怀疑态度只会在革命胜利后出现,当孙中山还领导着同盟会进行反清救国的运动时,他对女会员是热烈欢迎,积极吸收,丝毫不会顾忌女子没有“智识”,没有“高等资格”而“紊乱阶级”的。
    在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妇女解放的附属性质更为明确了。早在1922年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已经确立了“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的方针,从此“妇女解放即是劳动者的解放”成为一种政治思想共识始终贯穿于这一革命进程中,而革命的胜利也意味着妇女解放运动的胜利。新中国建立后,男女平权获得了宪法的保护,另外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各级妇女联合会,通过行政机构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此完善的法律保障和组织结构显然使女权运动失去了革命的目标。但是正如秋瑾所意识到的,狂飙突进般的暴力革命并不能代替必要而且漫长的思想启蒙,民族解放的胜利果实也不能轻易地嫁接给妇女解放运动。因而,亟待启蒙的女性意识和社会生活中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才为女性主义理论在中国的衍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不过,既然“女权”问题已经在法律上得到解决,那么女性主义理论中强调性别平等、权力共享以及激进地反抗男权压抑的理论主张便显得有些水土不服
    和其他西方文化理论一样,女性主义理论在1980年代初期进入中国,是中国文学与西方思潮对话的一部分。尽管不同时期解放女性的思想主张总是当时思想变革的主要手段,女性也总能成为其受惠者,因此很多研究者在为女性主义的传入追根溯源的时候,往往非常强调其与当时思想启蒙运动的关系,认为人道主义思潮、人的觉醒是促成女性意识的觉醒以及女性主义理论发展的催化剂。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80年代的语境,便会发现这似乎是女性主义者的一厢情愿。晚清时期维新党人将女性与“强国保种”联系起来,社会上一度流行着女性为“国民之母”的说法,内忧外患的社会语境是倡导女性解放与彼时思想变革的粘合剂。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关键词是“个人”,这个“个人”虽然没有具体的性别规范,但其针对的传统伦理道德以及旧家庭和包办婚姻的形式无不与女性相关,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打倒孔家店”和婚姻家庭革命正是从女性问题入手的。80年代同样也是要求打破思想禁锢,拨乱反正的时代,其思想改革的力度和广度常令知识分子将其比喻为“回到五四”,胡适那篇著名的《敬告青年》同样也适用于80年代的“人的觉醒”:“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 。但是这个“他人”已经不是五四时期的伦理道德和婚姻家庭,而是极“左”思潮、迷信权威,这些均与女性问题无关。相应的,80年代的知识分子,包括女性知识分子首先考虑的都不是女性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比如张洁《沉重的翅膀》、张辛欣《在同一地平线上》、戴厚英《人,啊人》等等,而张辛欣、戴厚英的作品引来诸多争议甚至是批判也与女性问题无关,虽然这些文本后来得到了女性主义的解读。与此相关的是很多女作家不愿意被冠以性别的标识,张洁就明确否认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并且坚持认为妇女真正的解放有赖于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在她们看来有了性别的标志便意味着失去了广阔的社会视野,放弃了公民的社会责任和知识分子的神圣使命。显然,在80年代的语境中,女权主义与精英知识分子的人道主义文化立场并不那么合拍。另有一些作家则通过文本表达了对女性主义的怀疑。比如王安忆的《逐鹿中街》讲述了一个投身“性别之战”的女人屡战屡败,突围沦为表演的尴尬;《弟兄们》则描述男人出现后,“姐妹情谊”的脆弱,作家是以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质疑女性主义在中国语境中的有效性。
