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将传统儒家思想中的“孝”思想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在着重强调对父母长辈尽孝的同时,还进一步认为孝道还涉 及到为官、作战、事君、交友等诸多个方面,因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孝道。 一、“孝道”释义: 《礼记》中关于孝道的篇幅很大,是纵向的家庭伦理关系。我们所理解的孝道,是指单纯的孝敬父母。然而在古代,孝道 的含义广泛,具有着不同的解读可能和解读必要。儒家思想中的孝道,常被认为是可以教化天下万物的,还是一种置之四海 皆准的规范和原则,因而是一种神圣化的孝道文化,虽然对当时的生产、生活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占有非常重要的位 置,但是对其不可过分解读,否则就会不合乎现实中的社会伦理与实践规范。 二、孝行的层次 《礼记》中认为,首先要为父母提供衣食,保证他们物质 生活的满足,是奉行孝道的最基本内容,称之为“养”。这个解 读,是对过去物质条件不够丰富时的一种社会理想和追求。 其次,还需要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这些思想认为,真心真意的敬爱父母,对父母的态度要恭敬,与父母交流时做到 下气怡声,不可以顶撞父母,要以父母之乐为乐,并且尊重他 们的意志。这是在日常生活中,对孝行的具体解读和倡导,体 现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庭伦理特征和个人道德修养导向。《礼 记》中认为,“养”是孝行中最容易做到的,然而“敬”,是他 们精神上的到安慰是孝道中比较难得的行为。“养”和“敬”的 大部分内容与后面的妇道部分内容重合,将在后面详谈。 第三,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具有进谏的责任。人无完人,父母虽然是家族权威的象征,但是并不表示他们就不会犯错, 如果犯错,一方面会影响到家族事务的决策,另一方面会对自 身的权威、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当父母有了错误的时 候,《礼记》提倡子女对父母进行劝阻,指出错误所在。但是语 气必须缓和,语言必须婉转、态度必须恭敬,否则会被认为是 以下犯上,如若不听,子女可先察言观色,寻找适当的时机继 续谏言。如果父母仍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加以改正,那么就 要尊重他们的做法。这里的行为是一种建议性行为,不具有强 迫意义,也是渗透着社会理想实施过程中对于家庭伦理道德的 实践性原则,是一种不可以下犯上、以小犯老的原则,因而具 有一定的社会伦理意义。 第四,子承父业,是指儿子继承父亲的技术,经验,财产, 同时也包括继承家族的传统,制度。子承父业是孝道的重要表 现之一。古人眼中,祖业和血脉同样需要被传承,所以他们极 为看重祖宅、祖田,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尽力守护先人的财产, 才算尽孝。即使是在生活无法维系的情况下,也要尽力守着老 屋,荒田,如果变卖祖产将会被视为极大的不孝。其实这里也 是一种策略,一是为了实现家庭伦理中晚辈可以在任何情况下 都给予老人物质上的“养”,第二方面是督促晚辈需要进行不断 的努力,不可坐吃山空的,使得健在的老人开心的“敬”。因而, 继续父亲生前的事业,继承家族中的事务,在守护好祖业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将是对父亲以及先祖的尊重。子承父业,还包 括对家法,祖制的传承。家族在繁衍生息的过程中,某一时间 段;里很有可能发生了影响家族发展的重大事件,于是族长会 定下族规,对本族的诸多后代成员进行约束和规范,这也是家 庭伦理中保证其有效实施和贯彻社会伦理思想的主要途径和渠 道,以加强家庭伦理中的个人道德教育。 三、丧祭之礼与孝道 《礼记》对“养、敬、谏、继志和全身”这五个层次中子 女所应该尽的责任作了详细的介绍,从而体现了古代礼仪中对 孝道的重视程度。在《礼记》中另一个孝道的体现形式就是讲 究“丧祭之礼”。“丧祭之礼”是指有关丧葬和祭祀的礼仪。丧 葬是为了使死者安息,祭祀则是表达对祖先尊重。《礼记》中引 用子路的言论,认为丧葬之礼,与其礼仪隆重,陪葬的物品财 货丰富有余,但是哀伤之情不够,那还不如缺少礼仪陪葬,哀 伤之情有余。祭祀之礼上,与其牺牲祭祀用品有余,但敬畏之 心不够,那还不如敬畏之心有余,而祭祀牺牲不足。其意在表 达,举行礼仪的真正目的是逝者表达哀思,对祖先表示敬畏, 这些都不是体现在物质财产上,最重要的是有一颗真心。 《礼记》中认为在众多礼仪之中,丧葬之礼和祭祀之礼是 重中之重。原因在于人死只有一次,不能复生,死是人一生中 最大的事了,所以应该以死者为重。《礼记》中对丧祭之礼的细 节也有诸多的描述。规定了服丧的时间:要求服丧者,在死者 去世三日之后就应该进食;期满三个月之后就应该沐浴,即使 是极端的哀痛的情况之下也不应该因此而失去了做人的本性。 服丧不应该超过三年,应该节哀。这样做得目的是能够观察到 身边人的品性,谁是真正的孝子,哪个是能够守节的妻妾便一 目了然。还能观察到一个人身上的道德品行如何。从丧祭礼仪 的隆重程度、繁琐的制度以及服丧时间的长度,可以看出《礼 记》对人死一事的重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够敬畏祖先, 不忘根本。 采取这种仪式的目的是为了强调父母先人在日常生活中的 地位和意义,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违背父母,通过对父母的尊 敬和孝道的行为来体现家庭对国家的伦理实践,同时也是以此 来教化家庭成员中的个体,不要以冒天下之不孝的风险,冒犯 家庭伦理,更不可冒犯社会伦理,因而需要对父母的孝道转变 为对国家、统治者的孝道。因而。这种孝道其实还是一种自下 而上的恭顺与敬仰,是一种不可逾越、不可违背、不可反抗的 准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