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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言之教”管窥(5)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国文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从老子人性论角度看,当人类素朴的自然本性亡失或产生异化时,“下德”、“仁”、“义”、“礼”便相应出世,并被当作“人伦”之本,经周公的“制礼作乐”,提倡“礼乐”之教,又成为邦国教育之本。在老子看来,由远古素朴的至德之世演嬗至“礼乐”之世,就是素朴人性逐渐虚伪乃至于异化的过程。而人性一旦产生异化和分裂,就会立即外化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民多伎巧,奇物滋起……”(《五十七》),“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十八章》)等等,而“礼”不过是这“乱世”的一块温情肃穆的遮羞布而已。不仅如此,它随时可能成为诸侯相侵伐,“乱臣贼子”“弑君篡国”的旗帜,以及统治者压榨人民的堂皇招牌,最后倒霉的还是黎民大众。 
    因此,所谓的“敬德保民”,只不过是伦理化、精致化的“圣人创世说”。至于这种思想的外化——“礼乐”教育,一方面,具有“帝王保傅”的功能——为统治阶级培养接班人,并强调“孝悌”为人伦、乃至邦国之本。另一方面,“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对普通庶民施行驯服工具式的教化,以形成“子视万民”的政治态势。 
    老子从“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十七章》云:“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 
    “不知有之”是“不言之教”实施的特征,它使受教者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自己与道合一的自然本性,在这种“道法自然”的境界里,“天地”、“鬼神”、“圣人”等都因“我”而在,因“我”而灭。扬弃了“耳目之欲”,没有了“凡圣”的观念,自己就是自己真实的主宰,而无须“圣人”、“明主”来拯救自己,这属“无为”的范畴;“亲之誉之”,为儒家的“德治”教育,主张“为国以礼”前提下的“仁者爱人”,以“孝悌”齐家,治国,平天下,统治者是“民之父母”,是“圣人”,百姓只有顺从他们的统治,才能“安身立命”。“畏之侮之”属“礼治”的内里——“法治”教育,周王室祭祀用品常用栗子,意为“使民战栗”。后两种属于“有为”,在老子看来,它们“功用”不同,但均背离了“无为”之境界,在扰乱、分裂素朴的人类自然本性方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老子又是如何看待“六艺”教育的历史渊源——巫及巫文化的呢? 
    首先,他坚决反对巫师集团将巫术加以神秘化、宗教化,乃至作为其统治氏族部落的政治手段。 
    《五章》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从“道”、“天地”的境界看,“万物”、“百姓”包括巫师本人在内,都是道自我意识的不同形式(或道的自我异化),用完就完了。大道在其自身的无限广大的时空演化中,偶然将巫术“附”在某人身上,人们、也包括某人自己,就以为“神灵”附体,或得了“大道”,便“装神弄鬼”,玩起“祭祀教民”的把戏。搞得原来素朴的自然本性与民风变得乌烟瘴气。所以,“不言之教”主张:“既知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五十二章》)。全部人类文明(包括它所有成果在内)都是与“道”齐一的人类本质力量的“外化”,而不是其本身。正因为从“无”一过度到“有”(一产生“外化”),任何事物就都具有两面性了,它既可为你造福,也可以让你“神魂颠倒”,拿它来害人害己。所以“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大制不割”——“外化”是必然的,但同时千万要“守其母”——守住不割裂素朴的本然之性,这样的“外化”才是健康的,才能尽可能避免走向反面——产生异化。 
    其次,老子倡导的“不言之教”强烈反对从原始部落一直到“三代”的“事鬼敬神”观念及其风俗制度。《史记·夏本纪》载:禹“致孝乎鬼神”,《吕氏春秋·季秋纪·顺民》载:“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雨乃大至,则汤达乎鬼神之化”。特别到了商代,其文教政策的特点是“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11],迷信“鬼神”到无以附加的地步。老子对此的批判态度主要集中在《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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