    进入1990年代以后,一些女作家开始成为自觉的女性主义者,比如林白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埃莱娜•西苏所谓“身体写作”理论的文本实践者,而陈染对女性同性恋的书写也可以用艾德里安娜•里奇所谓“女同性恋连续统一体”的理论来分析。她们的写作在90年代中期影响很大,不仅影响了一批写作者,而且几乎成为当时“女性写作”的代名词。但是,这类极端的个人经验的书写不幸地与市场遭遇,在经过商业化的包装和炒作之后,女性身体和欲望、自慰与自恋成了一部作品的主要卖点,甚至连女作家自己也成了“被看”的对象,陷入尴尬的境地。其实,对个人隐秘经验的书写并非“女性写作”专有,被列入90年代“私人写作”或者“个人化写作”名下的还有诸多男作家,比如韩东、张旻、朱文等,但他们远没有遭遇到女作家那么多怀疑、批评和质问。而女性主义批评仅仅是借用西方理论来捍卫女性书写个人经验的正当性,却没有触及到批评言论对男女两性区别对待的心理根源,因而在提供理论援助时显得力不从心。
    而随着90年代中国不断深入地向着商品化社会转型,价值规范和性别角色都以“消费”的名义被重新定义,“女性主义”所竭力争取的性别平等在某种程度上再一次从天而降了。曾经,美国的女权运动者集会游行,抗议各种名义的选美活动,因为在女权主义者看来,选美本质上是将女性作为任人把玩,任人品鉴的玩物。但是大约从1999年开始,在各种选美、选秀活动中接受挑剔眼光的不仅仅是青春美少女,还有更多的青春美少男。在这里,容貌姣好、身材性感的女人和男人都成为大众消费的“玩物”。当娱乐产品成为都市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后,电视媒体也制造出了越来越多的以供消费的节目和明星。在上海星空卫视那档名为“美人关”的娱乐节目中,我们看到,在台上搔首弄姿,宽衣解带的是男人,而在台下拍手、打口哨、大呼小叫的变成了女人。这样一个性别位置的调换显然更多地服务于娱乐的目的而不带有政治意味。面对此类“选秀”和“娱乐消费”问题,女性主义者变得失语了,因为她们无法用革命性斗争性颠覆性的理论来解释这些问题。
    此外,与西方的“女性主义”相比,有学者总结了中国“女性主义”的特点:一方面,“女性主义”只在部分人文女性知识分子和女大学生中获得认同,而占中国女性人口比例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以及乡镇或是城乡接合部的不断被商品社会边缘化的女性群体很少沐浴到“女性主义”的阳光;另一方面,中国的“女性主义”者自身并不处于社会边缘,她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拥有体面的收入和稳定的职业,她们接受或转向“女性主义”更多是将女性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工具进行学术研究而并非将其作为目标或者信仰,因而她们的革命性底气不足;而且,中国的“女性主义”早已有了既定的妇女解放运动的资源,她们并非持不同政见者,很少遭遇打击迫害,而中国的大学和学科体制、传媒和出版界早已顺水推舟地接纳了“女性主义”,因而西方女性主义者的“颠覆性”在她们的中国同仁身上显得有些矫情。 基于这些根本的差异,中国学界在嫁接西方理论时难免接出强扭的瓜。
    在批评实践方面,当女性主义批评固守着开掘女性意识、建构女性美学以及批判男权中心的文化立场时,其理论预设也为文学研究带来了局限。
    如前所述,女性主义批评的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来观照历史,审视现实,但是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是万灵丹,当我们从性别角度切入去重新审视既定的文化传统和性别规范时,洞见也可能成为不见。比如,女性主义批评在追溯历史上女性受压抑的文化传统时,往往把《礼记》、司马光《训子孙》、班昭《女诫》、唐长孙皇后《女则》等作为典范文本,但需要注意的是,《礼记》和《训子孙》在规范女人的同时也规范着男人。比如安排“妻受命于家”的同时也要求“夫受命于朝”;男女在家里也应各司其位,所谓“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入,女不出,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等等。而班昭、长孙皇后都是处于社会政治高层的女性,她们书写女性规范更直接的目标并非为了完善父权制对女性身体、身份,以及屈从地位的教化打造和想象建构,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维护家、国的秩序。因为中国社会的伦理秩序原本就是按照男女、夫妇、父子的次序和规范建立起来的,而两性的对立和矛盾在任何时代都不可能是社会的主导。
