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砚的采石制砚技艺以前一直是以家族的方式传承。 家族传承是指端砚技艺在家族内,如父子、兄弟、叔侄等直系亲属之间相传,体现了职业世袭性的特征。以前,砚工们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让自己的产品占有垄断地位,在生产过程中往往有所发明和创新,或者对某类造型、纹饰有独到之处,一般技不外传,传男不传女,使其产品具有类似于现代意义的专利,这种家族传承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虽然家族直系传承成为技艺传承的主要方式,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传给另外有血缘或地缘关系的家族,这是由于有些精湛技艺的砚工很难保证自己的子孙都能继承祖业,更何况,他们能否完全继承其技艺也是未知数,所以要物色家族以外的继承者。另外,村内有相当数量贫困家庭的子弟为了谋生,不得不拜师学艺,他们严格遵从师训,遵守师傅家族的族规族例。得到允许之后,也可以传给自己本族的子孙,进而发展成为新的制砚家族。 对于拥有技艺特别是拥有精湛技艺的砚工及其家庭而论,这种家族式的技艺传承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专利,维护新技艺发明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生产者信誉,也有利于消费者识别真伪。 家族技艺传承使家庭成员秉承祖业,世世代代以石谋生,以砚为田,形成枝叶繁茂的采石制砚世家。由于他们大都没有文化,制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计,所以历史上留下来的文字记录非常有限。即便是家谱也因年代久远,记载不全,除了少数家族的传承关系可以上溯到宋明两代,传承关系较为完整外,一般追记到清代甚至只有前三代。 家族传承对于整个端砚业的发展来说,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一方面,持有技艺的砚工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故步自封,对前人所传手艺更多的是守旧沿袭,缺少创新意识,即便是有所改进,也会对打破前人技艺顾虑重重,缩手缩脚。另一方面,采石制砚技艺的发明和新技法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流传,难以在社会传播,使其他拥有聪明才智的人失去了传承和改革技艺的机会,同时,由于产量相当有限,也不利于消费群体的扩大。 1959年,端砚业开始复苏。肇庆市成立文教社,后合并为肇庆市工艺厂,下属端砚、象牙、书画车间,在黄岗招收了一批采石制作砚艺人,其中罗星培、罗均培、罗耀和应日坊程泗等四人任雕刻师傅,带徒授艺,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端砚技术人才。 国营端砚厂面向社会招工,聘请黄岗采石制砚艺人带徒授艺,从而打破了制砚技艺家族传承的传统,以新的师承方式培养了大批青年技艺能手。改革开放后又出现了新的创作力量,其中一部分人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社会阅历,先从事其他行业然后再转入端砚业,或在集体、个体端砚厂打工学艺然后自立门户,独立创作;还有一些有高等学历的文化学者和书画艺术家加入端砚创作行列。他们的作品富有创意,表现手法变化多样,工艺精湛,使端砚艺术创作出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新气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