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人精神中有关经营思想和管理方法的,有一条极其重要,即要经营成功,不但应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而且应树立出奇制胜善于竞争的精神,这就是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说的“富者必用奇胜”。 “出奇制胜”原是兵家之道。《孙子兵法·势》中说:“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意思是要运用特殊的手段,以“出其不意”的斗争谋略与方法去博取胜利。善出奇者要知众人所未知,为众人之所不能为,“战胜不复”(不重复前谋),随宜制变,出奇无穷。经商古称“治生”、“货殖”;战国时白圭治生既然犹“孙吴用兵”,可见古代最早善于把兵法运用于经商者就是这位白圭。兵法中所谓的奇、正与经商如何联系?司马迁作过回答:“夫纤啬筋力,治生之正道也,而富者必用奇胜。”勤俭(纤啬筋力)虽是治生正道,但如不能出奇制胜,也不能致富立业;奇和正必须很好结合。因为在市场竞争中“与人相对而争利,天下之至难也”(《孙子兵法·注》)。货殖家想在强手如林的竞争中占有优势,立于常胜不败之地,只靠勤俭不够,还必须通权变,讲智谋,也如用兵那样,以出人意表的斗争策略去制胜致赢。“以奇胜”体现着兵家的“权变”思想,不拘于常法,而善用变则,“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孙子兵法·虚实》)。这是智谋的结晶。白圭对“其智不足与权变”者不肯收其为徒,因为这种人是不能运用出奇制胜的经营之道的。经营有成必须是勤俭与奇胜的结合。 司马迁总结古代商人的经营之道很具体生动。如前已提到的说范蠡是“旱则资舟,水则资车”,“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这些都为他人所不能为,看似有悖常理的作法,恰是出奇制胜取得成功之例。又如说白圭是“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这与“人弃我不取,必待更贱始取之,人取我不与,必待更贵始与之”的作法判然有别,也正是白圭的出奇之处。范蠡、白圭经商之奇就奇在他们掌握了那个“待乏”原则。作为良商他们在商品供过于求、尚未形成大量需求时,先予收贮,所出收购价比当时市场价格还高一点,即便如此,相对于商品转向供不应求时售出的价格也是贱的了,这叫做“时贱而买,虽贵已贱”;等商品需求增加到供不应求时,所出的销售价格即使比当时的市场价格低一点,相对于商品供过于求时的进价也是“贵”的了,这就叫“时贵而卖,虽贱已贵”。他们收购时不抑价,销售时不抬价,不与市场上的一般商人“争买卖之价,而谨司时”,结果还是可从正常的合理的进销差价中得到不少的利润的。这种贱而能取、贵而能与的作法,与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不可同日而语,是一般商人所想不到的,且不大愿意去做的。 发轫于范蠡、白圭的这种“奇特”的经营思想与经营方法,形成了一项优秀的文化传统,启迪了后世之商人(指诚贾、良商)。特别是在经商取得成功的明清时代的全国最大的两个商帮——晋帮、徽帮中服膺范蠡、白圭的人更多。 明代蒲州富商家庭出身、后进入内阁的张四维说晋商“能以心计阜通货贿,而擅其赢”。如范世逵,“其趋舍每发必奇中,往往牟大利,然又必循理守法,如其分非义,不以一毫苟取于人”。这就是能出奇制胜而又很讲商业道德的良商中的一位代表。蒲州商人王海峰在沧盐“法弊引壅”,诸贾不屑一顾时,独取沧盐,主动为盐官出谋划策,使局面为之改观,“大有裨于度支”(财政),“王氏之业益饶”。对此,他自己的说法是“人所弃我则取之,人所去我则就之”,这种思想即来自白圭的“人弃我取”,其力求出奇制胜,善于竞争的精神可嘉。 出奇制胜亦是与晋商齐名的徽商经商致富的同一法门。如休宁汪应时,行贾往来,“有心计、多奇中、渐起富”。歙县黄莹,深知为贾盈缩无定,“非善应、多筹策,无以近奇赢”,他“治业务,存大体,谨出入,明会计,其所规画,视计研七策(范蠡所用的计然之策),往往暗合”。休宁程锁,于“谷贱伤农,诸贾人持谷价不予”,独平价贮积之,明年大饥,“谷踊贵,出谷市诸下户,价如往年平”。他也正是对白圭的经营之道用心钻研过的人。 商人经商讲和协,主要在商号、商帮内部要求恕而不争,团结一致,善于合作,以对付外来的竞争。对外仍要争而不懈,不善于竞争就无法在市场立足,如何出奇制胜、提高竞争技巧,一直是商家所关心的问题。但作为诚贾良商,他们懂得在竞争中仍要“循理守法”。儒家讲“和”、道家讲“不争”(“不争之德”),争中有和,这是中国商人的特色,在讲究“争之道”的同时,注意“不争之德”。和协、竞争两手综合使用,在竞争中要求同化异,看到共存、互补、合作、并利、两全、双赢的可能性。提倡良性的有序的竞争,避免恶性的、不正当的竞争。“争”与“和”很好结合,得到统一,这样才能把竞争推向最佳状态、最高境界,这才合乎“义”——社会公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