    在对文学史的研究中,预设的性别立场也会给研究者带来判断上的偏差。比如有学者在论及张爱玲、苏青等女作家在文学史上的缺席,丁玲延安时期的作品不被提及时认为是她们以女性为本位的“独立”话语书写不符合主流文化 ,这样的判断显然忽略了作家所处时代的具体语境,因为与张爱玲等同样被排斥的还有同时代的男作家徐訏和无名氏,他们被排斥应该与文学观有关而与性别无涉,而对丁玲在延安时期创作的取舍显然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有学者在分析五四时期女作家描写同性情谊的文本时,只借助女性主义理论强调女同性恋这种女性结盟的方式表达了反抗传统主流文化,反抗礼教制约下的性压抑的书写策略 ,然而同样也需要考虑的是,在五四之女的成长过程中,女校是她们进入社会的起点,出于交往的需要,这些女学生往往会在同学中找到情趣相投的朋友,结成相互体恤的精神共同体,这不仅是她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也是她们寻找自我认同的必然途径。
    女性主义批评在重读女作家,创立女性文学史方面的确取得了诸多成就,但是如果文学史的功能是按照既定的文学观来确立文学经典,那么现有的女性文学史并没有完成这个使命,因为它们没有确立起自己的文学标准(这个标准不应该仅仅是反抗男权中心的政治标准,还应该包括建立在女性心理气质上的审美标准),更无法按照这个标准对女作家进行筛选,对其作品进行价值评判,而仅仅是将现代史上的女作家按照时间流程逐一介绍,并借助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分析她们的文本。显然文学史的书写是不能只提供充足的史料的。也正是因为没有确立起自己的标准,它为现代女性写作确立了时间的起点,(或从冰心始,或从秋瑾始),却无法在现代文学史的背景中确立其思想原点;它能够细致地解读每位女作家对性别意识的觉醒和表达,对女性命运的感悟和体察,或者对男权中心文化传统的抗议性书写,却不能揭示不同阶段女性写作差异,以及后代作家在哪些层面上是对前辈的继承和超越,在哪些层面上又达不到前辈的高度,从这种意义上说女性文学史更像是一部单篇女作家论的合集。此外,对于那些原本就在文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的女作家,比如冰心、丁玲、萧红等,女性文学史的确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解读,但是对于沉樱、苏雪林、袁昌英这样被现代文学史忽略的女作家,她们的全部意义似乎只在于性别,因为女性文学史并没有把她们放置在大的文学背景中考察她们对彼时文学创作的贡献或者她们的创作个性,这便意味着这些女作家的文本只在女性文学史中有意义,这在某种程度上无疑是对女性写作价值和意义的缩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女性主义理论认为存在一种独特的女性文化和属于女性的表达方式,但是女性写作的文体问题却历来为研究所忽视。几乎所有的批评实践都把关注点集中在女性文本的内容层面,通过详细地文本分析来解读女性意识的表达,而女性文本在叙事上的特点,比如叙事人的使用、叙事眼光的选择、叙事视角的确立以及女性文本的抒情风格等与性别的关系并没有得到研究者的重视,这使女性美学的建构缺乏完善的体系。
    美国女性主义理论家伊莱恩•肖瓦尔特把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分为两方面,其一是女权批评(Feminist Critique),注重对作品进行社会历史分析,肯定女性经验的权威性,从而为阅读提供一种新视角;其二是女性批评(La gynocritique),研究妇女作品的历史、类型、主题、结构、女子创作心理、女子个人或集体的创作生涯轨迹以及女子文学传统的演变和规律, 并且对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她针对女权批评想对传统的男性的文学观加以修改和匡正,却反而使其更加依赖这种文学观,同时妨碍自身理论建设的现实指出:“只要我们仍仰仗男性中心的范式来规定自己最基本的准则,即使加上一个女权的参照系作为修正,我们也学不到任何新东西” ;而针对女性美学认为存在一种独特的女性文化,如果一个女作家否认自己的女性特征,那么她的艺术将受到限制甚至削弱的观点,进一步指出“只要女性美学认为唯独妇女才有资格阅读妇女的文本,女性主义批评就有受孤立的危险”,便会无可避免地落入“性别本质论”的窠臼,从而限制自身的发展。 然而,对于这些警示,中国的同行们并没有予以重视。西方从事女性主义理论研究的学者往往不会只将自己的研究领域限定在“女性主义”,她们拥有存在主义、解构主义、精神分析学、叙事学等多种理论背景,因而她们具有开阔的研究视野,而中国的同仁们往往凭借感性经验完成批评实践,缺乏在理论上的对话和思辨。
