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它是个人成长的第一道基石,并且对国家整体国民素质提高,起着奠基性的作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将学前教育作为学制系统的第一阶段,参照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或采用等同于义务教育的方式,努力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平和学前教育机会的均等,实行学前1~4 年不等的完全免费教育或部分免费教育。如法国的初等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阶段,凡年满 2岁的儿童均可就近免费进入幼儿学校。美国招收5~6 岁儿童的幼儿园教育、 英国招收5~7岁儿童的幼儿学校或幼儿班均被纳入学制系统,作为初等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起始阶段。 但在我国,全国各个城市都存在入园难、入园贵的现象。去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1个省(区、市)1040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5%的人感觉周围存在上幼儿园难。有数据显示,我国的学前教育,是各级教育中最薄弱环节。全国有近6000万3岁至6岁的儿童,入园率仅为36.3%。公办幼儿园名额少、私立幼儿园或费用高,或条件落后等,是当下幼儿教育所面临的现状。而且,现在幼儿园教学“小学化”现象相当普遍,不少幼儿园已开始把活动内容集中在拼音、识字和计算上,进行“拔苗助长”,这种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教育是第一民生。实践证明,幼儿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个人终身发展的第一步。意大利著名学前教育家蒙特梭利也指出:“对幼儿心理和生理的正常发展来说,准备一个适宜的环境十分重要。”他说,“必须为儿童期设置一个适当的世界和一个适当的环境,这是一个绝对迫切需要。”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尽力担当更多的公共责任,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最新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89.6%的公众赞成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其中59.1%%的人表示非常赞成。数字显示的民意很清楚:幼儿园应该回归公益本位。 1961年7月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教育局联合在日内瓦召开国际公共教育大会第24届会议,通过题为《学前教育的组织》的第53号建议书。第1条开宗明义,肯定“有必要从幼儿起,就给儿童提供一种有利于他精神、道德、智力和体力健全发展的教育”;重申幼儿的早期教育,既是父母的“首要任务”,也是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在重申“家庭依然是儿童发展的最适宜的环境”的同时,提出一个新的判断,即:即使在最好的家庭环境中,“当孩子长到4岁时,父母自身再也不能独立满足幼儿全部教育需求”。意味着儿童从4岁起,应当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普及性、强制性的特点。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普及性也叫统一性,它不仅是指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还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强制性又叫义务性。也就是说,一旦幼儿园被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列入义务教育后,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就成为了学校、家长和社会必须履行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规范。 在当今由于市场化造成的入园难、入园贵现实环境下,幼儿教育还牵涉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学前教育的公平是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起点,以种种借口拖延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范畴,只能加剧社会不公和民众负担。唯有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制定学前教育法,才能保证幼儿教育实现整体公平。因此,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势在必行。只有把幼儿教育纳入国家正规教育体系,制定学前教育法,才能保证政府财政的投入、学前教育的收费标准的明确,才能使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孩子享有相对公平的学前教育。而且,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制定幼儿教育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指导开展教学活动等,才能有效探索和规范符合儿童身心健康的教育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