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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高德:老子思想与生态环境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内容摘要] 如今,面对令人担忧的生态环境,人类不得不关注生态环境问题而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老子十分崇尚和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老子认为: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顺应自然(即遵循自然规律)。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和谐”思想。    本文认为:老子《道德经》中的“天人和谐”的思想,对于当前人类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主题词] 老子;《道德经》;天人和谐;道法自然;生态;环境
    如今,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正在进行中……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谈到构建和谐社会时说,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我们的目标可以初步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由于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人与自然息息相关而朝夕相处,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换言之即追求天人和谐,质言之即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众所周知:已经过去的20世纪,是一个飞速发展的世纪,但同时又是一个使人类遭受深重灾难的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造福了人类,但是也破坏了自然、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100多年来,我们的环境遭受了惨重的破坏,臭氧层变薄、空气污染、植被减少、土地荒漠化,等等。 总而言之,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如今,面对令人担忧的生态环境,人类不得不关注生态环境问题而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一方面,被公认为人类文明之杰出成果的老子《道德经》,毫无疑问可以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有价值的可以利用的宝贵资源,我们人类便可以从中获得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智慧和启示。
    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老子十分崇尚和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老子认为: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的一切行为都应当顺应自然(即遵循自然规律)。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和谐”思想。纵观历史,可以说最早、最系统地提出顺应自然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就是老子。所谓“天人和谐”,实际上就是 “天人一体”(或 “天人合一” ),即要求人与天地(自然界)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人与天地(自然界)相分离,甚至于相对立。人类只有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性,并在与自然相处时顺应和遵循自然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老子认为,宇宙万物都是“道”所化生。如老子在《道德经》第42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三,三生万物。”原来,我们所看见的天地万物与我们人类是同一个本源,所谓“万物同源”或“天人同源”也。因此,有学者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 这就是说,人与自然既密不可分又利害攸关。
    正因为人类与自然界万物同源,所以老子认为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界万物。老子于《道德经》第25章中指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从这一段话中,我们不难明白:世界是由道、天、地、人共同组成的一个整体。世界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而必备的三个要素,即天、地、人“三才”。因此,人类要尊重天地(自然界),千万不要以为自己作为“万物之灵”而妄自尊大,虽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但要明白——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人类只是其中的成员之一,并位居天地之后,“四大”之末。所以,我们要清醒地明白: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只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并且人类应当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保护自然,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那么,人类应该如何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呢?毫无疑问,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类在对待与大自然有关的一切活动中,都应该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最高行为准则。
    关于这一点,老子早已明确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其意思是说:“道”性“自然”,“道”化生的“天”“地”亦是“自然”的。只是作为“万物之灵”或“万物之长”的人,却往往迷失了“自然”之性,所以人要法天地之“自然”,法大“道”之“自然”。由于“道”之“自然”的体性完全蕴含于“天地”(自然界)之中,因此法“道”之“自然”,实际上就是法“天地”(自然界)之“自然”(即自然而然)。
    众所周知:老子的哲学属于崇尚“自然”的哲学。因此,我们称老子之“道”为“自然”之“道”。“自然之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道家道教思想体系的核心)。而“无为”则是从反面的角度来诠释“自然”。这就是说,“自然”和“无为”是一个意思,即“自然”是从正面说,“无为”是从反面说。老子提倡“自然”、“无为”,认为宇宙万物有自己运行的自然规律,人类在与宇宙万物相处时其一切行为都应当法“道”自然无为而遵循其自然规律。一言以蔽之,“道法自然”,(亦即“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这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实现“天人和谐”)的重要原则。
