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精神批判功能是宗教各社会功能中最为原生性的、最为核心的功能。它主要表现为警醒、劝诫和批判的功能,对日常社会文化的“非神圣化”功能,提醒社会与个人保持一种开放性原则的功能,以及引导社会文化抵制极端世俗主义庸俗性侵袭的功能。明确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有利于宗教的自我更新与完善,有利于引导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探索新型的政教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宗教的社会功能,历来是宗教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这也是一个已被人们广泛讨论过的问题。考察以往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可以发现人们对宗教在社会中诸功能的研究,忽视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宗教在社会文化中的精神批判功能。人们谈论宗教的政治功能、文化功能、道德功能、教育功能和法律功能,却很少言及宗教的精神功能;人们探讨宗教的社会认同功能、群体整合功能、行为规范功能、心态消解功能和情操审美功能[1],然而却很少注意到宗教的批判功能。长期以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不为人们所注意,形成了宗教功能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盲点。有鉴于此,本文试围绕这一主题做出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 所谓宗教的精神批判就是指站在宗教的立场上,也就是说以一种与神圣、绝对和无限相关联的眼光,对一切世俗有限事物作出的审视和评判。宗教的精神批判不同于一般的有关具体内容的批判或者逻辑批判,它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批判。它不是在某个事物之内或在各个事物之间的批判,而是站在一切有限事物之外的批判。这种批判不涉及细节,它关注的是整体。它不涉及事物的量的规定,而只关注事物的质的特征。 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就是根据宗教神圣的立场,指出一切世俗事物本质上是有限的、相对的和有条件性的。它既标明一切有限物都是非神圣性的,又标明这些有限物同无限的关联之处。可以说,它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关闭“伪神圣物”的“僭妄之门”,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地为一切世俗事物指出必须不断自我超越的出路。总之,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相对于它的其他社会功能而言,属于原生性的同时也是最为核心的功能,而宗教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其他功能都是宗教在社会中附带的派生性的,从而根本上也是次要的功能。正确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正是宗教在社会中行使其职能的核心所在。 其实,宗教作为人们信仰和崇拜对象,它的精神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宗教从最初的产生时期起,就蕴含着对现实的某种否定因素。既然宗教可以被看成是对神圣事物的追求和探索,那么它也就包含有对世俗世界的某种否定和不满。在这种意义上,宗教是对现实的一种否定、批判和超越。这种因素构成了宗教的一个本质特征,并成为宗教得以存在的最深刻因由之一。 然而,在历史的进程中,随着宗教制度化、社会化的高度发展以及神权社会的出现,宗教这种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最根本性功能,逐渐沦落到次要地位,甚至遭到遮蔽和遗忘。宗教对本属自己的份内之事置之不顾,反而试图在社会中行使各种世俗性的职能,从而使自己过度纠缠于历史与社会的兴盛起伏之中。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世俗化色彩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宗教日益从世俗领域分离出来,并越来越减少了对它们的直接影响。人类生活的几乎全部重要领域都已摆脱了宗教的控制和庇护。甚至连人自身也变得“世俗”了。在各种社会体制里,同以往相比,宗教只具有非常微小的意义。事实上,宗教已不再是世俗性社会功能的必要形态了。 既然现代人对宗教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任何观点都持有极其审慎的态度,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人提出,宗教可以作为在精神上对错误事物进行忠告和纠正的现存实体来保持它的社会地位。这种观点所指的其实就是宗教应行使的最低意义上的精神批判功能。