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伦理是各个时代中约定俗成的道德思想和行为规则。道教是社会的一分子,也是由人组合而成,所以参与社会伦理思想建设是很自然的事情。每个时代的社会伦理都应符合当时的不同变化,所以就有各个时代的标记和特色。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后,就会以新的符合现状的标准审视和判定原有的社会伦理道德,符合的会被保留,不符合的自然要被革除,这是每个时代都会高度重视的伦理工程和实际任务。 道教的清规戒律对社会伦理持认同态度 封建社会所提倡的“三纲五常”,虽然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并完善的社会伦理思想,而这种形式的确定是因为它适合封建社会现实的需要,所以为当时社会各界所广泛地接受和使用。在这种社会基础和氛围下,作为传统宗教形式的道教不仅同样关注社会伦理建设,而且在道教徒和信教群众中积极推广伦理规范的实践。 道教的社会伦理思想是通过清规戒律的条款传授以及教徒自觉自愿持守奉行的实践来体现的。道教规范教徒有:三皈、五戒、八戒,在俗男女则有无上十戒、新出家者初真戒、正一弟子七十二戒、老君百八十戒、千二百戒等等。清初王常月在北京白云观开坛传戒,“删繁就简,传初真戒、中极戒、天仙大戒,总称为‘三坛圆满天仙大戒’”。在这些戒律中,道教所要求教徒遵循的除了教义专业的条款以外,其中绝大部分还是社会伦理所规范的内容和精神。设有这么多条款,是否会与“无为”、“自然”之教义有违背呢?道教就此早有自己的认识:“昔太上老子宣五千言秘旨,首以‘道德’二字名篇。道者天性也,德者人心也;教人尽人以达天,存心以全性;虽未设立有‘律’之名,若观妙观窍,即所以律心,柔弱谦下即所以律身。”道教的目的就是通过戒律向社会推广伦理道德思想,表明道教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所谓:“戒者、禁止之辞,益善、止恶、皈真、舍妄之谓也。”当然,在推广过程中道教徒要承担起社会伦理道德榜样的作用。 考证道教全真派初真、中极、天仙三坛大戒的戒律内容,有许多是直接关于维护社会伦理的内容。如:“爱国家”是道教所提倡的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道教首先寄希望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在一定时期内帝王或元首,就是国家的代表,所谓“祝一人之有庆、祈四海之同春”,即是此意。“爱社会”也是道教所提倡的社会伦理道德。道教认为,爱社会首要是表现在维护社会的安定,人民生活之幸福上。所以有“不得妄说灾厄、惊惧(人)民”等戒律。这些清规戒律的要求都是与社会伦理思想不相违背的。 道教认为:虽然道教的教义精神与正统“王化”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但目的是一致的。所以要求道教徒遵循社会伦理所规范的内容和精神。 以教派形式展示的社会伦理思想 净明道奉许逊为祖师,称“许真君”。据说他在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曾任蜀地的旌阳县令,为治理好地方,他曾撰《八宝垂训文》,其要旨为“忠孝廉谨、宽裕容忍”八字,意为“忠则不欺、孝则不悖、廉则罔贪、谨而勿失”;“宽则得众、裕然有余、容而翕受、忍则安舒。”谓之“垂世八箴”。这是净明道的立教本旨,也是社会伦理所倡导之内容,可见道教教义与社会伦理并不相背,甚至有助于其不断完善和规范。 其实,强调社会伦理对道教徒修持的重要作用的教派又何止于净明道?天师宗道统的相续亦遵循社会伦理,并且特别注重嫡系血统承续的要求。据载:张陵天师在蜀汉之地“立二十四治,以祭酒分领,不喜施刑,廉耻治民”,“以善道教化”。在祖天师(张陵)将升化之时,“乃以印剑付子衡,戒子曰:吾遇太上,亲传至道,此文总领三五步罡正一枢要,世世一子,绍吾之绪,非吾家宗亲子孙不传。”其后天师道在传承中,社会伦理思想即成为其中重要内容。不仅如此,四十一代张正言天师还“集诸弟子曰:‘吾家世代以福国、忠君、佑民为本。’”由此足可以见证古往今来道教天师宗的社会伦理道德思想的主张和实践。 