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易经》中包含“元、亨、利、贞”四德的七个卦象。 1、《乾》。元、享、利、贞 《周易集解》案:“《说卦》: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故圣人则之。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 《子夏传》曰:“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言乾禀纯阳之性,故能首出庶物,各得元始、开通、和谐、贞固,不失其宜。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故曰‘元、亨、利、贞’矣。” 孔颖达曰:“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聚诸阳气而成。有纯阳之性,自然能以阳气始生万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谐而各有其利,坚固贞正而得其所终。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此言乾卦之四德也。” 李士鉁曰:“元,亨,利,贞,此文王所系之辞,谓之彖辞。爻下所系之辞,谓之爻辞。元于四时为春,亨为夏,利为秋,贞为冬,四时迭运,所以为天,而不得执一时以为天也。元于五常为仁,亨为礼,利为义,贞为信,智在其中,五常分布,所以为道,而不得执一端以为道也。”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故而“仁”是礼乐的发端,没有仁爱,礼乐就是无关社会根本的东西,是没有生命的礼乐,肯定不是好的礼乐,不是有助于善的礼乐,不能用于教化社会向善。如果没有春天,哪里有夏天,没有夏天,哪里有秋天。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子曰:“兴于诗,利于礼,成于乐。” 2、《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干宝曰:“阴气之始,妇德之常,故称‘元’。与乾合德,故称‘亨’。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故乾以龙繇,坤以马象也。坤,阴类,故称‘利牝马之贞’矣。”虞翻曰:“谓阴极阳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终于坤亥,出乾初子,品物咸亨,故‘元亨’也。坤为牝,震为马,初动得正,故‘利牝马之贞’矣。”《坤》与《乾》旁通,全阴能变化而成全阳,牝马最终能生牡马,故而元亨利贞。 3、《屯》。元、亨、利、贞 虞翻曰:“坎二之初,刚柔交震,故‘元、亨’;之初得正,故‘利、贞’矣。”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虞翻曰:“之外称往。初震得正,起之欲应,动而失位,故‘勿用有攸往’。震为侯,初刚难拔,故利以建侯。老子曰:‘善建者,不拔也。’” 4、《随》。元、亨、利、贞,无咎。 虞翻曰:“否上之初,刚来下柔,初上得正,故‘元、享、利、贞,无咎’。” 郑玄曰:“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既见随从,能长之以善,通其嘉礼,和之以义,干之以正,则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则有凶咎焉。”焦赣曰:“汉高帝与项籍,其明徵也。”上位者从民望,顺民意,为《随》。 5、《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虞翻曰:“阳息至二,与遁旁通。刚浸而长,乾来交坤,动则成乾,故‘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虞翻曰:“与遁旁通,临消于遁,六月卦也。于周为八月。遁弑君父,故‘至于八月有凶’。荀公以兑为八月,兑于周为十月。言八月,失之甚矣。”郑玄曰:“临,大也。阳气自此浸而长大,阳浸长矣。而有四德,齐功于乾,盛之极也。人之情盛则奢淫,奢淫则将亡,故戒以凶。临卦斗建丑而用事,殷之正月也。当文王之时,纣为无道,故于是卦为殷家著兴衰之戒,以见周改殷正之数云。临自周二月用事,讫其七月,至八月而遁卦受之,此终而复始,王命然矣。” 6、《无妄》。元、亨、利、贞。其非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何妥曰:“乾上震下,天威下行,物皆絜齐,不敢虚妄也。”元享,利贞。虞翻曰:“遁上之初。此所谓四阳二阴,非大壮则遁来也。刚来交初,体乾,故‘元亨’。三四失位,故‘利贞’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虞翻曰:“非正谓上也。四已之正,上动成坎,故‘有眚’。变而逆乘,天命不右,故‘不利有攸往’矣。”万物按时节生长、发育、长成、成果为《无妄》给出的模型。违背这个自然法则必然导致灾祸。 7、《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郑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犹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谓之革也。”“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虞翻曰:“遁上之初,与蒙旁通。悔亡,谓四也。四失正,动得位,故‘悔亡’。