由此看来,当代社会的世俗化趋势也为重新检讨宗教同社会的结合点提供了新的契机。世俗化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宗教势力在社会中的减弱,但却更意味着宗教对现代社会的调整性适应。它要求宗教从以往过分关注具体世俗性职能的立场上转移到它的精神职能上来,从而使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重新突显出来。 在现代社会,宗教的精神批判,所持的是一种“非此世的立场”,它是从彼岸对此岸的审视与观照。它的批判其“根据”在此世之外。可以说这种批判既是一种“最为彻底的批判”,同时又是一种“最为不着边际的批判”。说它是最为彻底的批判是因为它立足于一个完全不同的立场,说它又是一种最为不着边际的批判是因为它并不涉及对象的具体内容,而是从方向上、标准上及整体上给予自己的评估。一方面,这要求宗教同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存有一定的间隔,以“出乎其外”的态度来辩识“庐山真面目”。另一方面,这又要求宗教在社会现实中实现一定程度的参与,要以“入乎其中”的态度对社会“事事关心”。唯有真正的参与,才有真正的超越,才能在对有限性本质的感知中体悟出无限与超越的向度。 在谈到宗教的精神作用时,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它的消极因素,其实它也有二重性,它还有积极的一面。宗教在现代社会中,不应仅仅满足于成为人们精神生活里的“避难所”或者“镇痛剂”,而应发挥更为积极的影响。由事后残局的收拾者,转变为在事情之前或事情发生过程之中的参与者、指导者和批评者。就其精神功能而言,宗教不仅在于给处于困境、经历危机的人们提供一个精神上的“避难所”和“镇痛剂”,还在于应当成为社会文化生活中的一座“警世钟”和“清醒剂”。就其精神功能而言,宗教有理由也有责任为各种世俗社会文化生活“找点麻烦。”宗教必须发挥它的劝诫和警醒作用。唯有如此,才能找准自己同现代社会的交汇点,从而才能最大程度地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是最大程度地体现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和地位。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求宗教对科学、教育、政治、伦理、社会服务诸社会世俗领域施行直接的控制和监督,不是主张宗教以神圣吞并或取代世俗,毕竟,过去那种宗教包容一切世俗生活的神权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是说宗教有可能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维度上对现代社会作出更加广泛的、间接的精神性影响。宗教应在平庸的日常生活中标识出一个风格迥异的维度。它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或者深嵌于一切世俗领域之后,或者高悬于一切世俗领域之上,从而构成世俗世界的一种背景、底蕴和意义之源,最终使一切有限事物的真正价值得以显现。这里,宗教是指向人类精神生活中终极的、无限的、无条件的一面。根据保罗·蒂利希(Paul Tillich)的观点,宗教,就这个词最广泛、最根本的意义而言,是指一种终极的眷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蒂利希指出:“宗教展示了人类精神生活的深层,使之从日常生活的尘嚣和世俗琐事的嘈杂中显露出来。……宗教赋予人类精神的所有机能以要旨、终极意义、判断力和创造的勇气。”[2] 宗教精神批判功能的重要性,已为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所关注。当代德国著名天主教神学家卡尔·拉纳(Karl Rahner)即是一例。他承认教会在现代社会中已成为散居各地的小群体。在当代非信仰性文化的发展趋势下,未来的教会将会成为“分散的教会”。为适应这一变化,拉纳呼吁建立起开放的、普世的、民主的社团式教会,并主张它们能有勇气在社会问题上表态,对负有罪责的社会提出批评。[3]拉纳的这种“表态”和“批评”就是指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作用,并且这种批判往往采取的形式和依据是类似于瑞典当代著名神学家A.尼格伦(Anders Nygren)所说的“灵性表态”。在尼格伦看来,宗教判断是非理论性的,宗教的真伪不能用世俗经验来检验而只能根据它与终极标准的关系来判断,故而宗教判断反映的是一种“灵性表态”。[4] 强调宗教在现代社会里应重点发挥其精神批判功能,这一点在西方激进改革派神学家那里表现得更为突出。瑞士著名的改革神学家孔汉思(Hans Kung)在批判西方世俗人道主义的缺陷时,充分意识到基督教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神学家应发扬其“批判性思维传统”[5]。在他看来,宗教掌握着比现代理性更加深刻的有关人的本质的真理。宗教涉及的是人的最基本最深刻的问题。然而,孔汉思认为,西方天主教教会一直未能恰如其分地发挥自己的批判功能,反而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各种世俗性功能上。