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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道教神仙职权中的武职色彩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道学网 于国庆 参加讨论

     提要:道教与传统兵学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举足轻重的力量,在历史长河中,双方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共同推动着传统文化的发展。作为道教神仙理论之一的道教神仙职权理论,深受传统兵学的影响,使之在某些神仙职权上体现出武职色彩。本文以此为基础,详细论述了道教神仙职权中范围广泛的武职职位名号、规范有度的武职职权责任和统一有序的武职管理体制等等。
     于国庆,哲学博士,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老子研究院讲师,《老子学刊》编辑部主任。
     关键词:道教 神仙 武职
     道教是以 “道”为最高信仰、以修道成仙为核心思想的宗教,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道教与传统的政治军事事件和军事理论发生交叉,受到了传统兵学的影响,这种影响,在道教神仙理论中有着明显的体现。传统兵学对道教神仙理论的影响,不仅表现为影响了其多数神仙形象的塑造①,还表现为对道教神仙理论中某些神仙职权的影响。
     一般来说,所谓职权,就是官职和权责。道教神仙职权就是道教神仙理论中神仙所担任的官职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与官职相应的权力和责任。从整体上来看,绝大多数道教神仙都有相应的职权,即官职和权责。赋予神仙某种职权是道教建构神仙理论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体系化和秩序化的神仙职权描述,道教建立起了如同人间现实世界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样庞杂的神仙管理体制。
     作为对现实官职和权责的一种神学反映,道教的神仙职权理论是基于现实而又不同于现实。从总体上看,道教神仙的职权可以分为文职和武职两大类。限于本文所探讨的中心,我们在此仅仅探讨神仙武职以及与军事体制相关的神仙文职的职权问题。
     一、范围广泛的武职职位名号
     道教神仙职权理论中神仙武职的取材十分广泛,不仅仅取材于正规军事体制中的武职,还包括一系列并非很严格的官制中的武职名称,这些名字在实际的军事体制和官职中并不存在,仅仅是一种尊称。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在道教神仙的武职中,具有较高地位和最为常见的武职之一乃是元帅。元帅作为主要武职之一,主要用来指称全军的最高指挥、主将和统帅②。出于降妖除魔的 “行军作战”之目的,道教借用了元帅之称。其形容威风凛凛的降妖除魔之主要将领时往往称其为大元帅或者元帅,例如《南宫火府乌旸雷师秘法》中记载有吴元帅、宋元帅、刘元帅、杨元帅③, 《混元一炁八卦洞神天医五雷大法》中也记载有许多以元帅和副元帅为称号的神仙将领等等④。在道教法术中,具有元帅称号的神仙往往是这个法术的最主要的统帅,其他各路神兵将领必须服从、听命此 “元帅之神”的调遣和命令。道教借鉴传统兵学上的元帅一职,主要着眼于元帅的统帅功能,他们的职责是运筹帷幄,保国安民。
     除了元帅之外,道教神仙的武职中非常常见、地位也比较高的就算是将军、大将一类的武职了⑤。道教在构建神仙的职权时,也借用了将军、大将这一系列的官职名称,并且在此基础上,详细地列出了种种拥有不同职能和地位的将军的名称,如三元将军 (上元将军唐宏、中元将军葛雍、下元将军周武)、五德将军 (青龙将军孟章、白虎将军监兵、朱雀将军陵光、玄武将军执明、勾陈将军黄庭)⑥等等。此外,神仙称号中表明其官职的,与将军有关的还有上将军 (在传统军事体制中地位略高于大将军)、副将、从将、子将、亚将、牙将、偏将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道教在运用武职来描述其相关神仙时,一方面直接借用社会中原有的将军之名,另一方面,以此为依托,建立了道教神仙世界中独具特色的各类将军称号。这些称号或者是把神仙在神仙世界中的权职加入进来,或者是把神仙将领的无限神通加入进来,或者是把降服的对象加入进来,或者是把神仙自身的原型加入进来,或者把以上四种情况全部揉杂在一起,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将军称号。
