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黄梅戏的发源地到底在哪”之争论,愈演愈烈,莫衷一是。媒体上,比较广泛的说法有“安庆说”,“黄梅说”,“宿松说”,“怀宁说”,“桐城说”等等。其实宿松是黄梅戏的重要发源地。 黄梅戏,渊源于唐初即已盛行的黄梅采茶歌。她是安徽宿松和湖北黄梅一带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于每年清明、谷雨前后这一黄梅季节采摘茶叶时随意任兴吟唱的一种纯民间曲调艺术形式。经过宋、元两代的演变发展,至明代已经形成独树一帜的地方戏曲。在这600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她由开始的单个人唱的“独角戏”,发展到小生、小旦二人唱的“两小戏”,进而扩展到可以众人共唱的“多角戏”。200多年跨一级台阶,600多年进行了一次三级跳。多么艰难的蹒跚迈步! 清代中叶(1662-1821),每年农历三月三,与黄梅毗邻的宿松佐坝地区松梅岭街上,人们都会搭台演唱黄梅采茶戏,观众数百人。一次,戏唱得正带劲,不料,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当时,无论演者还是观众,都是意兴正酣,无一人离去。这时,一秀才自鸣得意地口占一联:“日照青松嫩,雨落黄梅佬。”联语传念到台上艺人们耳中,一位艺人即兴地边说白,边演唱出“日照青松嫩苗秀,雨落黄梅老调新。”艺人的灵气和才气赢得全场欢呼,众人叫好。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宿松县志·风俗志》载:“十月立冬后……农功寝息,报赛渐兴,吹笙击鼓,近或杂以新声,溺情惑志,号曰采茶”。可见清代康熙及其以前一段时期,采茶戏就已在宿松城乡广为流行了。《宿松县志》又载:“邑境西北各山多产茶,其叶初生时,招集男妇多人,入山采摘。”这些茶山多同黄梅交界,两县采茶男女于采茶间隙,此唱彼应,形成了基本的固定腔调。由此,我们理应知道这种原始的采茶调显然是宿松、黄梅两县的采茶男女共同创作而成的。 清朝道光年间(1821年左右),宿松解元赵世暹,在《东寅堂诗草》中写的《田家词》曰:“生怕分秧节候差,手叉泥脚水翻花。弯躬不暇伸腰起,却斗高声和采茶”。邑中东乡胡性存先生《养性轩吟草》中亦有“布谷声中夏正长,田歌竟唱采茶腔”的诗句。从这些诗文中,我们不难窥见,当时农人们在分秧插田的繁重劳动中,往往以唱黄梅采茶歌来排解疲乏和劳累。 县文化局退休干部、年近八旬的孟晋先生上世纪80年代初从趾凤乡贺氏先祖的《同思堂杂录》中了解到,该书记述了清朝道光年间(1840年前后)当地绅士贺作衡老先生为廖河始建于明朝嘉靖年间(1522—1563年)的古戏台演黄梅调歌剧撰写过的这样一副楹联:“频邀姐妹三三,敢从圣学堂中,送一盏香茶,又何必东阁翻情,西楼吃醋;为访友朋个个,游到春林深处,撇几枝新笋,也免得竹山打瓦,野店逃荒”(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的杨宣祥编著的《中国戏曲楹联精选》亦收录了该联语,笔者注)。联语不仅点出了《送香茶》、《西楼会》、《撇竹笋》、《过界岭》、《吴三宝游春》、《余老四翻情》、《余老四打瓦》、《蔡鸣凤辞店》等几个为群众喜闻乐见的黄梅调剧目,而且表明了作者对新生事物的喜爱,对黄梅调剧目的赞赏和对青年男女追求文化生活与自由恋爱的默许。 咸丰三年(1853年)正月,太平军将领石达开攻占宿松县城后,全城演戏三日三夜,以欢庆胜利、迎接洪秀全入城。我们从民国10年(1921年)版的《宿松县志》附录中张际和的《仙田纪事》“清军多隆阿、鲍超在城内为剧楼,演花鼓戏(实为黄梅腔),邀各营队长洎众文吏聚观”的记载中可知,黄梅腔当时不仅在邑中十分兴盛,而且官方已经接受并乐于欣赏了。宿松黄梅戏进城公演比1999年12月中华书局出版的《黄梅县志》(下)记载的“黄梅戏1934年才进黄梅县城公演”整整早81年!自此之后,宿松城乡,处处演唱黄梅戏;大人小孩,人人可哼黄梅调。《打猪草》的剧情故事,就来源于邻近黄梅的长溪山(今柳坪)地区。当时陶姓闺女在打猪草时,进入金氏竹林中无意间踩踏了竹笋,事被护林的金伢察觉后,欲扭陶女赴金家大族赔礼——宴请金氏族人且放炮封山。陶女哀求金伢不要小题大作,并希望他开恩放过自己。在踩踏、护笋的过程中,金伢不经意间踩坏了陶女的菜篮,辩说论理的交往间,金伢为陶女的羞涩、温顺、勤劳而倾心,陶女亦为金伢的宽容、大度、识理而折服。继而,双方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终于自由结合成伴侣。陶女、金伢在山上发生的事,被砍柴的蕲春人看到了而由他传开来,好事者便添油加醋,而衍生出了叙事小戏——《打猪草》。 邑境东乡马塘艺人方玉珍,从光绪十三年(1887年)起,即组织黄梅调专班同黄梅、广济、九江、彭泽、湖口、星子、瑞昌、怀宁、安庆等地艺人共同演戏,后由其徒弟王梓林传承,历经60余年不间断。当时主要演唱《宋江杀惜》、《瞧相》、《朱老三卖斗角箩》、《皮瞎子算命》、《打豆腐》、《小放牛》、《闹花灯》、《韩湘子化斋》、《山伯访友》、《乌金记》等剧目,每年都会到武汉、上海等大城市卖唱献艺。对此,民国10年(1921年)版的《宿松县志》亦作了这样的记载:“邑人以戏剧营生者,虽不甚多,而号为专精,能献技于沪、汉各埠之歌舞场者亦有之”。 由于这一艺术形式在境域内历清朝近300百年的传唱演练,至民国时期,其表演形式趋于成熟,艺术水平极大提高,戏曲内容丰富多彩。所以,民国10年(1921年)版的《宿松县志》载:“邑西南与黄梅接壤,梅俗好演采茶小戏,亦称黄梅戏。”事隔31年之后的1952年11月15日,上海《大公报》才撰文公开提出“黄梅戏”这个名称。2005年6月黄山书社出版的《怀宁县志》介绍该县黄梅戏时,则是“1953年始正式定名为黄梅戏”的。黄梅戏的定名,在其发展史上,具有丰碑性的意义。这表现在,她将过去由黄梅时节采茶时的个人或几个人的小团体吟唱,无限时、无限事地扩展到不是黄梅时节无需采茶的劳动时也可以个人自由或集体组团结班唱演;由单纯的口唱到辅以肢体动作的舞蹈;由个人的无主题吟唱劳动、生活到有目的地创作出向往美好、鞭笞丑恶、歌颂幸福的带有鲜明主题的戏曲歌剧!众所周知,理论是实践的升华。宿松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千百年来的广泛而普遍的黄梅采茶歌这一艺术形式的持久活动,《宿松县志》是不可能无中生有地记述邑内人民演唱这一歌调的相关情况,更不可能升华出“黄梅戏”的命名!物以定名,名正言顺之后,黄梅戏才得以能够长足地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