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人类精神文化中的宝贵财富。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应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通过修身养性,确立和完善自身的价值人格。以儒家为代表的古代思想家对修身的种种论述形成了中华民族价值人格的主 流观念。传统儒家道德中对于“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非常重视,认为这是调节人伦关系的基本规范。孔子认为,在一切道德规范中,“仁”乃是最高、最基本的道德。孟子重“义”,将“仁义”并称,进而提出并列的四德:“仁”、“义”、“礼”、“智”。西汉初,贾谊又在“仁”、“义”、“礼”、“智”之后增加了“信”,将五者并举。但是“五常”作为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是由西汉中期的董仲舒提出来的。经过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发展,儒家“五常”之所以能够保持其持久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它有着自己的道德优势。 首先,“五常”本身能体现出类的公正。在孔、孟刚刚建立“仁义礼智”学说之时,他们就通过对人性的积极肯定表现出对类的公正。孔子将“仁”界定为“泛爱众”,这种博爱观念渊源于人类同类相爱的意识。“五常”中“义”的范畴是在孟子性善说基础上被儒家所强调、升华的,儒家将“义”作为辨别人性善恶、裁定是非曲直的尺度。“礼”从本质上说,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设定的,但其在严格等级区分的同时,也在倡导着一种调和,所谓“礼之以和为贵”(《礼记·儒行》)。此外,“智”与“信”更是人“类”所独有,是人与禽兽重要的区分。 其次,儒家“五常”有着合理的道德结构。儒家“五常”之目分工明确,相互补充。它以成德为终极目标,以处事、做人的行为规范为直接体现,最终形成了完整的道德结构:“仁”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情感要求;“义”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准则;“礼”是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模式;“智”是处理人际关系的理性原则;“信”是处理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 在当代社会,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知识与科技在社会中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人们对知识与科技有着强烈的渴望,知识、科技已经成为人们谋生的手段,进而为维持正常人际关系所必需。时代要求“五常”中的“智”不仅具传统意义,更重要的是成为一种积累、一种理性、一种精神、一种判断。让“智”成为人们适应现代生活所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以“智”进行社会生产,以“智”提高生活质量,儒家“五常”中“智”的含义被更多地赋予了理性的色彩。 与之相对,“五常”中“仁”的中心地位也发生了相应变换。当代社会,具有浓重个人色彩的“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仁”失去了价值意义。因为人们在享受高度“理性”、“纪律性”带来的成果的同时,也承受着由之带来的公共冷漠、人情异化。如何在“理性”中更多地融入情感的“仁”爱,成为当代人们探寻的一个主题。 同时,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五常”中的“义”、“礼”与“信”的内涵更新提供了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更愿意将个体的“义”推广至社会,进而传统“义”范畴中“正义”的意蕴得到了强化。“五常”中的“礼”产生于儒家从泛道德主义立场出发,将人的社会活动的众多领域道德化过程。当代中国社会已摆脱了陈旧宗法制度的束缚,“礼”已不需要以道德的外衣来掩饰,人们更喜欢将“礼”的原则与规范体现为行为规则及律法。“五常”中的“信”要求人们“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当代社会对于和谐目标的追求,使得“信”易为国人所接受。一个和谐的社会,人与人在相互接触中应该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人在社会中应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欺骗他人。儒家“五常”中的“信”,教育人们诚实守信,其对现代社会的适用性,已得到了当代人们的肯定。 由上不难看出,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经过科学转换,对当今社会道德建设的开展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另外,继承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和谐”精神,有利于促进社会秩序的规范。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的自我身心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在全社会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 继承传统儒家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几千年来,它以持久强大的感染力、动员力,激发和凝聚起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为挽救民族危亡、促进国家发展而共同奋斗。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支柱,同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 继承传统儒家文化中的自强不息精神,有利于鼓舞人们迎难而上的昂扬斗志。中国文化历来关注现实人生,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并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这种入世的人生哲学,培育了中华民族的顽强抗争精神。 继承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厚德载物精神,有利于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厚德”就是重视德行品格,重视善良的品行、高尚的品格。弘扬厚德载物的伦理观念,根本点是使每个公民树立和落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道德基础。 继承传统儒家文化中重整体利益的价值观念,有利于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群体、鄙视个人主义,为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可以“公而忘私,国而忘家”。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弘扬这一优良传统,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吉林师大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