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百姓,就不得不先了解一下“姓”和“氏”的概念。 “姓”字在甲骨文中已经有了,而且是一期(武丁)时期就有,从女生声,不过这个“姓”字是用为女名,也就是某个女子的名字,如卜辞贞问“姓娩[嘉]?”,是贞问姓这个女子生育是否会顺利的。所以,这个时候的“姓”不是姓氏的“姓”。在卜辞中的确有“姓”,用的是“生”字,如“多姓”皆写作“多生”,如说“叀(惟)多生飨”(《合集》27650)。周代金文也承袭了这一用法,金文中没有从女从生的“姓”(有一字型从人从生),其“百姓”皆写作“百生”,如史颂簋里的“里君、百生”。到了战国文字中才出现了从女从生的“姓”,《说文解字》里说:“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也就是说“姓”是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即会同母所生者为同姓之意,这是秉承母系社会文化的遗存而构造的字。 在母系社会里,人们以母为尊,故各人出生之后即随母姓。当时的男性则主要保障女性的安全和生活,才干出众的男子则被授以“氏”的职称,即担当某个部落的首领。因此,在母系社会里,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姓,但只有少数才干出众的男性有“氏”,也就是说“氏”称为了男性专利。夏、殷、周三代,社会性质已转变为父系社会,一些男性往往会根据自己的功业得到“氏”,或做官、或封地、或从事某种职业等等,《白虎通·姓名》曰:“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或氏王父。字者何?所以别诸侯之後,为兴灭国继绝世也。”所以“氏”的地位要高于“姓”,也就是只有男人才可称“氏”,而女人只能称“姓”,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别婚姻”,因为先秦人们有“同姓不婚”的习俗。 夏、殷时期,掌握了社会最高主导权的男人们,虽然还是以母为姓,但却在一步步地淡化“姓”与“氏”的区别。这样做的目的,一是突显男人为尊,二是将“姓”变成王者的个人财产,然后把姓作为奖品,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凭自己的好恶给“有功”的下属以赏赐。用《左传?隐公八年》的话来说就是:“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这种状况,随着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的到来而又很大的改变。这个时期,天子只不过是一个有名无权的摆设,“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以,姓、氏、字由天子赏赐的游戏基本中止,五霸七雄及其他豪强各自为政,姓、氏、字的赏赐成为了家、国内部的事务。 因为上述原因,百姓一词的内涵也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兹小结如下: 1、三代以前,人人都有姓,少部分才干出众者被授予“氏”的职称。这一时代,百姓即指各不同的部落及其部众。 2、夏、商到西周,“姓”权逐渐终归天子所有。这一时期,只有有封地和官爵的贵族才配有姓权,而庶民则是有名无姓,庶民与氏更不沾边。因此,这一时期,百姓一词主要是用来表示贵族或百官,但记载和陈述史事时也例外。如: (1)指代贵族百官的案例。《书·尧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孔传:“百姓,百官。” (2)指代民众的案例。《书·泰誓中》:“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孔颖达疏:“此‘百姓’与下‘百姓懔懔’皆谓天下众民也。”《论语·颜渊》:“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3、春秋战国时期,“百姓”一词多指普通民众。 1)《论语·颜渊》:“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2)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下》)。 3)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为也,是以不治。(帛书甲本《老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