离为日,孚谓坎。四动体离,五在坎中,故‘已日乃孚’。以成既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故‘元亨利贞,悔亡’矣。与《乾·彖》同义也。”巳日,古代以十天干纪日,巳当十天干之第六,正是过中而交相转变之时,故有转变之象征寓意,其后一数为庚,则有已变更之意。故巳日乃谓转变之时机已到。顾炎武曰:“天地之化,过中则变,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易所贵者中。十干则戊己为中,至于巳则过中而将变之时矣,故受之以庚,庚者,更也。天下之事,当过中将变之时,然后革而人信之矣。” 社会变革、革命,取象于《革》卦。人民陷入困境而不能摆脱,则需要变革社会制度。 《易经》其他五十七个卦象,则部分包含“元、亨、利、贞”。 六、《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及自然科学与与元、亨、利、贞的关联 碰巧的是,康德归纳的范畴(纯粹知性概念),也与元亨利贞相关表1和表2是哲学上的关联,表3则是物理学上的关联。 表1:借助知性在进行判断时借助的逻辑分类对概念进行分类
表2 在德性原则中实践的质料规定根椐表与《易经》理论的对照
表3:物理学的运动方程也与也与元亨利贞相关
七、元、亨、利、贞之含义的综合与归纳 1、 在《易经》的哲学体系之内,“元”,如同《复》卦或《乾》卦初九。《乾》卦是由《坤》依次变化而来。固守善道,则刚长,《乾》阳为善,故《文言》云:“元者,善之长也”。积善成名,如《复》《临》《泰》而后《大壮》,《大壮》《震》为名(鸣)。《震》为出生,以善为出发点,为善百件,不见功用,但为恶一时,贻害无穷。《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占。因此,以仁、善为出发点,逐渐努力,为“善之长也”。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为善方可,为恶则终将被诛灭。《震》终变成《巽》,事物的开始阶段,若不的要领,则反《震》为《巽》,《巽》《乾》成《姤》变至《剥》,为恶终将灭身。行事若能得其要领,则《震》《巽》成《益》,凡事天助、人助、自助,才能《恒》久。《益》卦终变为《恒》,所以《文言》中“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也就是君子向善足以使人积累德行。 2、《坤》卦变至三,成《泰》,为“小往大来”,天地交,故而“亨”通。凡事通达、顺利,则安泰。“小往打来”,“天地交”,也就是“嘉之会也”。俗语云,“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也可以用于辅助理解“嘉之会也。”《乾》卦九三变而成《履》,《坤》六三变而成《谦》。《系辞》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省焉。”与人交往,当以礼节,有礼节则近安泰,不知礼节而与人交往,则有耻辱、损失相伴。《兑》卦终变成《艮》,凡是不通则是被阻挡、阻碍。一方有礼节,一方无礼节,为《损》卦之象,是造成损害之象。双方都不守礼节而交往,是无法交往的《艮》卦之象。双方都遵守礼节进行交往,则是《兑》卦的相通、相悦之象。《序卦传》曰:“履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交往亨通没有障碍,正是礼仪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古人理论上变《讼》为《履》而制定礼仪,用于避免争讼、争吵、争夺。俗语云,办法总比问题多,变通胜过冲突。所以《文言》中的“嘉会足以合礼”的含义是:亨所代表的友好相会、友好往来正好合乎制定礼仪的诉求。 3、《坤》变至五,成《夬》。《乾》五动成《大有》。《乾》九五爻辞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包彬曰:“易言利之事,始于利见大人。中庸言,利者,宜也,尊贤为大,此之谓也。”《大有》卦“顺天休命”,尊重天道为“利”,违背天道必然失“利”。虞翻曰:“否乾为威,为利。巽为近利。”《乾》九五为三才之道的天位,尊重自然,顺从天道,则是雷风相与之象。《益》卦《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损》卦《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征忿窒欲。”损益合理,才算有利。凡是付出和回报大体相当,才是有利。《乾》为仁,《坤》为义,以《坤》应《乾》,《坤》(大地)上的万物,都尊重自然规律,为“义之和也”。大地上的生态系统,都得互助,社会成员之间,都是合作关系,所以《文言》曰:“利物足以和义。”因此,利就是符合道义。《巽》为近利,利于维护生活,有利于繁衍生息,其要领是互助。通过变化避免悔、吝或不利的情势,就是“利”。得到助力,则“利”,得不到助力,为“无利”的悔吝之道。故而有交才有利,互利才能恒久。 《乾》初九动成《姤》,再动成《遁》,依次变为《否》、《观》、《剥》、《坤》;《坤》初六动成《复》,再动成《临》,依次变为《泰》、《大壮》、《夬》、《乾》。阴得阳为利,阳失阳为失利。《乾》阳为利,《坤》阴为义。《乾》、《坤》旁通。阴、阳在卦中变动促成通变,也就是“通变以近利。”《乾》时,自强不息,以阴柔化解刚阳,为“义之和也”,《坤》时,厚德载物,以刚阳巩固阴柔,为“义之和也”。《泰》时,损下益上,成《损》而惩忿窒欲。调和欲望过剩,以阴柔化解刚阳,为“义之和也”,和就是调和。《否》时,损上益下,成《益》而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调和无欲顽固、吝啬,以刚阳鼓动阴柔,为“义之和也”。