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以来,中国学术界对经济共同体、政治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谈论不少,而对宗教共同体谈论不多,即使偶有涉及,亦以怀疑或犹豫的态度对待之。 共同体这个词是古人创造的,但他们似乎搞不清国家与共同体的区别与关联。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许多家庭及村落的联合体,为达成完美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西塞罗指出,共同的利益或善是共同体形成的原则。 马克思对“共同体”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他认为,个人不可能单独实现其自由发展,只能依靠共同体才能完成。共同体是一个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到阶级、国家、货币等“虚幻共同体”,到“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的共同体”的发展过程。个体发展的最终目标不是消灭各种既有的共同体,而是建立起一种全新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是有待建构的目标,而不是现实,还有非常遥远的路要走。联合国社会发展事务高级主管雅克·布道说: “一个共同体是远大的人类事业。它要求其成员相互宽容、慷慨大方。但同时它也尊重每一个人的自由,依赖于更多的共享价值和已为人们所接受的社会风俗习惯,而不只是法律和制度”。 在全球化时代,诸宗教的共存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实。宗教共同体意味着现存各宗教之间的普遍联系,其实质是“宗教间”共同体,不是历史与现实中存在的宗教国家,也不是现存宗教组织形式或实质上的联合。它旨在建设一个共同的世界,让所有的人、所有的群体、所有的民族共享和平与繁荣,不再仇恨,停止杀戮。 建设宗教共同体的设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相适应的。“中国目前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和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包括传统宗教和民间信仰在内的信仰多元生态景观,已成为中国当下有目共睹的事实。这一生态景观在势不可挡的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变得更加斑斓复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从而为我国宗教开辟了广阔、健康和良性的发展道路。中国宗教共同体的创建不仅能使中国宗教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为社会和谐做贡献,也彰显了中国各宗教自身的价值。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宗教团体与教徒个人已经为我国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希望工程、温暖工程、扶贫工程、公民道德建设、救助弱势群体、帮助残疾人士、临终关怀和保护环境等,都有宗教团体的身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