     比如第一类的有 “五丁都司大将”、“七政八灵大将”、 “天丁力士大将”⑦;第二类的有 “威剑神王大将”、 “斩邪灭踪大将”、 “吞魔食鬼大将”、 “横身饮风大将”、 “万鬼自溃大将”等等⑧;第三类的有 “杀鬼大将军”、 “缚邪大将军”、“追魂大将军”、“搜奸大将军”、“禁狱大将军”、“急速大将军”、“缚贼大将军”、“摄毒大将军”等等⑨;第四类的有 “铜蛇将军”、 “铁犬将军”⑩、“飞鹰大将”11等等;第五类的有 “九天玄甲大目威敢神将”、 “九天破幽魂吊克敌敢死神将”、“九天熏杀巽目神后大奔律检令执犯条杀神将”等等12。这些名目繁多、神通各异、来源复杂的将军、大将类官职充分表明传统兵学中的军事管理体制思想对道教神仙理论的建构起到了相当大的影响。
     道教神仙职权的武职之中,除了元帅、将军、大将一类的武职之外,还有层次稍低一点的、等级各异的武职。包括卫尉、校尉、都尉、县尉、各类使节、功曹、郎、令长、巡查使等等。这些称号中,第一类的就是军事体制的各级官职,如各类掌管军事行政大权的 “尉”等13,道教借鉴了这些武职来描述自己想象的神仙称号;第二类的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在军事领域中的运用,如各类使节、功曹14、判官、郎15、令长、巡查使以及地方军政一体下的各类官长等等16,道教对这些行政官职的运用,就如同现实人间世界中的政治体制一样,把他们安排到自己的神仙管理体制中,并且赋予他们军事化的色彩。
     除了这些人间政治军事体制中存有的官职名称之外,道教还自己建立了一些称呼来形容神仙的职权,比如真君、神吏、大神等等17,这些职务包含两重性,一是行政职务,各类具有这些称呼的神仙在整个神仙行政化体系中承担着相应的“行政管理”职务和权责;二是它们中的多数也相应地指称军事体制中的官职,因为在外出的行军作战中,具有这些称号的神仙同样需要直接被派遣前去降妖除魔,而外出作战时,他们的称号还是如同他们在行政体制的官职名称一样。这种思路实际上是对现实的军政理论的借用。因为在传统的兵学内容中,有关军事体制的思想实际上受制于当时的行政体制思想,换句话说,军事体制是行政体制中的一个子系统,许多行政长官同时就是军事长官,可见,不仅仅是军事体制的具体官职内容影响着道教神仙理论中的职权思想,即便是军事体制背后的思维方式也影响着道教的神仙职权理论。
     二、规范有度的武职职权责任
     从上述列举的包括元帅、将军以及其他各类道教神仙武职名号中,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认识,那就是道教的神仙职权思想受到了传统兵学中军事管理体制思想的影响;更进一步地讲,这种影响不是浅尝辄止式的,而是具有范围广、层次深的特征,从而,其背后无疑折射出这样一种信息:构建神仙理论的道教人士不仅仅是对传统兵学感兴趣,而且对之还有过深层次的研究以便能够拿来就用,用来大致无错。换言之,道教不仅仅只是提到武职之名称,还很清楚这些武职的具体职责所在。 《道法会元》卷181的 《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中对此有较好的说明18:
    (1)“建节监功大将军”: “前部效功一人……此一人极可畏,立师前左边,专司开道之神,与令丞共行杀伐;……后部效杀一人,……立于师后,正如人间后将军也。”
    (2)“驿庭令”: “传令指呼之职。……从者十二人,如人间巡捕官,立师之左。”
    (3)“驿庭丞”: “四人并绯衣,若宰相状貌。右主领诸部威仪之职,管上帝传驿四方,正如人间急递司。立师之右,顶出,此二令丞最紧。”
    (4)“上仙上灵二官直使”: “掌管诸吏之师。……此神系收戮天下故炁之神。”
    (5)“阴阳神决吏”: “春则九十人至九万人,并金甲若将军状 …… 此即炁神,最猛,行若奔电,声如雷,执斧钺弓枪旗,专于三界遏绝诸天魔。”
    (6)“诸使者”: “春青衣,夏赤衣,秋白衣,冬皂衣,白面金甲绿靴,执传令旗。”
    (7)“狼吏虎贲”: “职专主剪伐,又主察奸邪之事,如将军状。”
