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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内篇 ● 养生主第三(译文)(3)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注释】
    ①公文轩:相传为宋国人,复姓公文,名轩。右师:官名,古人常有借某人之官名称谓其人的习惯。
    ②介:独,只有一只脚。一说“介”当作“兀”,失去一足的意思。
    ③是:此,指代形体上只有一只脚的情况。独:只有一只脚。
    ④与:旧注解释为“共”,所谓“有与”即两足共行。一说“与”当讲作赋与,意思是人的外形当是自然的赋与。
    ⑤雉(zhì):雉鸟,俗称野鸡。
    ⑥蕲(qí):祈求,希望。畜:养。樊:笼。
    ⑦王(wàng):旺盛,这个意义后代写作“旺”。
    ⑧老聃(dān):相传即老子,楚人,姓李名耳。
    ⑨秦失(yì):亦写作“秦佚”,老聃的朋友。
    ⑩号:这里指大声地哭。
    (11)其人:指与秦失对话的哭泣者。老聃和秦失都把生死看得很轻,在秦失的眼里老聃的弟子也应都是能够超脱物外的人,但如此伤心地长久哭泣,显然哀痛过甚,有失老聃的遗风。
    (12)向:刚才。
    (13)彼其:指哭泣者,即前四句中的“老者”和“少者”。所以:讲作“……的原因”。会:聚,碰在一块儿。
    (14)遁:逃避,违反。倍:通作“背”,背弃的意思。一说“倍”讲作“加”,是增益的意思。
    (15)忘其所受:大意是忘掉了受命于天的道理。庄子认为人体禀承于自然,方才有生有死,如果好生恶死,这就忘掉了受命于天的道理。
    (16)刑:过失。“遁天之刑”是说感伤过度,势必违反自然之道而招来过失。一说“刑”即刑辱之意。
    (17)适:偶然。来:来到世上,与下一句的“去”讲作离开人世相对立;这里的“来”、“去”实指人的生和死。
    (18)夫子:指老聃。
    (19)帝:天,万物的主宰。县(xuán):同“悬”。“帝之县解”犹言“自然解脱”。在庄子看来,忧乐不能入,死生不能系,做到“安时而处顺”,就自然地解除了困缚,犹如解脱了倒悬之苦。
    (20)本句旨意历来解释纷纭,不得要领。根据前文所述可这样理解:“指”、“薪”即脂薪,又称烛薪,用以取光照物,“穷”是尽的意思,油脂燃尽于浸裹的柴薪,但火种却不会熄灭,传之于无穷。
    【译文】
    公文轩见到右师大吃一惊,说:“这是什么人?怎么只有一只脚呢?是天生只有一只脚,还是人为地失去一只脚呢?”右师说:“天生成的,不是人为的。老天爷生就了我这样一付形体让我只有一只脚,人的外观完全是上天所赋与的。所以知道是天生的,不是人为的。”
    沼泽边的野鸡走上十步才能啄到一口食物,走上百步才能喝到一口水,可是它丝毫也不会祈求畜养在笼子里。生活在樊笼里虽然不必费力寻食,但精力即使十分旺盛,那也是很不快意的。
    老聃死了,他的朋友秦失去吊丧,大哭几声便离开了。老聃的弟子问道:“你不是我们老师的朋友吗?”秦失说:“是的。”弟子们又问:“那么吊唁朋友像这样,行吗?”秦失说:“行。原来我认为你们跟随老师多年都是超脱物外的人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的。刚才我进入灵房去吊唁,有老年人在哭他,像做父母的哭自己的孩子;有年轻人在哭他,像做孩子的哭自己的父母。他们之所以会聚在这里,一定有人本不想说什么却情不自禁地诉说了什么,本不想哭泣却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如此喜生恶死是违反常理、背弃真情的,他们都忘掉了人是禀承于自然、受命于天的道理,古时候人们称这种作法就叫做背离自然的过失。偶然来到世上,你们的老师他应时而生;偶然离开人世,你们的老师他顺依而死。安于天理和常分,顺从自然和变化,哀伤和欢乐便都不能进入心怀,古时候人们称这样做就叫做自然的解脱,好像解除倒悬之苦似的。”
    取光照物的烛薪终会燃尽,而火种却传续下来,永远不会熄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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