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阴阳论魂魄 自来言魂魄者,理论至赜,不可毕陈,挈其大纲,约有十说: 一、以阴阳论魂魄者 《礼祀》陈氏注曰:“魂者阳之灵而气之英,魄者阴之灵而体之精。《淮南子》高诱注曰:“魂者阳之神,魄者阴之神。” 二、以五行论魂魄者 《朱子全书》曰:“魂属木,魄属金,所以说三魂七魄是金木之数也。” 三、以五藏论魂魄者 《内经》云:“心藏神,肝藏魂,肾藏精,肺藏魄。”“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此言魂与神为一家,魄与精的一家,正合丹道东三南二,木火为侣,西四北一,金水同宫之说。 四、以鬼神论魂魄者 《礼·祭义》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气即魂意。魂与气古人常合为一谈,如“延陵季子骨肉归于土,魂气无不之”之语,可见。 五、以动静论魂魄者 《性理大金》引宋儒说,云:“动者魂也,静者魄也。”动静两字括尽魂魄。凡能运用作为皆魂使之尔,魄则不能也。 六、以升降论魂魄者 《朱子全书》曰:“人将死时热气上出,所谓魂升也,下体渐冷,所谓魄降也。” 七、以志气论魂魄者 《朱子全书》引苏氏《易解》曰:“众人气胜志而为魄,志胜气而为魂。” 八、以思量与记忆论魂魄者 宋儒黄勉斋曰:“人只有个魂与魄,人记事自然记得底是魄,如会恁地搜索思量底便是魂。魂主经营,魄主受纳。” 九、以知觉与形体论魂魄者 《礼·祭义》陈氏注曰:“人之知觉属魂,形体属魄,如口鼻呼吸是气,那灵处便属魂,视听是体,那聪明处便属魄。” 十、以生成之先后论魂魄者 《春秋左氏传》云:“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后儒为之解曰:始化是胎中略成形时,人初间才受得气,便结成个胚胎模样是魄,既成魄,便渐渐为动,属阳曰魂。 以上诸说,各有不同,合而观之,或可于中取得一较为明确之印象,至其相互之关系则犹有说焉。《内经》曰:“魂魄毕具,乃成为人。”薛生白注曰:“气形盛则魂魄盛,气形衰则魂魄衰。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魄阴主藏受,故魄能记忆在内。魂阳主运用,故魂能动作发挥。二物本不相离,精聚则魄聚,气聚则魂聚,是为人物之体,至于精竭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所知矣。”又,朱子曰:“无魂则魄不能以自存,今人多思虑役役,魂多与魄相离,老氏便只要守得相合。老子云,载营魄,是以魂守魄。盖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以魂守魄,则魂以所守而益静,魄以魂而有生意。魂之热而生凉,魄之冷而生煖,惟二者不相离,故其阳不燥,其阴不滞,而得其和矣。不然则魂愈动而魄愈静,魂愈热而魄愈冷,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水,一也。火,二也。以魂守魄,以二守一,则水火因济而不相离,所以永年也。”朱说颇合于丹家魂魄相拘之旨。 引证《黄庭经》本文: “百谷之实土地精,五味外美邪魔腥,臭乱神明胎气零,那从返老得还婴,三魂勿勿魄糜倾,何不食气太和清,故能不死入黄宁。”(《内景经》第三十章) “玄元上一魂魄炼,一之为物最罕见[叵卒见],须得至真乃顾盼,至忌死气诸秽贱。”(《内景经》第二十七章) “魂欲上天魄入渊,还魂返魄道自然。”(《外景经》) “垂绝念神死复生,摄魂还魄永无倾。”(《内景经》第十一章) “和制魂魄津液平。”(《内景经》第十一章) “高拱无为魂魄安。”(《内景经》第二十三章) 人赖百谷以养身,调五味以悦口,而大患即由此而生。荤腥臭气足以秽乱吾人之神明,致使胎中所受之先天元气彫零殆尽,如何能得返老还童之效?魂飘魄丧,后悔何追。若能渐绝谷食,专心食气,保养太和,则可长生。然修持之道至为玄妙,阴阳不可偏胜,魂魄必宜合炼。魂魄合炼者,即是由后天之阴阳复归于先天之一气。但此气最不易得,有真有伪。真者纯是清灵生气。伪者中含秽质死气,乃大忌也。道家所以贵乎魂魄相拘者,因魂之性每恋魄,魄之性每恋魂,不忍分离。不幸以人事之逼迫,使魂不能不升,魄不能不降,魂魄分离则人死矣。返还之道亦是顺其魂魄自然相恋之性而已,夫人当生命垂绝之时,苟一念至诚,存想吾人身中元神,尚可多延残喘,况知魂魄相拘之道者,岂有倾危之患乎。夫摄魂还魄,虽有作用,惟贵在和平,而不可偏激。偏则不和,激则不平。苟魂魄能和,则气可化津,津亦化气,周身津气润泽流通,自无不平之患矣。修炼之术先有为而后无为,和平之极,归于静定,魂魄自然安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