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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齐勇:从国学角度看刑诉法大修

http://www.newdu.com 2017-11-23 齐鲁晚报 佚名 参加讨论

    5月20日上午,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郭齐勇先生将受邀来济南,在本报和山东省图书馆联合举办的大众讲坛作题为《中国文化的根基与核心价值观》的讲座。借助本次机会本报特整理郭齐勇教授访谈以飨读者。在访谈中,郭齐勇教授重点阐释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亲亲相隐”、“亲属容隐制度”与宪法修正案的关系、儒学与当代社会以及国学的教育推广等问题。
    谈刑诉法修改,为何“大义灭亲”让位于“亲亲相隐”
    问:您多年撰文,与人探讨中西方容隐制度,并多次与人就儒家的“亲亲相隐”观念展开讨论。并且我们了解到,在刑诉法大修中,“大义灭亲”让位“亲亲相隐”与您也有一定的关系,您能详细地谈谈这个过程吗?
    郭齐勇:多年以来,我不断著文呼吁修改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等鼓励亲人相互告发的相关条款,这些条款中,阶级斗争为纲的痕迹很重,修改这些条文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权、亲情权、容隐权、缄默权、隐私权。
    2007年,我的同事与朋友、全国人大代表彭富春教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关于尽快恢复亲属容隐制的建议》。这个议案是我起草的,彭代表同意后,修改并提交上去了。该建议即被转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2月,这两个单位给彭代表复函表示感谢,肯定关于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条文,建立亲亲相隐制度的建议,并说他们将在修改有关法律的过程中认真加以研究。这是彭富春教授与我共同的努力。其实,法律界有不少专家与实际工作者早就有,而且不断有修改的呼声。
    问:今年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经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您如何看待这次修改?
    郭齐勇:目前刑诉法修正案中有关恢复传统亲亲相隐法律制度中的合理因素的内容还是很少的,是初步的和有限的,但这是一个开始,算是起步了。我们往往习惯于过去的一些做法,过多关注办案效率,而忽略了保障公民亲属容隐权的重要性。相信未来我国修法,亲属容隐的范围与程度将更为扩大,更为彻底,更有实际意义。
    这一点,要向台湾地区学习,台湾一直沿袭清末以降修法的成果,在民初《六法全书》的基础上,将亲属容隐的原则落到实处,维护亲情,不鼓励告奸。这是儒家法律的传统,与法家法律的传统是背道而驰的。一方面,台湾地区把亲亲相隐的观念与法律制度及实践一直坚持下来了;另一方面,其前领导人陈水扁因贪腐而锒铛入狱,由于其家属涉案,其家族腐败案也进入了司法程序,可见以上两者并不矛盾。有人认为,亲亲相隐就是绝对的腐败,实行容隐制不利于反腐。其实这是把两件事混淆起来了,不了解儒家亲亲伦理的意义。
    问:有人认为讲情感固然重要,但目前中国恰恰是人情太多,公共理性和法制建设不健全,因而理性和法治是首先要强调的,您觉得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郭齐勇:儒家的理念是:“缘人情而制礼、法”、“王道本乎人情”。先儒说过,人情与情面不同,大抵人情是公,情面是私。现在有些人所说的人情大概指的就是私情或情面。其实,人情是人的真情实感,是人的真实处境及其相应的情感,它也是人性的一种体现。
    就拿过去我们所说的五伦来看,其实提倡五伦之情在现在仍有意义。当然,人情和五伦也不完全是情感的东西,他们都是人的基本处境,是存在论的概念,有此处境或社会人伦关系,才有相应的情感。五伦之情,看似是私,其实是公德之基,绝不能废,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至于裙带关系等不顾天下公义谋求一己之私的行为,则是私情、情面,可以看成是任何社会文化中都有的现象,需要制度上的规范。就儒家本意而论,它是反对的。把这些强加在儒家的头上,似乎儒家伦理导致或专门鼓励人们的自私心理,乃至鼓励贪腐,显然不合事实。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讲情面导致的腐败问题,就连带取消人情。
    在防范腐败的同时,还是要保护人情,这是可以和公共理性、法治建设达成一致的。否则,公共理性、法治建设也无从谈起,没有真情实感的公共理性和法治建设会迅速被工具化或者虚无化,社会冷漠离心,看似公正,其实是没有人性的。有关情理与法理的问题,近几年我谈得很多,合情合理才是好法,良法绝不悖人情。
    儒家人文精神可以治疗现代社会的病症
    问:您认为儒学将迎来现代的大发展时期。在目前准备时期,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做一些实际工作?
