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对改善现代管理具有深刻的智慧启迪。在无为与自然的关系中,老子把无为视为实现自然理想的道路、方法,把自然视为无为方式所要达到的目标或理想境界。老子依据道德本体论形成了“无为——自然”理念,然后又将其推演、贯彻于人类社会,作为人类社会中效法道的典范的圣人来看,圣人通过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等方式、方法取得了民众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效果。老子揭示的道的根本法则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目的则是“无不为”、“民自化”。老子无为思想作为一种管理方法论,就是要求管理者在思想观念上持无执态度。这种无执态度绝非无所用心,懒惰懈怠,消极等待,而是要管理者防止不顾客观实际、单凭主观意志想问题办事情的虚妄态度。在老子看来,矛盾法则及其各种反理现象昭示,主观意志越是强执于某种事情越难成功,主观上淡然待之反易成功。要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保障人类自然存在、自由生活的权利,使国家社会和谐有序。在老子看来,道为国之本,失道必亡国,持道则能久。在《道德经》六十章要求人君“以道莅天下”。坚持以道治国,能使万物自然而然地向其归化。老子深信,匡世治国必须走正道,用正法。他在八章要求“正善治”。在五十七章要求“以正治国”。所谓“正”,就是遵循正道,顺从民意。大公无私,端方正直治理国家。 清静之治即无为之治,老子主张以静处事。在十六章中说:“归根曰静”。他注意到清静优于躁动,这个静不是不动,而是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不是人为的,自然是大道,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就是要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在二十六章云:“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轻则失根,躁则失君。”“轻”和“躁”是指事物的具体形态和世俗的常见的心态。“重”就是大道为重,“静”就是大道本身之性。在四十五章认为“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的观点。“躁”是动的意思,“寒”是消灭的意思。大道是清静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在六十一章认为“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天下”。“牝”是雌性动物为静。“牡”是雄性动物为动。在他看来,管理事务宜静不宜躁。大国常以静、以柔、以下,来处理邦交关系。在六十章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治理一个大国犹如烹饪一条小鱼一样,务必慎之又慎,掌握好火候,不可轻举妄动,而要一心一意。圣人无为,使人各安其自然。可见,无为之治乃自然之治。在老子看来,自然之治是最高。老子在五十七章引述圣人治世心得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自化”即自然顺化;“自正”即自然端正;“自富”即自然富足;“自朴”即自然淳朴。鸟不教而自在空中飞;兽不驯而自在山上跑;鱼不学而自在水中游;人自然父慈子孝,君正臣忠。在三十七章指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化。……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没有任何思欲和情妄,至为清静、纯粹。它是自然的,能调理一切纷乱。能持守这一体性,身自修,天下自然太平。在六十六章说:“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老子之所以极力倡扬无为之治,根本目的是为了民众能够自然而然地生活。所以,在六十四章告诫统治者:“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人若无私无为,内充道德,外之以柔弱谦恭,必得人钦崇而尊之。 不争之治。在传统政治观念中,功名利禄皆由争斗而得。在老子看来,这是很不明智的观念和做法,争斗必然有胜有败,老子在六十八章提出“不争之德”。对人要虚怀若谷,谦虚处下,要有道德胸怀。这就是善于用人的力量所在,就是征服人心的特殊人格。他在二十二章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里的“一”就是“道”,古人云:“得其一,万事毕。”守住这个道,万事万物、社会人事都不离道,把握了大道、自然,即可充当天下万民之楷模。不自以为是,从道的观点看待事物,才能看得明白。不夸耀自己,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就。不骄傲自满,才会有新的突破和长进。老子无为无不为的原则,表现在处世之道上,就是无争。关于圣人的不争之德,在八十一章明确提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不争是人类社会某种约束、和谐、统一、安定的要素。圣人之道,为万物造福而不求报,为天下奉献而不索取。在八章以水为喻,说明不争合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至高无上的善,像水一样滋润万物,世间万事万物,都离不开水,没有水就没有人的生命。卑下低洼的地方,是人们最不愿处之地,唯独水性向下。水性滋润万物而不居功,助万物之生长。七章说:“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在老子看来,不争方能平静、自然、和谐、淳朴。 柔弱之治。老子认为,柔弱是人对道的无为方式的效法、运用。在三十六章强调说:“柔弱胜刚强。”柔弱是立世之本,刚强是惹祸之胎。狂风吹不断柳丝,齿落而舌长存。笫五十二章又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任何事物都是由小至大,由微小而著发展而成的。只有持守柔弱的人,才真正是最刚强者。所以老子在七十六章断言:“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坚强的事物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事物属于生存的一类。因此,如果用兵逞强于天下,就必然会遭到正义力量的奋勇还击而灭亡;如果树木强壮高大了,就迟早会被砍伐而折断。凡是强大的事物,总是处于下降衰弱的趋势;凡是柔弱的事物,总是处于上升发展的趋势。在七十八章又提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水是柔弱的,处下,随遇而安,老子要我们以水为师,滴水石穿。在六十七章指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认为,“慈”为勇之途,“俭”为广之源,“后”为先之法。在六十六章告诉人们:“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老子经常以水喻道,水就是道,处下就是道。像水一样甘心处下,尊重民意。江海甘心处于百谷之下,才能容纳百谷之水。主动处于万民之下,才能成为百姓的首领,才能稳固而永久。在六十一章指出:“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所以,大国以处下的姿态对待小国,就可以取信于小国;小国以处下的姿态对待大国,就可以取容于大国。所以,或处下以取信,或处下而取容。大国处下不过是希望取信于小国,小国处下不过是希望取容于大国。这样,大国小国都可以各自达到自己想达到的目的,其中大国更应该处下。老子认为,人君贵柔守弱、居后处下,就要勇于为国耻世患承担责任,以贱为本,以下为基,弃荣守辱。在二十八章指出:“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老子在六十八章指出:“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配天,古之极。”这里,善为士者、善战者、善胜者、善用人者,都是指得道之人。得道的人不用武力征服人,不凭与敌人交锋而得胜利。得道的人,依道行事,以无为治天下,不用武力征服天下。得道的人,不发怒,不感情用事。得道的人,顺大道,得民心,有正义,爱百姓,不同敌人正面交锋,就自然而然取得胜利,这就叫做“不与”。为道的人,主动处柔,处顺,处下,以得到多数人的信仰、信任和拥戴。这叫做“善用人者为天下”。为道的人,顺于大道,对人虚怀若谷,对人谦虚处下,这就是“不与人争”的道德胸怀。这就是善于用人的力量所在。这就是征服人心的特殊人格。这样做,就是同于大道,就是最大、最久、最好的治国之道。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 以上这些浅论,可归纳为“虚无、自然、朴素、恬淡、平易、清静、无为、柔弱、不争”,内里深蕴着中国道教博大的治世处世、成人成事的精深的哲学智慧。思之、悟之,法自然而行之,于现实事务之管理,为人处事之成就,善真大焉!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7年第3期 作者:黄信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