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承道家哲学思想的基础而发展出的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其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特色,鲁迅先生曾指出:“中国根柢全在道教”。其美学思想不仅融汇进中国古典美学的洪流之中,而且其美学特色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华传统文化美学理想和美学追求的特色,反映了中华古典美学的源远流长,和与西方美学显著不同的民族特色。从道教美学入手以点见面,不仅可使我们更深刻完整把握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而且在今天现代人不断提高物质生活水平、重视生活质量的同时,对真、善、美的呼唤越发强烈,人们渴望社会文化一切领域的美,更向往精神领域美的升华的时候,对于建立现代新型美学具有理论意义,对于现代人实现美的人生也极具实践意义。 道教美学思想的发展伴随着道教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对各家、各时代的美学思想兼收并蓄,形成了“杂而多端”的风貌,但是,细分缕析,不难发现其中主要的核心内容。“善”是任何宗教所倡导的“价值标准”,“至善-至美”的道教伦理美学观把道德品行作为宗教的审美判断标准,而“善”也是任何时代任何国籍的人所应肯定的基本伦理标准;“生”是道教美学的根本特点,“生-美”观则体现出与其它宗教相区别的“以长生久视”为乐的此岸态度,此种态度正是人们所应提倡的热爱精神生命与肉体生命的和谐统一,不懈创新,把握生命的人生态度;“真”是道教美学另一个重要特征,“真-美”是道教美学的理想人格,也是宗教意义的思想人格,超然物外,淡泊名利,消解有为之累返朴归真的思想人格,必然获得精神上的适性逍遥,此也正为现代人所希冀的美好理想;最后 “至道-至美”既是道教哲学、道教信仰的最高范畴,也是道教美学的最高范畴,“道”体现了真善美统一的境界,这是信仰和美学的至高境界,也是人生的至高境界,是千百年来人们至死不渝追求的目标,也是人们求索不辍的境界。 “大道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教徒自身的修道行为浓浓地的反映出道可修行,仙可学致的”有为”特点,冥合天真,与道合德,人们对于无为大道的追求却不能无为,必须通过勤奋的修炼方可入道,至道的至美并不是摆在那儿,任由人获得的,恰恰需要人勤苦的追求,大道有为,至美要修,这浓浓的“现实性”特点不是道教理论的矛盾,相反却是指引人们奋起有为,把握自身生命,寻求至美人生的不二真谛。 一、“善-美”与人生价值 “善”为什么会是一种美?我们在《道德经》第二章中就见到老子把善与美相提并论,“天下皆谓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善与美何以能如此相通,“美”在中国原始古义里与善并无太大区别,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美也就具有实用功利的色彩,用来表示能引起人们感到快适和精神愉快的事物或事物的性质,而善的含义相当于“好”,凡是与人有利的事物包括人的言行皆可说是善。在后来,美与善都脱离了物质领域而进入精神世界1。古人也就极其重视美的社会教化功能,将美归之于善,荀子说:”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论》)而”善”的有利性一方面也就体现在善表现的人性美、心灵美给人精神的愉悦,人们在善言善行中感受到人际间的和睦美好,体会到自我道德提升的满足,这何尝不是一种美。道教美学认为修养善性,将人性之善扩充发展,人就可以享受逍遥自在的神仙生活。善不仅带来精神的愉悦美,同时也可招致生活的美好,善有善报,所谓“瑞应善物”,善的心灵也就可获得福禄。不仅如此,“承善之家必有余庆”,善也可影响子孙后代的幸福,否则作恶多端必将殃及后代,招致果报。显然,善也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善恶的因果链条时时牵引着人们的行为,道教以此劝化众生,多行善事,广积阴德,造福子孙。千百年来,“承负”的报应理论深深的积淀在中国老百姓的民族心理中,人们以善为价值准则,“善良”成为中国民族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当人们用科学理性打破宗教所谓因果报应的时候,似乎就应该肆无忌惮,忘记善恶的训戒。