    郭齐勇:第一,澄清与批判“五四”以来,1950年代初期以来,特别是“文革”以来的一些对儒学的似是而非的看法,拨乱反正,正本清源。长期以来,中国文化,特别是其中的儒学,被妖魔化、矮化了。
    第二,教育与社会推广。从基础教育、民间教育抓起,从娃娃抓起,培养学生,培养一代代青年,把四书的教育放到中学去,让全体中学生都学习四书。到企业去,到社区去,用儒学与中国文化协助建构企业伦理、职业伦理,提振民间文化。把“仁爱”的理念与“仁义礼智信”五常等核心价值在民间再植灵根,恢复中国人对儒学与中国文化的自信与认同。
    第三,发展对话,尤其是儒学与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生态环保主义、女性主义,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对话,相互批评与沟通。调动儒学思想资源,用于当代公民社会的道德建设。
    第四,深入发展儒家学术研究,特别要重振经与经学。五经、十三经是中国文化的根柢,需要培养青年学子学习、研究。钱穆先生讲,五经是中国政治、教育之本。五经、十三经为中国最重要的经典,其中有中国人的信仰系统,有中国精神文明(包含制度文明)的最重要的内容。经学、儒学不是死的,不是博物馆与图书馆,而是活的,有不少内容具有普遍的、永恒的价值,有很多内容则可以创造转化为现代世界与中国的精神食粮,或作为参鉴。
    问:您认为不能把中西之别都讲成古今之异。您觉得儒学可以给发轫于西方的所谓“现代文明”的缺失提供哪些资源?
    郭齐勇:当前的科技革命、电子网络等各方面的发展,问题很多,涉及处理各种关系的生命伦理、环境伦理、家庭伦理、社群伦理、网络伦理、空间伦理等,甚至是全球伦理都亟待建设。唐君毅先生曾经说,现代人所面临的荒谬处境是“上不在天,下不在田,外不在人,内不在己”。中华人文精神,特别是儒家的人文精神,可以救治现代人的危机。它强调用物以“利用厚生”,但不会导致一种对自然的宰制、控御、破坏;它强调人文建构,批评迷信,但不消解对于天的敬畏和人所具有的宗教精神、终极的信念与信仰。
    儒家并不脱离生活世界、日用伦常,相反,恰恰是在庸常的俗世生活中追寻精神的超越。外王事功,社会政事,科技发展,恰恰是人之精神生命的开展。因此,中华人文精神完全可以与西学、与现代文明相配合,求得人文与宗教、与科技、与自然调适上遂地健康发展。
    孔仁孟义不构成中国人走上现代化的阻碍,相反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与助力
    问:近年来,从小学读经到百家讲坛的热播,到有声国学读物在年轻人中间流行,国民对于国学的关注逐渐呈上升趋势,但您认为现在的国学热只是假热。为什么这么说呢?
    郭齐勇:一方面,民间存留着很多善根,国学确有草根性;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由于社会巨变所发生的诸多新问题,特别是强势的西化趋向的影响,百多年来文化观念与全民教育的某些失当,国人对于国学又相当地陌生、隔膜。
    首先,国人对于祖国历史文化的一些常识,包括《四书》《老子》等,不少研究生、大学生都感到陌生。其次,传统文化各门类、各方面,包括民间技艺、经史子集等的传承上,有相当大的断层。“五四”以来,片面的、平面的西化思潮和教育、学术之结构与体制,使得我们这一代甚至前后几代人逐渐丧失了解读前现代文明(或文献)的能力。第三,利欲、金钱、经济利益挂帅,腐化着全社会,使得人文价值、人生意义更加边缘化、狭隘化。第四,有很多知识分子对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及其经典缺乏应有的起码的敬畏、尊重和虚心的态度,狂妄自大,数典忘祖。更可悲的是,自鸦片战争以来,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的问题,国势的问题常常被简约化为文化的问题,传统文化被迫要替现代人所犯的错误负责,文化问题被简约化为进步与落后的二分法,传统与现代被打成两橛。
    实际上孔仁孟义、礼乐文明不仅不构成中国人走上现代的阻碍,相反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与助力。现在从幼儿到博士所受教育的制度安排,基本上是西化的,青少年学习英语的时间与精力大大超过了学习母语、国文的时间与精力。所以说,现在的国学热只是假热。
    但中国与世界要得到健康发展,一定要回到孔子,回到五经四书。孔孟之道是世界文化的康庄大道!(本文摘自郭齐勇博客,经记者师文静重新提问整理并经郭教授本人审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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