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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历史(3)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北方教育 佚名 参加讨论
(3) 人的历史认识,或人所认识的历史。
    有位西方学者说:“历史是对过去的回忆。”想来就是这个意思。
    在这里,过去的、本来的历史经过中介(过去历史在今天的各种存留),转移到了人们的意识之中,即被人所认识:
    历史Ⅰ(过去的客观存在的历史)→历史Ⅱ(史料)→历史Ⅲ(人们的历史认识)
    这种历史认识,人人都有,人人都需具备,从朦胧的不大自觉的历史意识到具体的、片段的、浅层的历史知识,到系统的历史认识和科学的历史认识。这里面,专门从事历史的记述与研究和从事历史知识的传播的人,又称之为史学工作者,从古代的史官到现在的历史学家和历史教师都是。
    中国早在商代就有专门从事历史记述的人,甲骨文的“”字常作人名,往往专指记事的史官。金文中史、事二字分开了,史指史官,事同吏是一个字,记事的官与办事的官分开了。我们把前引的《说文》引全了:“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这里史是“记事者”,非记事而指记事的人,但又加了一个解释,认为史字象从又持中,“又 ”是手,即手持“中”,中是正,史家要秉“中正”记事,即要具有正确的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但是,史字是象形字,那个“中”是一个手拿的东西,而“中正”是无形之物,何以能用手持,史字中的 “中”,甲骨文、金文作“”;而中间、中正之中,甲骨文、金文作“”等,与“”显然不是一个字。许慎把“”释成“”,混淆了两个字,而把史字的“中”释成中正之中,显然是后起之义。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清朝江永的《周礼疑义举要》说“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掌文书者谓之史”。但簿书“中”何以作“”形?吴大徵《说文古籀补》说史“象手执简策形”,简是一根一根的,编简成“册”,甲骨文作,象用绳子把一些简串在一起,和不一样。王国维《释史》说“者盛筭之器也”。筭是算筹,一根一根的,插在一个架子上,就是那个插算筹的架子,这种架子也可以插简,但上却没有插筹或简,把它释成“盛筭之器”,也还难说。还有人说可能是网罗鸟雀的“畢”,甲骨文作,但也不好说就是如此。总之,那个史字上的字,到底是什么,现在似乎还说不清楚。但史最先是记掌文书的官,他所记载的事也就是史,看来是可以确定的。[3]
    在历史记述中,有许多是历史学家的历史认识的产物,象《史记》,那是历史学家司马迁记述他的历史认识的历史著作。我们常常是通过他们的历史认识去认识历史的。我们可以把它当成司马迁的历史认识来读,也可以把它当作我们认识过去历史的资料——史料来读。这种历史著作有价值大小高低之分,但其具有历史著作与史料的两重性质则是一样的。
    “历史”这个词还有一些其他的用法。例如:
    我们正在创造历史(指今天、现在的活动)。
    历史将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这里的“历史”指的不是过去而是将来)。
    历史的潮流不可阻挡(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
    这里历史的含义已经不仅是过去,而且包括现在和将来了。这是因为历史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过去→现在→将来。过去的现实,成了今天的历史,今天的现实,又成了将来的历史,因此也可以把今天和将来纳入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之中。但是,今天的事正在发生,将来的事还没有发生,“历史”还是应该专指过去已经发生的事,而不包括今天和将来。我们学习和研究的对象,或者说我们认识的对象,应当是过去的历史,本来的历史。
