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后,双方的父母最关心的就是女儿和媳妇何时“有喜”,也即怀孕,这是生育中的第一个先兆。未怀孕前,民俗中有生殖崇拜及岁时节日中的各种求子习俗,如北方地区的拜泰山娘娘、南方拜临水夫人,以及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拜送子观音等。福建泉州旧俗元宵节时,娘家要为新婚女儿送上红、白成对的莲花灯和“仙女送子”的皇都市灯,寄以“早生贵子”的祝愿。一旦确定了怀孕,无论怀孕妇女的父母,还是公婆、丈夫以及其它人,都会喜上眉梢,因为有了后代,就不愁家族的延续。怀孕所以称之为喜,是与中国民间的传统观念有关。中国人历来都认为“无后为大”,既然有后,有身孕,那就意味着后世有人,可以传宗接代。同时也说明,娶来的媳妇是有生育能力的,这就为家族的人口繁衍报了喜。由于中国封建的传统观念影响,得喜之中很重要的“喜”是在于有子。虽然未经生产不可能知道胎儿是男是女,但是怀孕本身就意味着腹中胎儿是子,即便这次不是子而是女,下次也会生个儿子的。喜的内容也就包容在其中了。 确定怀孕后,要有人要四处说喜,同时通知孕妇娘家,孕妇的娘家就开始为迎接新生儿的到来做准备。四川自贡地区旧俗,妇女结婚怀孕后,娘家要为其准备产后的鸡、蛋、米和为即出世的宝宝准备鞋袜、衣、帽。安徽含山的习俗是妇女怀孕期间,娘家要准备婴儿穿的衣被尿片等用品,婆家则于临产时炒“阴米子”即蒸熟晒干的糯米饭,再以铁锅烘炒,俗称“催生米”,以便生育后用开水泡食。而在有些地区如广东惠州,首先要祭神拜租。这有两个用意,一是向祖宗报喜,二是祈求诸神保佑。 妇女一旦怀孕,其地位、身价也会随之而提高,全家人会随着做出各种符合民间传统习惯的反应。自怀孕开始,家中人会对孕妇采取保护措施,孕妇们的行为和饮食便受到一些限制,形成不同的民间风俗和“禁忌”。多数的风俗和“禁忌”是对孕妇进行限制,例如,中国汉族民间传统要求孕妇用布围住额头,忌孕妇参加红白喜事,入生子人的家,伸腰,打哈欠,钉钉子,抬重物等。另外,孕妇们还禁食“寒性”的食物。这些民间“禁忌”虽然有些带有迷信色彩,但是,它对于孕妇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健康,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民俗新妇怀孕,俗称“病子”或“有身”,期间凡事需小心在意。孕妇要注意营养,多从鸡鸭鱼肉、猪肝猪肾等补养身体,促使胎儿健壮。对于孕妇,古人是食养与胎教并重,还有“催生”之俗。在食养方面,强调“酸儿辣女”,“一人吃两人饭”,重视荤汤、油饭、青菜与水果。民俗孕妇忌吃兔肉,认为若吃了,产下的孩子会长个三瓣嘴,即兔唇。这一说法流传范围极广,流传年代也颇为久远。西晋人张华的《博物志》中就有记载“妊娠者不可啖兔肉,又不可见兔,令儿缺唇。”此外各地其他孕妇忌嘴的习俗极多,主要有: 不能吃狗肉,吃了狗肉的话,将来孩子爱咬人,吃奶时也爱咬奶头;不能吃生姜,否则生下的孩子会六指;不能吃麻雀(否则子女长大后会淫乱)以及一切凶猛丑恶之物(子女将来会残暴);忌吃螃蟹,这样生下的孩子才不咂泡沫流口水,又说吃螃蟹令胎横难产。而台湾民俗则以为吃了蟹,生出来的孩子像蟹那样抓扭别人的手脚;忌食鸭子,认为吃了鸭子,孩子要生摇头病;忌食狗肉等“化气”的食物,民间认为“化气”食物会“化胎气”,易流产;有的地方还不许孕妇吃葡萄,怕胎儿长成葡萄胎;不能吃猪肝、鸡肝,否则会导致产后无奶或少奶等等,不一而足。 妇女妊娠期除有种种的忌嘴禁食之外,还有各类禁视的规矩,即规定不少物品和事物不能看,否则要生怪胎或难产。如: 孕妇不能看产妇分娩,不然自己将来要难产。这条禁忌颇有点科学根据,因孕妇看到正在分娩的产妇的痛苦表情,听到产妇的叫喊声,容易造成一种精神压力,到自己分娩时可能会神经紧张,以致引起难产。台湾民间孕妇忌见月蚀,以为见了月蚀所生子女身体不全,也是出于同类心理。安徽徽州民俗规定,妊娠期间孕妇不能将裤子“张口”朝天晾晒,更不能晾在屋外过夜;不能看丧葬、尸体,不能看砌墙时开窗户、门户;不能看砌锅灶时开灶门、炉孔等。 由于旧时民间对孕妇流产、难产及生残缺儿和怪胎难以作出完全科学的解释,于是便附会出种种迷信说法以警示一般村妇,这样,除禁食、禁视之外,在行动举止方面也出现极多的清规戒律。如: 广东惠州地区忌孕妇在坟旁方便,认为脏污了土地神,出生的儿子会畸型;忌在家打钉子、补老鼠洞,认为怀孕期间钉钉补洞会损伤“六甲”,出生的孩子会缺唇(兔唇),或者会瞎眼、没屁股眼,这都是人们打补钉子补洞带来的恶果。海南琼崖一带禁忌在孕妇房中的任何一处(如墙、门、床板、器具)钉钉等物,犯之,将来生出的孩子四肢不全;不可置刀于灶上,因孩子投胎时,须经灶君菩萨的允许、怀孕后,置刀于灶,那就是对灶君不满,灶神会将原答允送子的主意打消,因此产下的孩子多死婴或造成流产等。浙江各地流行的孕妇禁忌有:不能跨越绳索,认为绳索像胎儿脐带.跨后要缠身难产;不能满屁股坐板登,否则胎位后坠形成难产;不能抱别人的孩子,说是抱过的孩子要生病,俗称“替胎”。普宁习俗孕妇不应到神庙去,俗以为神灵是至高无上的,洁白无私,福佑下民,理应虔诚尊敬。而受胎是亵渎的结晶,倘到神灵之前,是大不敬的事。此外,各地民间还有其他一些习俗,如四川有忌在新夫妇交拜时堂屋侧置秤(生子驼背),孕妇床头不能挂有他项物件(将生孩子必骈指),等等。这些禁忌规定对孕妇的言行举止是要慎之又慎,防之又防。总之,让孕妇深居简出,谨慎生活,这是得喜后的“忧”,直到腹中婴儿出生后,这些谨小慎微的规矩,民间的传统才算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