阳生为《震》,阴生为《巽》,《震》为得利,《巽》为近利。近利,也就是可以继续获利。而《震》《巽》旁通,有得利者,就有失利。老子曰:“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老子这里阐述的含义是通过《损》、《益》,调节得失,使之适宜。其他卦象,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坤》为义,大地和大地上的万物,无不自行权衡顺从天道,所以《文言》中的“利者,义之和也”的含义是调和得失(调和阴阳)以顺应天道或自然规律。对卦象而言,“利”就是权衡得失,使得事物的态势或发展趋势与道义(法则)的诉求步调一致。因为结果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最终诉求,所以《易经》多言“利贞”。“利”也就可以理解为权衡然后坚持或改变,“贞”也就成了某种局面按照道义获得的正当结果。换而言之,只有通过权衡得失利弊,才能符合道义(符合道义为贞,为正),才是明智的举动。因此互助而各得其宜,为“利物,足以和义。” 4、《易经》六十四个卦象,变至上六,阴、阳各得其位而成《既济》卦之态势,若人之出生入死,万物之循环往复。《既济》卦《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做事能平衡各个方面,协调诸多因素,然后防患于未然,就是“贞”。俗语说,在时机上能平衡好各方关切、各方关系、各方利益,而后高瞻远瞩,运筹帷幄,按照道义获得最理想的结局,就是“贞”,就是正确,就是真理。因此,“事之干也”,也就是行事的要领,精髓。“贞固足以干事”,能防患于未然,才足以干事。鲧没有先见之明,不足以干事,而被诛于羽山;纣“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也不足以干事,反而“天下之恶皆归焉”。所以,充分地掌握和运用“元、亨、利”的智慧,为“贞”,理智而正确地运用知识为贞,理智地尊重自然法则为“贞”。阴、阳适中为贞,无过无不及为贞,中庸之道为贞(正道)。子曰“过犹不及”则不是贞。鲧与纣都不得善终,归结起来,是行事不得正道、要领,最后得到的是不好的结局,因此归类为不正之类。俗语云好想法,赖打算,为贞。而反之,赖想法,好打算,则不会是贞。因为天道是变化的,所以顺乎天道变化的每一个环节,进而以天道为准绳,才是贞,是正或正道。历史的经验验证了事实是,虎狼之国,虎狼之民族,不会有好的结局。善有善报,是道义给出的前后一致的贞,恶有恶报,也是如此。所以《文言》中的“贞固,足以干事”的含义是,为了实现良好的愿望达成最好的结局,善于谋划、运筹、调整、落实而能坚持不懈,足以成为做事的要领或委以重任。 八、结论 人和其他生物的“元、亨、利、贞”阶段是:出生阶段,学习交往阶段,互助奉献阶段,回归养育下一代的阶段。正是这四个明显的阶段,人和其他生物得以在循环往复中得以生生不息。 事物有起因,为“元”,事物没有起因,为“非元”(比如与时间无关的绝对物质和绝对空间等存在,不如《恒》卦的情势);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能通行、变通,为“亨”,不能通行、变通为“非亨”(如《艮》、《渐》、《归妹》等情势);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能和谐共处或互助为“利”,不能谐共处或互助为“无利”(如《困》卦情势);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对立面,能通过对立面转化为“贞”,无法通过对立面进行转化,为“非贞”(如《讼》卦代表的争讼和《小畜》代表的干旱无雨)。《困》极而如陷《井》中,则非元、非亨、非利、非贞。 《易经》理论上演绎出的导致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表明,对立面的转化或矛盾,不是促进事物发展的唯一环节或全部动力。康德和黑格尔等西方哲学家提出的事物是通过矛盾促进了发展,给世界造成巨大的人文灾难。中国人提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哲学文化相结合的策略,无疑是正确的选择。因为消灭对立面,不能保证我们也可能成为被消灭的对立面。树立对立面,就等于处在水深火热的境遇当中。对立面可能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但也是相互残害的动力。自然界的发展变化,不仅仅通过对立面的转化就能完成的,还需要交互、交换和协同与互助、互利。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序》云:“《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元、亨、利、贞被归纳为事物发展的一个大循环中的四个不同环节。所以《易经》的元、亨、利、贞,是对事物发生、交互、相助、达到预期结果等四个态势做出的定义规划,以便对事物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元、亨、利、贞的作用,恰如同西方哲学在逻辑上提出的四个范畴或知性概念,也如同我们为了指明地球的不同区域,而人为地在地球仪上画出经纬线一样。不同于地球仪上的固定经纬线,《易经》的元、亨、利、贞,给出的是事物变化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动态分水岭或经纬线,既是研判事物情势的法典,也是指导如何采取正确行动的法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