    以历史(过去的、本来的、客观存在的历史)为认识对象(经过中介)所形成的一门学问,叫史学或历史学、历史科学,即一种知识体系。我们的历史认识可以有四个层次,历史意识——历史知识——历史学(知识体系)——历史科学(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历史学,不同于某种史学,例如神学历史学)。历史科学的任务是求真,即使我们的历史认识与真实客观的历史一致起来,能反映客观历史的真实,把过去的历史描述出来,使过去的东西重新呈现在人们眼前。但是,过去的东西是无法还原的,历史学写的历史看来象是还原了,实际上只是也只能是过去历史的一个摹本,一个影象。向来说好的历史是“信史”,“信史”的这个“史”字指的是历史的第二个意思,即写的历史。“信史”这个辞最早出现于《春秋公羊传·昭十三年》,指记载真实的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可以信得过的。这在中国古代史学传统中和“直笔”一样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本来的、客观的历史无所谓信与不信,写的历史、所认识的历史则有信与不信之分。信或不信就看所写的是不是与本来的历史相符合。写的历史与本来的历史不是一回事,其间的关系是原本与摹本的区别、是原形与影象的区别。过去的、本来的历史是一个客观存在,写的历史则是主观的认识。写下来的历史也是一个客观存在,但它是历史学家主观认识的客观存在。一切学问都是人类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主观的认识总不能和其所认识的客观对象完全符合,一般地说认识充其量也只是相对真理。号称书圣的王羲之写下“兰亭序”,被称作书中极品。但“兰亭序”真本已佚,据说是酷爱此书的唐太宗死时遗言令它陪葬去了。其实早已不知下落。此书唐人摹本很多,最有名的是欧阳询的定武本,此本今已不传,现存有宋代刻石。此外还有神龙本、国学本、冯承素本等。这些摹本虽然近似,临摹者又很认真细致,连款式、删改、纸的折痕、某字落笔时笔锋破了,都很近似。但还是贯注了临摹者独有的书法风格,不能够完全一致起来。写的历史、认识的历史同客观的本来的历史也不能完全符合。主观不断地与客观符合,历史学永远要进步,历史要不断地再写,历史学家也永远有工作可做。这同自然科学一样,而且更有甚之。恩格斯说过“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37卷432页,人民出版社)。我们不妨补充一句,自今而后必须不断地重新研究全部历史。而“科学就是这种谬误逐渐消除,或是更换新的但终归是比较不荒诞的谬误的历史”(《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37卷489页,人民出版社)。
    现在的问题是,历史学究竟是不是一门科学,历史学能不能成为一门科学。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历史学能成为科学的前提是,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真实的不可更改的历史。如果否认这个不可更改的客观历史的存在,或者认为它是可以由主观意识来改变的,那历史学就成为由主观认定而非主客观一致的产物了,胡适曾经说过:实在(我想应该是包括了历史——引者) 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个实在里面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他百依百顺的由我们替他涂抹起来,装扮起来。“实在好比一块大理石到了我们手里,由我们雕成什么像。”(《胡适文存》一集卷二,《实验主义》)这就没有什么科学的历史学可言了。还有种说法,历史是一种客观存在,但这个存在却不是我们能认识的,或者说不必要由我们来认识的。既然排除了这个客观对象,那历史就只存在于我们意识中,只有我们意识中的历史了。这样,也就没有什么科学的历史学可言了。[4]
    还有一种看法,历史学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认识史料,这是纯科学的;第二个层次是对认识了的史料作出理解和诠释,这里有对历史理性思想的思维,还要有体验能力,这是非科学和非理性的,需要有史学家的人文价值的理解或精神贯穿其间,还要有史学家对人性的探微。这些本质上是思维构造过程,受到史学家个人思想的制约,因此史学家写出的历史并非历史的本来面貌,而是史学家所企图传达给读者的那副面貌,然后再经读者去理解诠释,形成读者思想中的历史的面貌,这是历史学的最终结果。
    这种说法也很值得讨论。我想,历史确乎需要理解和诠释。科学并非只是事实的记录,也需要对事实的理解和诠释。理解和诠释并非只是“第二层次”的事。认识史料决不只是对史料的搜集记录和排列,同时也需要理解和诠释。问题在于,史学家的理解和诠释应当朝着符合那个客观的历史的方向努力。历史学家的任务是求真,他的思想或理论应当是从历史认识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用以更好地理解和诠释那个真实历史。而且要在史学研究的实践中不断验证,而不是把历史当成自己某种思想的注脚、例子,按自己思想模板去裁剪的衣料,甚或是增加自己思想味道的调料。
    这是一个长期有争议的问题,也是我们在学习和研究中或迟或早总会遇到的问题。虽然有些研究者忽视或回避了它,但它总是在那里。在目前,我们就讲到这个程度。