当人以恶换来所谓美好生活的时候,他是否可逃得过内心道德律令的谴责?当心虚而惴惴不安之时,何以获得精神的充实平静,享受生活的恬美,这样的人生又有何美可言?更无需说,法律的无情,精神和肉体都遭到无限的痛苦,美好生活付之东流。现代生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更需要社会的和谐,人的和睦,只有每个人都以善的价值标准要求自己,提高道德品格,才可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呈现出社会整体的和谐美。 二、“生-美”与人生态度 “天地之大德曰行”(葛洪:《抱朴子内篇・勤求》),“人之所贵者,生也”(司马承祯《坐忘论序》);道教崇尚生命,对生命尊重,并且希冀“长生久视”,通过修炼,达到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超越统一,成就仙业。其所认为的“生”是一种和谐统一的春天般的“生”。阴阳二气和谐流动,达到最完满的状态,就必然实现一种祥和的“生”,在这里,宇宙万物生机勃勃,春意盎然,春风吹荡,绿草茵茵,满目春光。修炼“生”达到的就是这样一种美不胜收的最高生命境界,在“生”中,生命的创造力绵绵长存,用之不竭,让人体会到无穷止的美感,而绝不是爆发式的狂冲猛刺,无后续之力。 道教所追求的“生-美”是精神与肉体统一的“大生”。重视精神超越,追求彼岸世界,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宗教共同的追求,然而,重视肉体生命,希求肉体与精神合一这种祥和的生命之美,却是道教的“特产”。道教追求长生不死,重视肉体的长存,修炼身体,这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热爱,不以现世为累,而以现世为美。这种浓厚的“此岸性”态度导向了道教对现世现身为取向的审美价值,全生即可合道,此身即为美,不须放弃肉身,另寻逍遥美境,生命之美自见(现),客观事物与主体都以“生”的方式体现着道,体现着美,主客合一,阴阳和谐,精神获得超越,而肉体同时获得超越,达到生命的最高境界。 道教“生-美”的美学观点,这应是现代人所需建立的现代人生美学承绪的重要内容。现代人追求的应是鲜活的、生机蓬勃的精神与肉体和谐统一的生命状态。不能让过度发达的理性头脑榨干肉体生命鲜红的血液,肉体生命也应该充满朝气极具活力,人不应该退化为用理念来表示的抽象的僵死的符号,而是一个无限充实,具有丰富内容的生命存在。并且,这种“生”的价值取向应是和谐统一的像春风一样的“生”,和睦之中显扬一切,充实一切。而不是力量如山洪般暴发的 “生”,道教“生-美”说并不赞成肌肉过度发达,追求短暂强力显扬的肉体之生,道教认为这种“生”并不能持久,这恰恰也是现代人追求肉体生命健康时所应注重的。 道教认为,全生之途并非刻意在于注重肉体之生,最重要的恰恰在于精神的自由与逍遥,《道德经》第七章上讲“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超然物外,淡泊名利,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自由,这便是道教所倡导的非功利而充满审美情趣的人生态度。对于千千万万追逐名利场的人们来说,这样的人生态度何其可贵,以 “放下一切”的襟怀品味淡美的平常生活,息憩一颗疲惫沧桑的心灵,精神的畅游解脱也就是最有效的养生,是对身体的爱护和对生命的热爱。超然的心态中你将发现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美,美就在身边,何需“骑驴觅驴”。 当然,“超然”并不是懈怠,“我命在我不在天”,道教认为人的生命自己完全可以把握和追求。道教的“生美”观中还蕴含着中国人自强不息,极富生命力的向上追求精神。这是主体生命的扩张,“即身成仙”的宗教终极生命美需要人为的不懈努力,学致于勤,充满生机和鲜活内容的大道不仅无为,也在于人有为的修炼。这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是一种追求的过程美,因为死,人才追求长生,而人不得不追求却达不到这一终极美,人在永恒追求的宿命中获得永恒的超越,“也只有人,才是为了无限而造就的生命”(帕斯卡尔:《思想录》)。我们不得不赞叹人类生命的这一崇高美!人生就应该在追求和努力中,敞现勃勃的生命力,实现人生的理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