    因此,人类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实现“天人和谐”),就必须遵循“道法自然”的重要原则,顺应自然之客观规律 。说得更明白点,就是要顺应万物自然生长变化的客观规律,而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改变它,去干涉它。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实现“天人和谐”),在遵循老子“道法自然”的重要原则下,还应当做到“知和”、“知常”、“知足”、“知止”。
    一、“知和”、“知常”。老子从哲学的角度认为——和谐状态是宇宙万物的自然存在状态,也是宇宙万物的理想存在状态。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就告诉我们:由“道”所化生的万物都包含着阴、阳两个相反的方面,阴阳相互作用而达到平衡的和谐状态。因此,老子指出“知和曰常”。 所谓“和”,就是指事物对立统一而处于和谐状态;“常”,就是指自然规律。并认为“知常曰明”。 如果了解了事物对立统一而处于和谐状态的这种自然规律,就叫做明理。
    老子教人“知和”,就是要求人们了解宇宙万物对立统一而处于和谐状态,这是一种自然规律。明白宇宙万物对立统一而处于和谐状态,这是宇宙万物的自然存在状态,也是宇宙万物的理想存在状态。之所以是理想存在状态,就是因为“和谐”的缘故。
    老子教人“知常”,就是要求人们了解事物对立统一而处于和谐状态的这种自然规律。旨在要求人们的一切行为,都要遵循其自然规律。反之,如果人们“不知常”的话,就会“妄作”而导致“凶”的下场。
    二、“知足”、“知止”。老子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知足”、“知止”,用于人类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即要求人类“去甚、去奢、去泰” ,千万不能不顾及生态发展的规律而以无限掠取自然资源为代价、以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来获取一时之利益。因为自然界的资源是有限的。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之基础和前提的自然资源,人类不能无止境地任意掠夺,而需要精心给予保护和珍惜,创造和形成一个和谐的生态平衡的环境。
    众所周知: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有限资源中,“有些可以再生,用资金购买,用技术替代,但有的不行。在所有不可替代的资源中,土地和水源是最重要的两种,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来看,耕地危机和水危机,已成为中国(包括全人类 )持续发展的最大难题” 。因此,人类在获取利益的时候必须要有所节制,要懂得“知足”、“知止” 。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天人和谐”的境界,从而使人与自然在和谐的环境中共生共长,以求得人类自身的长久发展。
    总而言之,只要我们人类汲取老子的智慧,遵照老子“道法自然”的教导,通过法地、法天、法道之“自然”体性,质言之即遵循自然规律,并做到“知和”、“知常”、“知足”、“知止”,就可以实现人与天地(自然界)的和谐统一,换言之即实现 “天人和谐”(或“天人一体”)。
    毫无疑问,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人类最理想的生存状态。人类只有在“天人和谐”(或“天人一体”)的前提下,才能去有效地利用自然,合理地改造自然,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大自然永久的为人类所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老子还从反面论述了不尊重自然、不按自然规律行事的严重后果,以反对人类把自已的主观意志加强于自然和任意地征服自然。如:老子说:“不知常 ,妄作,凶” 。如果人类违背自然规律,就会受到惩罚。如今,由于人类违背自然规律而导致的荒漠化趋势仍处于扩大之中,由此而带来耕地减少,草场退化,从而使粮食缺口,经济收入减少,并时常遭受沙尘暴侵扰,可以说这正是老子2500年前对“不知常”而“妄作”(即不尊重自然规律、任意征服大自然)的一种惩罚和警告。
    我们人类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所带给人类的灾难是十分严重的,甚至是不堪设想的(弄不好,很可能会导致生存危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说,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是人类社会的最大“天灾”。
    因此,在人类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重新尊重自然”的思潮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重温老子“天人和谐”(或“天人一体”)的思想,无疑是意义深远的。我们人类应当从老子《道德经》中获取和运用其“天人和谐”的生态智慧,追求“天人和谐”,即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要认识到——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已经刻不容缓。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这是我们人类社会的共同责任,丝毫马虎不得。“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环境保护意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开阔的胸襟来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通过保护和爱护自然环境,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的发展观念” 。请记住这样一句话: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与世界上生活着的每一个人都利害攸关!
        
    结  语
    总而言之,老子的“天人和谐”思想,对于当前人类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乃至全球共建和谐世界也具有非常重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因为构建和谐社会乃至共建和谐世界,其中有一条,那就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换言之即追求天人和谐。
    毫无疑问,对于人类而言,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是其长久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说——老子《道德经》中的“天人和谐”的思想具有永恒的价值。
    (作者:周高德  中国道教学院教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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