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忠诚信的社会伦理轨范在道教早期经书《太平经》中,就已经被着重强调。尽管其后随着道教的发展,教派林立,各家伦理之说也难免有与时偕行的因素存在,但直到明清时代,孝忠诚信一直是道教社会伦理之主流。毋庸讳言,此伦理主流的来源乃在儒家。故本文拟探寻先秦儒家的几位代表人物对此伦理轨范的阐发,兼及此说源头《太平经》中社会伦理之特点,以期有补于新时期儒道伦理之建设。笔者学识浅薄,不当之处尚希方家指正。 先秦儒者的孝忠诚信说 孝 孝体现的是子女对父母之道德关系,乃是儒家社会伦理轨范之首。《论语》中有子以孝弟为儒家道德核心的“仁”之根本。孟子继之,以为“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至于其行为规范,《论语》中虽多次提到孝,但孔子对孝的行动准则并没有做出严格的规定,只是大体提出了观父志,观父行,无改父道等说法。至于具体的践行方向,乃是根据对孝之不同提问者身上的问题而给出的。但其对子游问孝的回答中,提出了敬以区别人与动物之养,故可将敬视为孝之特征。至荀子专列《子道》篇,对“孝”义又有了进一步阐发。他以为孝分三个层次:“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继而又提出在三种情况下子可以不从父,分别是:“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而“大孝”又“非仁人莫能行”。至此,孝之义更加深切明朗,则真正之孝乃是可以体现出忠、义、敬等自我内在品格之孝,乃是发端于儒家最高道德原则“仁”之孝。 忠 对于忠,现在的一般理解是臣对君之道德关系,在《论语》中亦有“臣事君以忠”句(论语译注)。但在孔子看来,忠不仅仅是臣对君之道德关系。如“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又说:“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这里面的忠,便不是指君臣之关系,而是普通的人与人之关系。这种忠的含义,在春秋时大概非常普遍,《左传》里面有:“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曹刿论战里面庄公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便答“忠之属也”。可见此忠乃是君主对人民之关系,而赵文子所谓“临患不忘国,忠也”又是对国家之忠。总之,早期的忠可以指人与人的道德关系,也可以指臣对君的道德关系,但并不固定指君臣之关系。后来孟、荀书中所涉及之忠,亦是两种意味皆有的。 人与人之忠在孔子看来,也有着重要地位。在《论语》中,曾子以“忠恕”两字来表达孔子的“一以贯之”之道。子张问崇德、辨惑,孔子答以“主忠信”。但此人与人关系之忠究竟是什么?大儒朱熹以为“尽己之谓忠”,即指“竭尽全力以待人处事的一种心理状态”。 至于君臣关系之忠,荀子也专门撰写《臣道》一篇加以阐发。他将忠也分为三等,“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而能有大忠者也必有“仁人之质”,可见即使君臣关系之忠,亦必然是发端于“仁”的。 信 信是孔门四教之一,也是曾子每天“三省吾身”的内容之一,可见其亦是儒士十分重视的基本道德范畴之一。汉代董仲舒也意识到信的重要性,“将其列入‘五常’之中,与仁、义、礼、智并立,成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一个道德范畴”。它的意思不难理解,《说文解字》说:“信,诚也”,朱熹说:“信者,言之有实也”,可见信的大意就是诚实,言语符合事实,说话做事诚实无欺、表里如一。 先儒关于信的论述,复值得注意者。其一,《论语》中有:“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这里孔子也将“士”分为了三等,最次一等也要言而有信。另《为政》中孔子又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认为人无信用,便不可以在社会立足。此皆可见信便是孔子以为的最低道德原则。其二,孟子以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可见信并不是绝对的,义乃是更高的原则。 此文题目虽列孝忠诚信四字,但这里并不打算继续阐发诚字。因诚意思与信相当,《说文解字》便以诚解释信,以信解释诚。在《论语》中诚并没有作为一个道德范畴被提出,也没有与信连言。至孟子、荀子都有以诚信连言的句子,道教经典《太平经》也屡以诚信连言,可知彼时,诚信已固化为一词,而其意思与现在所讲之诚信也大体相当。当然以上这些是混言之,析言之,二者还是有所差别的。对此宋明理学家曾做过不少精彩论述,概括说来大体是“‘诚’是不假思为,自然而然地与天理合而为一”而信“是通过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的”,有诚则有信,但有信却不一定有诚。 《太平经》中孝忠诚信说特点举隅 《太平经》为道教源头性巨著,其中已经提出了与儒家社会伦理重合的孝忠诚信之说,但其中亦自有道教之特点,并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故回溯其本源,了知其特点,或有补于新的历史时期下,道教伦理学说之发扬。笔者浅陋,谨拟从两个方面对其特点举例说明,如有不当,恳请指正。 其一,《太平经》中提出了孝忠诚信的伦理践行准则,而此准则与“道教立教的一种理论依据”承负说大有关联。以《太平经》看来,“父母者,生之极也;君者,授荣尊之门也;师者,智之所出。此三者,道德之门户也”,故践行孝忠诚信之说,便是积德,而积德乃是通往得道之途径,得道便可解除承负。由此可以说承负说为其与儒家相通的孝忠诚信的伦理准则,立了一个富有道教特色的伦理践行的逻辑起点。而承负说历来被认为乃道教伦理中最有特色者,对此说的研究成果也异常丰富,此不赘言。笔者在诸家论述之外,尚有可注意者。承负之说来自于对行善而命凶,行恶而命吉的解答。在此前后,儒士也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而得出了三命之说。所谓三命者“正命谓本禀之自得吉也。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故曰正命。随命者,戮力操行而吉福至,纵情施欲而凶祸到,故曰随命。遭命者,行善得恶,非所冀望,逢遭于外而得凶祸,故曰遭命”。细品此说可以发现,其主要以一种空间视角进行述说。而道教的承负说则认为前者为承,后者为负,前及五世,后及五世,乃是以一种时间视角进行述说。此种视角的差异,正体现了儒家由人之天,道教由天之人的切入理路之区别。 其二,《太平经》中的孝忠之观念除了应满足儒家的伦理要求,还多出了长生的要求。“上善第一孝子者,念其父母其老去也,独居闲处念思之,常疾下也,于何得不死之术,向可与亲往居之”,则是孝子当为父母求不死之术。另外,“人君为之增寿益算,百姓尚当复为帝王求奇方殊术”,则是忠臣当为君王求延年之方。此皆体现出了道教区别于其他宗教的显著特点,即乐生思想。 余论 现今社会结构业已变化,不复有先儒所论时之宗法、世家、君王、地旺等等环境,取而代之的是个体小家庭,以及个人和家庭更快的流动速度,其对传统的道德轨范带来了莫大挑战。但人若欲生存于现实之社会,则不能免于种群、血亲、朋友等诸种关系。有种群,则忠可行;有血亲,则孝可行;有朋友,则诚信可行。故作为伦理践行轨范的孝忠诚信乃有其超越时空之伦理价值。而道教伦理虽然在实践层面上可以直接沿用孝忠诚信之说,但在新的社会环境之下,是否能够继承承负说,如若不能,如何自天之人构筑践行孝忠诚信的逻辑起点,又如何富有道教特色地对孝忠诚信加以阐释?才是当今道教伦理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原文来源于孝忠诚信与伦理道德分论坛发言稿。作者:牟玄,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 了解更多:第四届国际道教论坛专题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