对此,他痛心地指出,它们“忽略它们作为社会道德良心的批判功能太久了,坚持王位与祭坛合一和其他具有统治权力的非神圣同盟太久了,充当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保卫者太久了。”[6] 二 既然宗教的精神批判如此重要,那么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到底是指哪些内容呢?具体而言,在现代社会,发挥宗教的精神批判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宗教在现代社会文化中应当发挥其特殊的警醒、劝诫和批判功能。这不仅要求宗教必须对社会文化的整体、结构和发展方向,运用与绝对相关联的目光予以评判,而且还要求它必须永远标明,在社会文化以及人的精神生活中始终存在着真正超越的维度。 也许实际生活中,许多人对所谓终极问题的关注并非那么强烈和迫切,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自寻烦恼。他们在自己平庸的日常生活中也能过得风风火火,有滋有味。在属于自己的小圈子里似乎照样可以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他们上班、赚钱,过日子;他们抽烟、喝酒、搓麻将,形成了一个自圆自足的狭小天地。 可是这样下去,过分集中专注于有限的价值目标,就会遮盖人的真正本性之所在,就会终日沉缅于形形色色的机制、技术、组织、运动之中,看不见生活中更高的意义和价值。完整的人本身被分化成各种角色以履行相应的职能。人不再是完整、本真的自我,而是被异化、被分裂成各种角色。长此以往,人们的目光就变得短浅了,人们的心胸也变得狭窄了。世界丧失了其应有的超越性,人们的精神生活陷入了日趋异化的困境。这样的社会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类似于法国天主教思想家G.马塞尔(Gabriel Marcel)所描述的“所有的逆转”现象:人的自我中心和无尽的占有欲,使人束缚于对物的追求。人对自己的所有本来处于支配地位,却反过来被其拥有的对象所压迫。人不能摆脱其拥有,结果便成为其猎物。在这种逆转和异化中,人处于被动、依附的地位,陷入被其拥有物控制、吞没的危险之中。 发挥宗教在社会精神生活中的批判功能,就在于对迷失于物欲和异化之中的社会,给予良药苦口式的“当头棒喝”,促使其幡然回首,重新校正自我发展方向,以纳入正确的轨道上来。这里,宗教因其同无限或神圣的关联而判然有别于世俗的眼光。在神圣与世俗的二元对立下,宗教的基本立场,它由以出发的根据,它的审视方式以及它观察事情的重心,都迥然不同于世俗性的评估体系。它们关注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层面或维度。正因如此,宗教才可以用它特殊的方式对社会发展过程中那些潜在的危险与错误提出预告和警醒,对社会中现存的失误和不当做出劝诫和批判,成为真正关心社会命运和疾苦,但也许有时不受欢迎、甚或遭受误解的现代社会文化中的“卡珊德拉”和“拉奥孔”。 第二,宗教凭籍自身同绝对或神圣的关联,应行使起对日常社会文化的“非神圣化”功能。即防止人们将任何有限物当作无限的终极价值来源,防止种种“伪神圣”的僭妄,破除偶像崇拜。 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到,社会为信仰付出的代价触目惊心。人们对真正可供安身立命的精神价值孜孜以求。然而,往往不幸的是,人们将整个身心所托付的、倾力为之奋斗献身的目标,也许到头来不过是一场梦,那曾经执着过的信仰对象不过是又一尊偶像而已。可以说,曾经影响、主宰人们精神世界的几乎所有神圣或世俗的意识形态,都是某种帮助人们抵御偶像诱惑、辨识偶像面目的努力和探索;尽管它们自身又常常陷入偶像崇拜的泥沼而无力自拔。毕竟,人类的精神世界尚处在艰难的探索时期。 所谓偶像,所谓伪神圣,就是那些无法提供终极意义和价值却又被人们赋予终极信仰和崇拜的事物。也就是说它们是被视为无限而受到信奉膜拜但实际上并不真正具备无限性的对象。历史上曾经为无数人匍伏膝行、顶礼膜拜的传统偶像,已属尽人皆知。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理性主义与世俗精神成为社会的主流,传统的迷信观念在科学和理性的审视下纷然瓦解。人们已不大可能再虔诚地将自己托付于那些陈旧不堪、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的老偶像了。在现代社会,许多其他东西可以蜕变成人们的新偶像。譬如金钱、享乐、健康、权力、成就、技术、家庭、社团、国家等等,它们都有可能占据人们精神生活的绝对核心,从而担负起超出自身范围之外的意义和价值。 可怕的是,人在迷失方向时,往往会跑得更快。在当今的历史转型期,经济生活逐渐占据了社会生活的中心,社会精神中的物质主义与世俗功利主义正在日益增长,而人的精神世界却相对地呈现出一派荒疏景象。以往支配人们精神追求的传统信仰逐步丧失了往昔的活力和魅力,过去构成人们精神支柱的旧有价值而今已显得支离破碎、分崩离析。然而,新的价值,新的信念尚未确立或者正处在上下求索之中。在这种情形下,信仰危机加重了,而偶像崇拜兴盛了。诚如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所言:“精神自然而然要信仰,意志自然而然要爱慕;从而在缺少真实的对象时,它们就非附着于虚妄不可”[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