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以养正,圣功也。”近年来,启蒙教育对个体发展、社会和谐和国家进步的重要价值越来越被国家和社会所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既对广大幼教工作者以鼓舞,也对幼教工作者提出了殷殷期望。 当今,我们需要怎样的启蒙教育,需要从文化自信中寻求和反思。中办、国办于2017年初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应“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并特别提出“编写中华文化幼儿读物,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值此背景下,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具中国特色的启蒙教育体系势在必行。为此,如何在启蒙教育中既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遵循幼儿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启蒙教育体系之灵魂在于传承精神血脉、建立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和神韵等成为植根幼儿内心深处的精神血脉和文化素养,激发幼儿内心深处最早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应是启蒙教育即人生发展关键期教育的灵魂所在。“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童蒙期正处于从混沌蒙昧到逐渐清朗的最初发展过程之中,该时期的文化环境和文化熏染奠基了个体一生的精神血脉和精神家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特点和功能,我们应该让这种母体文化成为在童蒙这个个体发展关键期就不断经历和持续追求的内心体验和外显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努力建构的应是具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文化染色”功能,是彰显中华文化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的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启蒙教育体系。为此,我们需从中华文化宝库中汲取养分和提炼素材,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融入启蒙教育之中,以唤醒、激发、熏陶和浸润等方式,让幼儿接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和行为规范,在感知、体验和操作中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从而从起点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等重大问题。这将有益于从精神血脉上培养出有中国根、中国心和中国情的“快乐中国娃”,让幼儿增添内心深处并溢于言表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奠基“最中国的国际人”和“最国际的中国人”。 启蒙教育体系之核心在于立德树人、奠基终身发展。“理解幼儿学习方式”“重视幼儿学习品质”“加强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立德树人”,“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这些应是启蒙教育体系建设中需系统解决的核心问题。“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启蒙教育中的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问题,是建构有中国底蕴、具中国特色的启蒙教育体系的关键问题。我们高度肯定中华民族独特精神标识在启蒙教育中的灵魂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坚信不遵循幼儿认知规律的做法会导致“掠夺式开发”“拔苗助长”等灾难后果。 当前我国启蒙教育已出现教育目标功利化和狭隘化,教育内容碎片化和庸俗化,教育方法成人化和复古化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我们有必要重申,有中国底蕴、具中国特色的启蒙教育体系应有关于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的中国立场:教育目标是“立德树人”——既立德又树人、立德与树人一体化,形成奠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所必需的积极学习品质和关键发展经验;教育内容是注重全面发展——在促进幼儿中华文化底蕴和积极学习品质发展的同时,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教育方法是支架全程发展——重视幼儿学习过程,强调在活动过程中支架幼儿主动学习、合作学习和创造性学习,帮助幼儿在“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中获得积极学习品质和关键发展经验。从上述意义上,有中国底蕴、具中国特色的启蒙教育体系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全过程地融入幼儿园集体教育活动、个别教育活动、一日生活环节和早期阅读活动的全过程中。 启蒙教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第一棒”,是“精神之根”工程。构建有中国底蕴、具中国特色的启蒙教育体系应在彰显中华文化魅力的同时,遵循幼儿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将文脉传承与立德树人一体化,将启蒙教育办成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筑基意义的宏伟事业。 (作者:霍力岩,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研究所教授;胡恒波,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