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污染环境中生长的鸡,体内必然含有重金属 2002年,重庆市养猪科学研究院采集重庆、成都和南充的新鲜猪肉和肝样测定重金属残留重。结果发现,76%的样品镉残留量超过无公害卫生标准,其中,最高的残留量是国家限定标准的7倍。约80%的猪肉和猪肝样品中铅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最高的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26倍。所有样品中砷含量都超过国家无公害卫生标准,有的超过国家标准的25倍。 张超英在2002年第一期《青岛大学医学院学报》刊登的《青岛市区市售食物重金属污染现况调查》一文中指出:“尽管海产品在食物构成中的比例仅为3.2%,但居民通过海产品摄入的汞量却占总汞量的44.60%。”文章还表明,青岛居民的年人均摄汞量为5.97mg,每日人均摄汞量高于国外报道的成人每日正常膳食中平均摄汞量,人均每人每日每千克体重摄入汞0.27μg。青岛市区居民每日每人镉摄入量略低于北京、江苏等六省市每日每人镉摄入量的29.7μg。 2004年,扬州大学兽医学院何祥来等采集江苏省某市某养鸡场32只肉鸡,屠宰上市时分别取肝脏、肾脏、心脏、胸肌、腿肌、肌胃、骨骼7种组织,共采集32×7份样品,检测发现: 在污染河流中捕食的鸭子,体内含有多少重金属 铅的含量为心脏>肝脏>肌胃>胸肌>肾脏>腿肌>骨骼,超标率分别为100.0%, 96.87%,96.87%,87.50%,100.0%,81.25%,0。 镉的含量为肾脏>骨骼>腿肌>肝脏>心脏>肌胃>胸肌,超标率分别为6.25%, 0,3.13%,0。 铜的含量为心脏>肝脏>肾脏>骨骼>肌胃>胸肌>腿肌,超标率分别为12.50%,15.63%, 9.38%,3.13%,0。 铬的含量为肾脏>肝脏>心脏>胸肌>腿肌>骨骼>肌胃,超标率分别为50.00%,62.70%, 9.38%,3.13%,0。 2005年12月,浙江省质监局抽查了杭州、嘉兴、衢州、温州四地31家生产、销售单位的鸡、鸭、鹅等相关禽类制品35批次产品,有1/4不合格。其中,杭州某些知名超市销售的鸭翅、鸡腿重金属镉超标。 2006年11月,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对全市6个行政区域的禽畜肉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分别采集了鸡、鸭、猪、牛、羊肉及其内脏,开展重金属污染等31个项目的检测。在检测的68份禽肉类食品中,铅及镉项目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分别有6份和4份;在122份畜肉类食品中铅及镉项目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分别有5份和8份。 湖北省卫生厅曾经公布的食品污染物监测情况中,动物肾脏中金属镉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值100倍。 蔡秋等发表于2008年第2期《生态学杂志》上的文章《牛组织重金属含量与饲养环境的相关性》,分析了贵州地区不同污染水平下牛组织中重金属铜、锌、铅、镉的含量和与饲养环境的相关性,指出:污染地区的牛肝脏和肾脏铅超限量标准; 镉污染较严重,除非污染区的牛肝脏之外,牛肾脏和肝脏中镉的平均含量均超过国家肉类制品卫生限量标准。镉主要在肾脏中蓄积,铜主要在肝脏组织蓄积,锌主要在肌肉和肝脏中蓄积,铅主要在肾脏和肝脏中蓄积。 ( 摘自:《向肉食说NO》 ) 转载请注明:中华素食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