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泰殿内景。马晓旋摄 御宝作为皇帝旨意下达臣民的重要标识,其使用程序十分严格。清朝规定:凡是遇有重大典礼皇帝要发布制辞给百官,遇有国家重大政事要用诏或诰的形式告诉臣民,给官员的封爵或京外官员的谕旨要用诰命、敕命或敕谕的形式进行传达。以上这些文书一旦经皇帝批准向外发布,都须经过用宝的程序。《大清会典》列举了须钤用御宝的各种情况。 给后妃加上尊号、徽号,册立皇后、皇太子、册封皇贵妃、贵妃、妃、嫔等颁发的纸册诰命,由中书科缮写,送到内阁钤用御宝。 凡颁发恩诏,由大学士、学士承旨撰拟诏款,密请钦定后用黄纸缮写,用宝完毕,送到太和殿授予礼部堂官颁发。其中颁给直隶各省及朝鲜等国的诏书由礼部发送,内阁缮写,钤用御宝。颁给各部蒙古王等的诏书由礼部刷印,送内阁用宝后交理藩院发送。 凡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上谕,由大学士等奏呈御览后,用朱笔誊写黄折,传该衙门堂官亲自领取。颁发给在外文武大臣及蒙古王等和朝鲜各国的敕谕,用墨笔誊写在黄纸上以用宝。颁发给朝觐官员的敕谕,用黄纸刷印后用宝。 颁给功臣的世袭罔替诰命、敕书,由各衙门开载功绩,移送内阁,交给中书科缮写,再送内阁用宝发送。功臣的子孙承袭爵位时,令各衙门将原给诰敕收回送至内阁,由中书科填写承袭人名年月后再送内阁用宝。 给各关监督的精微批文,由相关衙门揭送内阁,将该职名差填注文簿,挂号用宝,学士在午门外同该科官员给事中给发。 文殿试结束后,阅卷官拣选上卷进至御前由皇帝钦定一甲三名,二甲以下名次,由读卷大学士等奏钦定。当天晚上按拟定的名次由中书写成大小金榜、三传折子。次日,典籍官捧榜,随不读卷学士至乾清门,将大小金榜交内侍进呈。大金榜用宝之后,由典籍恭捧到太和殿授礼部堂官传胪,进行由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武殿试金榜传胪与文殿试相同。 清代御宝使用的具体程序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所变化。顺治初年规定,御宝要由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大学士、学士共同验明使用。设立尚宝司和尚宝监后,每遇用宝,都由内院会同两衙门官验用。两衙门裁撤后,御宝的使用归由内阁负责,每次用宝,先要用宝牌将使用情况奏明请旨。宝牌是清代内阁奏请使用皇帝御宝的一种独特文书。按照清朝的制度,公文奏章,由内阁票拟呈进,但有紧急事务或事涉琐碎,即用木牌以满文书写缘由于牌上,牌首饰绿色,故称绿头牌。宝牌即属于绿头牌的一种,但较之常规的绿头牌要大,长36.5厘米,宽11.5厘米,白油漆涂面,间部呈庆云状,并漆成绿色。牌上墨书官员职衔、姓名以及“请宝”事由。宝牌写好后,交与外奏事处,再由内奏事处转接呈交皇帝候旨。待皇帝批准后,按规定程序请用御宝。届时,由交泰殿中取宝,内阁学士率侍读学士、侍读典籍等赴乾清门恭接御宝,与内监公同验用。完成后,再登记用宝数目,学士退出,内监等捧宝进入,恭敬地放回原处。如遇皇帝巡幸在外,则会同内务府大臣在乾清门验用。康熙十二年(1673年)批准,凡是诰敕、敕命、敕书等平常之事用宝时,可以不必向皇帝请旨,直接用宝;如遇到紧要事情用宝,还须请旨,批准后方可钤用。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又进一步规定:由皇帝特旨颁给的敕书仍然按照旧例用宝,而其它一般性的敕书,则不拘多少,集中用宝。每半个月用宝一次,每月两次,减少了御宝来回挪动的频率。每当皇帝出巡时,则要“请宝”随行。届期,内阁学士率典籍一人赴乾清门,总管太监将宝匣同这位内阁学士一起打开验看,确无差错后再共同封好,交给赍宝中书,乘马在皇帝华盖前行,如果皇帝出巡不设骑驾卤簿,则由赍宝中书捧宝在豹尾班后随行。到驻跸的行宫后,交给总管太监收好。皇帝回銮时,学士等仍由驻跸行宫领出,到京后由内阁学士及典籍送至乾清门同总管太监一起打开宝匣查验后共同封好,由总管太监捧送到交泰殿中存放。 尽管乾隆帝在厘定二十五宝时明确规定了其各自的用处,但实际上清代御宝大部分都是藏而不用的象征物。从现存清代御宝印迹统计,只有檀香木“皇帝之宝”、玉质“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和“皇帝尊亲之宝”经常钤用。前面提到的《大清会典》中所列诸多用宝情况也没有超出此四宝的范围。而其中用得最多的则是檀香木“皇帝之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方“皇帝之宝”才是最能体现皇帝权威的国之重器。 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御宝也变成了可供人们欣赏的古器珍玩,使人不免生出“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感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