    大胆书写女性情欲,得到女性主义批评诸多赞誉的丁玲在1930年写作陷入了困境,因为她已经将青年女子的苦闷铺垫到了极致,相同的主题再写也超不过《莎菲女士的日记》,丁玲最终转向了革命,继续将她的写作事业发扬光大。进行 “身体写作”文本实践的林白在1990年代末期也发生了转向,在她的代表作《一个人的战争》之后也开始摆脱那种曾经自我封闭的叙述方式,主动在她与现实生活之间开掘新的通路,可以说女性写作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会试图摆脱单一的狭窄性别视角,建立起与现实对话的广阔空间。相应的,女性主义批评也应该突破为自己设定的束缚,建立起开放的多元化的批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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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注释
    *本文系中山大学青年基金项目
    玛丽•伊格尔顿编:《女权主义文学理论》,胡敏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
    玛丽•伊格尔顿主编的论文集采用“女权主义”的译法,而张京媛主编的论文集则采用“女性主义”的译法,见《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林树明在1990年的评论文章中使用“女权主义”,见《评当代我国的女权主义批评》,载《文学评论》,1990.4;1995年出版的学术专重则使用“女性主义”,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
    朱莉亚•克里斯多娃:《妇女的时间》,见《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王蒙:《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序》,刘慧英著,北京:三联书店,1996。
    似乎是意识到了女性主义批评的局限,一些学者虽然没有脱离女性主义理论,但将研究转向了偏于社会学的社会性别研究,比如李小江、李银河、艾晓明等。她们从事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包括相关专题的社会调查、妇女口述史的收录整理、建立妇女儿童援助中心等。她们关注艾滋病患者、同性恋者、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提供有偿性服务者、有早孕流产经历的未成年人等边缘群体,并且着手在体制许可的范围内帮助这些弱势者维权。她们仍然秉承女性主义者否定性的、反秩序的、反异化的精神立场,并且在行动上继承了西方女性主义者投身社会运动的一面。
    孙中山曾面允林宗素日后会赋予女子参政权,但是当这则消息见报后,又因不敌社会保守势力的责难,而否认了此前的言论。如此反复招致“女子参政同志会”的不满。相关史料见1912年1、2月间《申报》、《天铎报》的相关报道。
    胡适:《敬告青年》,载《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创刊,第二卷起改称《新青年》。
    孙绍先:《“贵族化”的中国“女性主义”》,载《天涯》,2005年第1期。
    赵树勤:《找寻夏娃——中国当代女性文学透视》湖南师大出版社,2001。
    常彬:《中国女性文学话语流变》,人民出版社,2007。
    伊莱恩•肖瓦尔特:《荒原中的女权主义批评》,收入《最新西方文论选》,王逢振、盛宁、李自修编,漓江出版社,1991。
    伊莱恩•肖瓦尔特:《荒原中的女权主义批评》,收入《最新西方文论选》
    伊莱恩•肖瓦尔特:《我们自己的批评:美国黑人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中的自主与同化现象》,见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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