    (8)“都官仆射”: “三人,……状若龙虎二君,三关出。此神主传令。”
    (9)“天驺甲卒”: “并火甲绯衣,执刀戟弓弩,百万人。”
    (10) “诸吏”: “如将军状,主剪伐之职。”
    (11) “罡风骑置吏”: “三十六万人,……二主帅执弓弩短刃。此吏凶恶,……不可触。乘火云,导引法师,如人间踏白先锋之将,立在法师西边,神威炁冲十方。”
    (12)“三十六靖庐”:“……乃护卫神,如人间兵吏。”
    (13)“七十二福地”: “……亦是卫佑神,如人间兵吏。”
    (14)“三万六千神毛孔窍神”:“如人间兵吏。”
    (15)“东九夷君”、“南八蛮君”、“西六戎君”、“北五狄君”、“中三秦君”:“已上并戴九叶芙蓉冠,执圭……立五方,各有兵马千万,如人间兵吏。”
     上述对神仙武职之职权的叙述与阐释,虽不说是在道经中处处可见,但说存在广泛,是足可以成立的,可见,在道教神仙之武职职权问题上,不少道经论典已经达成较为一致的共识,这彰显出道教在塑造神仙职权时一种共通的旨趣。更进一步来说,不管这种嫁接而用的结果是否真的合情合理、恰如其分,单就这种观念能够在道教中流传不息本身便说明了道教中大部分道人的倾向,那就是试着把对传统兵学的兴趣与研究转而加以运用,并且这种运用已经取得了某种意义上的成功。
     三、统一有序的武职管理体制
     道教神仙职权中各类武职不只是被简单罗列在一起,杂乱无章,而是如同人间的军事体制一样,呈现出一种类似于军事管理体制的秩序性和系统化。因此,如同人间的军事管理体制分为战时管理体制和日常管理体制两类一样,具备武职的神仙之管理体制也可以从 “战时管理体制”和“日常管理体制”两个角度来分别加以认识。
     首先,我们来看战时管理体制下的道教神仙武职管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主要是来自于对道教法术之性质和功能的考虑。我们知道,道教法术以斩妖除魔、维护主体利益为主要目标之一,这种思维向度促使其法术实施时被召请来的神仙必须具备一种搭配上的合理性。具体来说,所谓搭配上的合理性其实就是召请来的神仙要权责分明、分工明确、搭配合理,以便对敌 (妖魔鬼怪一方)作战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理想结果。这种思想观念的出发点是与俗世间的战时军事体制思想相吻合的。人间战争发生时所派出的军队同样需要这种内在的合理性,以便使得军队得以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
     站在教内来看,从某种意义上讲,道教中的多数法术都可以看作是一场场战争。这样,如何选择本法术所需要的天兵神将就成了一个必须先考量的内在前提。顺着这种思路,倘若仔细审看每一法术召请的神灵名单以及这些神灵的武职职权时,很容易发现这个道理。下面,我们以一个典型法术中所召请的神仙系统为例来对此加以说明。
     《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2 《上清北极天心正法斗下灵文符咒》中记载的为了完成该法术之降妖驱邪目的而召请的神仙19有:
     第一类是最高地位的各类真君,包括北极五灵老君、上台真君、中台真君、下台真君、各类星君等等,他们不一定由武将来担任,但是同样具有无限的神通和法力。
     第二类是各类实际作战的将领,包括天丁力士、神将、功曹、土地、各日直符、驱邪院使、传教等等,职责是训练军队、对敌作战。主要有:
     “东岳差来补充统兵神将一员”,职责是 “主统吏兵,护卫正法。若遇有救应,收擒鬼贼,诛伐行事。乃主通传教令,明白约束,激励部伍,克敌克胜。若有使令,即时受事。事毕,明通报应”。
     “助法神将”,职责是 “等同统兵神将,并齐心协志,统摄吏兵,护卫法师。若有救应,收擒鬼贼,诛伐等事,皆同谋虑。通传教令,整肃兵威,致胜料敌,有所使令,明作报应”。
     “亚将十员”,职责是 “驱率所部兵众,拥敌收擒诛伐,听主将击励兵阵,务要威猛”。
     “兵头部伍长二十员”,职责是 “常佐十亚将驱策部伍,震动威猛,救应勤劳,务功立事”。
     “防御五龙神祗,应五人”,职责是 “常制御龙神,防护道法。……若本院有收擒精怪诛伐,则破荡窟穴,夷灭宫庙,摧裂山泽,扫荡邪精,流布旺炁,治怪除妖”。精兵数千万人。
     第三类是军队管理、后勤一类的将领,他们包括:
     “左右震奋力士二人”,职责是 “掌立斗狱,躬亲护卫”。