茅山道教上清派,是魏晋之时兴起的道教宗系。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茅山上清经系的早期传人,许多均为由儒而道,由仕途而入玄门;其后,历代传人亦均为文化层次很高,在社会中亦很有影响的人物,所以社会伦理思想在该教派中表现得非常突出。至今茅山九霄宫太元宝殿前台阶的石栏上,还镌刻有“在家不孝双父母,何必灵山见世尊”这种社会伦理气氛极浓重的楹联。 南宋之后,金元之际重阳祖师创建了道教全真派,并南下传道,致使以道教方式修持的各支派流系望风并入全真宗系。面对道教全真派南下传道的形势,一直以我国南方为主要活动区域的各符箓教派也由龙虎山张天师领衔,以天师、上清、灵宝诸宗系为主体组合成“三山滴血派”即正一派。正一派本来就深入社会现实,自然强调在社会中的伦理道德思想的展现。而道教全真派主张“三教合一”思想,其中很重要的内容,也是要求教徒注重伦理修持,要求全真道士必习读《孝经》。全真龙门派“以三教同修,不拘在家出家,‘道俗随缘,荤素方便’,唯重五伦八箴、修身寡过”就是实践社会伦理的最好例证。 教内著作中的社会伦理教化内容 在我国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被作为“正统”主流的成分看待,所以从孔夫子到后世的儒生学子,都知道自己负有社会伦理教化的重要责任。他们中许多人都著书立说,表达他们关注社会、维护社会伦理道德、自觉拯救社会人心、积极引导社会民俗的风尚。其实,在道教的许多经典中,也有着丰富的伦理道德思想。 《太上感应篇》、《邱祖垂训文》、《文昌帝君阴骘文》、《关圣帝君真经》等等,就是富于社会伦理思想,参与社会世俗教化的经典,其内容为社会普遍熟知和引用。诸如“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等等,极富哲理。其正面劝谕也很多,“不履邪径、不欺暗室;……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受辱不怨,受宠不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等等。这些内容既是道教清规戒律所要求和主张修持的,也与社会伦理道德思想完全吻合。反面戒人之不可为之处也有,如:“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滂诺同学,虚诬作伪,……刚强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当,……虐下取功,诌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如是等罪。”这些禁忌的内容不仅是教徒当禁戒,也为社会伦理所不容。 当年邱祖面对教内弊端,曾诲谕徒众:“粒米文钱,俱皆有所关系,乃世人之膏脂,农夫之血汗,非用心以难消,岂无功而受?”他义正辞严地指出:“且莫说尔等后学之辈,即天神有过则谪其位,地祗有过则降其职,神仙有过则堕其尘,鬼崇有过则灭其迹,君王有过则失其国,臣僚有过则加其刑,士人有过则削其名,庶人有过则掠其福,一切过恶各有所归。”直接明白地告诫门徒:当行正直、勇猛精进,不落邪路、远避是非。邱祖还要求门人热心社会公益、修桥补路、戒杀放生、施茶舍药、慈悲为本、周济穷苦、尊师敬友、爱老惜贫等等,亦均为社会伦理的叙述和教化。 其余如《福寿论》、《水镜录》、《功过格》、《文昌帝君阴骘文》等等诸多被人熟知的经籍,均属同类,虽多借助教旨神言,但实是道教社会伦理思想的参与和理想。表明道教的宗教家们认同社会伦理的人文精神。 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明夫子仁学,“忠恕之道”的胸怀宽广,不强人所难;朱子讲:“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真乃劝学为官的圣言。太上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可见历代圣哲先贤都关注社会伦理问题。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恒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