    在这里,我们认为,历史学是科学,它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历史,它的任务是求真。即应当认识和正确反映的是那个真实的客观存在的过去的历史。
    以客观历史为对象,不只作简单的、表层的、现象的描写,“知道了的东西还不因此就是认识了的东西”(黑格尔),还要通过现象、表层发掘其内容中深层的、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这些东西并不是直接显示出来,只能在史学家思维的运动中才能显示和概括出来,并且要根据客观历史的特点和运动形成一种考察历史的方法。这些就构成了一种理论,我们可以称之为“历史理论”(历史的理论),象历史唯物论,就是这种历史理论(包括方法)。也可以称它为“历史科学理论”或“广泛意义上的历史科学理论”(历史的科学理论,这里的“历史” 是指“历史”一词的第一个意思,即客观存在的历史)。它要回答的是客观历史是什么样子,结构如何,运动的规律如何等等。这是一种对客观历史本体的认识,是对历史的内容的认识,或者说,是历史认识的内容,历史的本体论。
    历史学或历史科学本身并不是客观存在的历史,而是以客观存在的历史为对象的一门学科。以历史学或历史科学为对象,概括人们认识客观历史过程中的理论和方法,则是“史学理论”(史学的理论),也可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科学理论(历史科学的理论,这里的“历史”,是指历史一词的第三个意思,即人们的历史认识)。它的核心问题不是客观历史是什么,而是如何使主观的历史认识同客观历史过程一致起来,如何正确地、科学地反映客观历史,即客观历史的一般形式,为什么要研究它,研究它的什么,历史认识的特点、范畴、原理和规律,如何正确的评价历史,以及如何获得正确认识历史的能力和方法,如何检验历史认识的正确性,等等。它要回答的不是历史是什么,而是怎样才能正确地认识和阐明历史,它不直接研究客观历史,而是研究如何研究历史。“史学理论”不就是历史学,而是“史学学”,如同“科学学”一样。它是历史学的一个方面,它是历史认识论。
    现在讲的“史学理论研讨”,就是这样的一门课,它主要讲的是历史认识论。
    这门课打算讲五个题目 :
    导言  历史是什么。
    第一  历史本体论(这里不讲客观历史的具体内容,而是讲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看,要注意客观历史的哪些方面)。
    第二  历史认识论(怎样认识历史)。  
    第三  历史价值论(怎样评价历史,是历史认识论的延续)。 
    第四  史学方法论(从历史认识的层次、规律看认识历史的方法)。 
    第五  历史学的任务和史学工作者的素养(为什么要研究历史和史学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 
    对这些问题,现在有各色各样的看法,很难说我们这里讲的就是完全正确的东西,毋宁说是提出一堆须要探讨的问题。有些我这里正面肯定的讲法,其实也只是对问题的诸多回答和说明中的 某一种回答或说明。我们这门课的作用,看来也只是提出了一些可供大家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因此,我们把这门课叫做“史学理论研讨”。
    那么,讲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它本身既是问题一大堆,并没有能提出明确的、正确的或为大家认同的结论,何况,学它对我们学习研究有什么用呢,我们不涉及它,不也是在研究历史?这倒也是事实,确实许多史学家,也许多数史学家并不搞这些问题,不注意这些问题,也在写论文,写著作,有不少还很有成就乃至有很大的成就 。其实,不弄这些问题不等于没有思考过这些问题,没思考过这些问题不等于脑子里没有这些问题,没有对这些问题的模糊的甚至非自觉的看法,没有用这些看法来引导、影响自己的研究,没有一个自己的态度。有的人认为这种史学理论问题毫无用处,他的工作就是搜寻史料、排比史料、考证史料,通过史料去说明历史的事实。其实,这就是一种对历史和历史学的看法。对不对呢,全不全面呢,那就需要考虑了。我想,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态度,有一种看法,可以使我们更自觉地、更正确地对待历史,对待历史学。就象走路,有一个目标,有一种方向或有一种走路的方法,究竟与无目的走路是不一样的。其实无目的走路也是一种方向,一种方法,不过最好还是有一种有目的方向和方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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