     “九狱主九人”,职责是 “本院有囚禁鬼神、系勘之事,各率神兵,坚固紧切,不得透露”。
     “直坛规仪员”,职责是 “纠察将吏兵众,务令整肃。常有规仪。若遇救应收擒,举觉将吏兵众,有功者举赏,犯者无赦”。
     “兵府行司主簿一员,从事四员”,职责是“掌握兵籍名数。凡将吏兵众,诛伐救疗,录功画过”。
     “随兵从事八人”,职责是 “主随主将,掌职庶事”。
     “当直年月日时使者四员”,职责是 “以精兵协佐,机宜谨密,句呼鬼神,通传号令,奉受文诰,进发表章,关文状牒,明通报应,无辄稽迟”。
     “监兵厨主吏一员”,职责是 “掌本院饮食羞膳”。
     可见,道教每一个法术所召请的神仙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经过充分考虑的,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是某种战时军事体制的思维视角,体现了传统兵学对道教神仙理论的影响。
     其次,我们来看看武职神仙的日常管理体制,以便能更好地了解神仙武职的系统性。 《太上净明院补奏职局太玄都省须知》中详细论述了道教大神仙体系中的一个次级的、完整的官职体系,它的思路是首先把相关的各类神仙统统归属于 “玉皇上帝专达之府”的 “太玄都省”,然后在此基础上分神仙官制为文林 (神仙官职体系中的文职,类似于现实政治体制中的文官)和武林(神仙官职体系中的武职,类似于现实政治体制中的武官)两类。其中,文林的职责是 “掌文章、簿书、礼仪之事”,武林的职责是 “掌诛邪杀伐之事”20。“太玄都省”中的 “武林”包括:
     太玄都省大总监、太玄都省少总监、太玄都省监副、太玄都省上勾功、太玄都省节制局长、太玄都省大察奸骑吏、太玄都省少察奸骑吏、太玄都省中勾功、太玄都省下勾功。 (注21说:已上十阶,以上元一品仙官充。)
     太玄都省上监功、太玄都省下监功、太玄都省上直、太玄都省下直、太玄都省大灵官、太玄都省灵官卫郎、太玄都省灵官佐郎、太玄都省管辖中郎、太玄都省管卫中郎、太玄省羽林司卫中郎。 (注说:已上十阶,以中元一品仙官充。)
    太玄省都干、太玄省干局、太玄省指使、太玄省总文、太玄省总使、太玄省祗应、太玄省门下指使、太玄宣毅卫郎、太玄赞宣丞事、太玄宣毅卫佐、太玄赞宣丞佐、太玄都虞候。 (注说:已上十阶,以下元一品仙官充,充右武林,并隶都录。)22
     在 “武林”体系中,太玄都省下有太玄司局,其中的军事管理机构有 “掌三界兵马事”的天兵院和 “掌兵符死亡事”的兵局院,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日常武职管理体制。除了太玄都省之外,“天枢院都省官格须知”中详细阐明了文职和武职的官名和职权,其列举的日常管理体制下的武职有如下几个级别:
     将军、统军、领军、使者、将。(注说:已上谓之上品五职,各有秘字。如六阶六职。)
     五童 军、五 童、十 方 部 署、转 牒 使。(注说:已上谓之四等亲兵,又有秘字使,如日控鹤使之类。)
     直剑、直印、直符、直节、直旌。 (注说:已上谓之五等带宣,皆上有九天字。如文阶圣符。)
     四圣指使、三天指使、四圣总文、三天总文、四圣总领、三天门下祗候、三天门下指使、五岳宣毅、城隍赞宣、五岳虞候、城隍管界使、散员一百二十阶、太清考照院散员。(注说:已上谓之军将,以年劳有功者迁转。)23
     天枢院都省下的 “天枢都司局”中的军事机构有属于第一录事司的兵马司 (掌三界兵马数日休)和差兵案 (掌三界兵符死亡胜败)。
    由此可以推知,赋予某些神仙以武职和与其武职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这本身便体现出传统军事管理体制的思想观念对道教构建神仙理论的影响,同时也反映出道教在选取其神学理论基础时透露出的一种兴趣和选择标准,在这诸种合力下,最终促成了道教神仙职权理论中彰显出一些明显的武职色彩。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传统兵学与神仙文化关系研究”(项目批准号:09QN02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①参见于国庆: 《试析道教神仙形象中的武将色彩》, 《宗教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43—47页。
    ②“元帅”作为武职的称号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已经出现,用来描述军队主要领导者和指挥者,如《左传 · 僖 公 二 十 七 年》便 提 到 晋 文 公 “谋 元帅”,即思考如何选定军队的主要统帅,不过此时元帅还并非是专称。直到唐朝设立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和 行 军 元 帅,元 帅 才 开 始 成 为 官名。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宋元时期,只是地位比起以前来有所降低。
    ③参见 《道法会元》卷121《南宫火府乌旸雷师秘法》,《道藏》第29册,第575页。
    ④参见 《道法会元》卷195《混元一炁八卦洞神天医五雷大法》,《道藏》第30册,第235—236页。关于道教神仙中具有元帅称号的神兵天将在道教法术类道经中几乎比比皆是,此处不一一列举。
    ⑤将军、大将也是专门用来形容武职的官名,最初在春秋时期的晋国便已经出现将军的称呼,到了战国时期,成为武官名称。汉代时将军分为大将军、车骑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前将军、后将军,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封号特色的、外出作战时的楼船将军等等。唐以后,多以将军指代武散官,或用来尊称从事军事职业的武官。
    ⑥参见 《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7《辅正除邪考召法》,《道藏》第32册,第92页。
    ⑦参见 《道法会元》卷156 《上清天蓬伏魔大法》,《道藏》第29册,第824—828页。
    ⑧参见 《道法会元》卷156《上清天蓬伏魔大法》,《道藏》第29册,第824—828页。
    ⑨参见 《道法会元》卷123 《太上三五邵阳铁面火车五雷大法》,《道藏》第29册,第596页。
    ⑩《道法会元》卷123《太上三五邵阳铁面火车五雷大法》,《道藏》第29册,第596页。
    11《道法会元》卷156 《上清天蓬伏魔大法》, 《道藏》第29册,第827页。
    12《道法会元》卷133 《太乙真雷霹雳大法》, 《道藏》第29册,第655页。
    13“尉”又称为军尉,乃是古代就有的官名,最初主要是军事类的官名,如春秋时期的军尉等,秦汉时设立太尉作为天下军事的最高长官,并在各地方设立都尉、县尉等来掌管地方军事,位置仅仅次于地方行政长官。
    14功曹,官名。汉代时属于郡的佐吏,主管考察记录功过。唐朝设有功曹参军、司功参军等。道教把之运用在神仙管理体制中,使之成为一种描述神仙职位的武职称号。
    15郎,帝王侍从之官的总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帝王,战国时期便已经设立。汉以后,多由文士充任。道教中的神仙有中郎将的称呼,似保存着郎之护卫陪从的官职色彩。
    16具体参见 《三炁雷霆神位》的相关描述。 《道法会元》卷65,《道藏》第29册,第198—205页。我们下面所引证的材料中亦有对此类官职的说明,此处从略。
    17参见 《三炁雷霆神位》的相关描述。 《道法会元》卷65,《道藏》第29册,第198—205页。
    18参见 《道法会元》卷181 《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道藏》第30册,第160-162页。为了说明问题方便,我们只是把原文中的关键部分摘取出来。
    19参见 《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2 《上清北极天心正法斗下灵文符咒》, 《道藏》第32册,第56—59页。
    20《太上净明院补奏职局太玄都省须知》, 《道藏》第10册,第601页。
    21据该经说此注乃是许旌阳所作。
    22《太上净明院补奏职局太玄都省须知》, 《道藏》第10册,第602页。
    23《太上净明院补奏职局太玄都省须知》, 《道藏》第10册,第603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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