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彭永捷,男,西历一九六九年生,出生地为青海格尔木市,籍贯为江苏灌南县。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副院长、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儒教是不是宗教,以及是一种怎样的宗教,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澄清一些笼盖在儒教问题上的错误见解,突破基于欧洲宗教经验的宗教学理论,面对业已存在并仍在发展着的活生生的儒教事实,恰当理解儒教作为宗教之教与教化之教合而为一,并以追求“成圣”作为终极目标的宗教特性。作为当代文化建设组成部分的儒教建设,是康有为以来开出的一条儒家重新体制化的可能道路,同时也是儒学义理落实人心的具体方式。 关键词: 儒教 儒术 儒学 我们把儒家文化当作一个独立考察对象的话,在最近的十年中,民间经典诵读活动中所包含着的儒家经典的诵读,儒教重建的提出和开展,基于儒家立场和儒家理论资源的政治哲学的讨论,算得上儒家文化建设或儒家文化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一些新进展。上述三方面在取得进展的过程中,无一不面对着许多学术的与非学术的争议,这些争议提出了不少理论问题,需要从学术上给予研讨、总结、回应与澄清。本文讨论的范围限定于儒教领域。 一 儒教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康有为那个时代,当他试图为迅速失去体制保障的儒家文化开出一条孔教的道路时,争论就已经存在了――“保国”与“保教”的理论初衷,与学术上和政治上无法超越的“古今中西”之争交织在一起。在过去数十年的学术研究中,儒教的问题也一再被提起。基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①]式的理解,讨论儒家文化是否也是一种宗教,也就变成对儒家文化“历史罪行”的审查和认定――儒家文化不仅被等同于封建专制,被认定为“吃人的礼教”[②],如果再加上一条“人民的鸦片”,可谓罪上加罪,那就可以在打倒的基础上,“再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③]!由此关于儒教是否宗教的讨论,也超越了单纯学术领域,带有为儒家文化或给予政治审判或给予政治辩护的味道。当政治的色彩退却之后,学术上依然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以至于印尼的华人出于生存和文化上的需要,为争取儒教取得印尼官方政府承认其合法地位,邀请几位儒教母国的学者访问来帮助华人群体论证儒教时,可是这些学者却一致给出令华人同胞极为失望的回答。在上世纪末再次涌现的关于儒教问题的讨论中,随着学术界对宗教的理解和态度发生变化,对儒教的看法也有相当的改观,出现一些认定儒教作为精神性宗教、人文宗教并肯定其合理价值的观点[④]。这些讨论,主要是通过儒家文化历史形态的回溯,对儒教或儒学是否具有宗教的性质给予判定。在本世纪初,儒教的复兴[⑤]、儒家文化的重新体制化[⑥]、儒教的重建[⑦],被一些儒者或学者明确提出来后,儒教的问题再次引发争议,这些讨论虽然也包含大量回溯考察儒家文化历史的内容,但理论上的现实关怀更加明确,和儒家文化建设的关系更为清晰。当下关于儒教的若干讨论,由于牵涉到现实关怀和带有某种道统意味的个体文化体认,故而对于“儒教重建”的提出及儒教在实践中的开展,有人感到欢欣鼓舞,有人则是忧心忡忡。 有一些讨论,与其说是讨论,倒不如说是举手表决。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论调:我赞成把儒家儒教化,或我反对把儒家儒教化。发言者在讲述自己赞成或反对的理由时,都不假思索地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作为一个现实存在并仍在发展中的宗教――儒教,在此变成了一个需要你、我、他赞成或不赞成的问题。似乎儒教是即将出生,或者在未来出生,我们是在讨论儒教要不要出生。可是,当我们这样表态时,有没有觉得很是不妥呢?儒教是儒家文化发展和传播的途径之一,也是儒教徒的信仰和宗教,是活生生存在的宗教现象和宗教事实,我们惟有尊重儒教徒的信仰及其信仰自由。即便我们是儒家文化研究者,或者即便是所谓的“儒者”,也并未拥有任何资格去决定儒家文化应该不应该可以有儒教这样一种形态。作为学术界中的人,不要忘记摆正我们自己的位置。我们可以对一种宗教,就其自身的发展,站在学术的立场上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但我们没有资格去决定一种宗教应该成为一种宗教还是不应该成为一种宗教。况且一个宗教的发展必是顺应了客观存在的宗教需要,一个历史宗教的发展也不会因为几个宗教研究者的反对而停下自己的脚步。 相当一批论者,根据自己对儒学的体认,先是给儒学做个什么或者心性儒学、或者外王儒学、或者道德理性一类的定位,然后就依此而反对儒教,认为当前儒家文化发展最为重要的,就是根据自己的体认去发挥义理,儒教根本没有必要。这些论调多少带着一股子争宠和自恋的味道。诚然,作为一个学者,把自己读圣贤书的体会写下来,也并不是没有意义,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认为几个学者的学术研究就可以取代一种宗教对社会的巨大影响,那就很是可笑了。从儒学史上来看,对儒学的本质有不同的体认,是儒学发展中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见仁见智而已,别忘了任何个人的理解和体认,也只是学术之一端。从儒学的现实影响来看,学院派书斋里的学术研究,首先是写给学术同行看的,象牙塔里面对青灯黄卷,难免曲高和寡,但学术就是学术,只是少数人的事业。而就儒家文化的传播和影响而言,就推动儒家文化对社会发生实际影响而言,当代在儒学研究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也是无法同熟悉传播学的于丹教授在中央电视台向大众讲解《论语》《庄子》的影响相提并论,那些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传统文化研究巨著,其对于社会的直接影响,也根本不能和南怀瑾先生讲解传统的那些大众读物相比。学术研究自有其影响的限度和范围,一种学术若想取得广泛的学术影响,就不能脱离获得社会影响的有效方式。儒教就是一种把儒学和社会联结在一起的有效方式,虽然并不是惟一的方式。儒教的再次兴起,并未有些许干涉或降低我们在书斋里孤芳自赏的兴趣和自由,尽管我们自以为高明的很多所谓体认和诠释,不过是用半通不懂的某个西方哲学家或哲学流派的观点和语言来附会儒学,以致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看不懂,可儒教依然无碍我们孤芳自赏的自由,又何必争宠般地非要去反对儒教呢?“惟我独儒”并非是一种健全的文化态度!更何况即使再高明的见解和诠释,要让更多地人了解和认同的话,要想影响社会、影响大众的话,依然离不开儒家文化影响社会大众的具体形式和具体途径。本来就是相得益彰的事情,何必非要非此即彼呢。 还有一些论者,祭出这样一种论调,儒学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是超越各家各派之上的,一旦儒家也成为一种宗教,就使儒学成为众元中的一元,丧失了儒学的超越地位。这些论者或许仍沉浸在儒家文化的历史荣耀中,或许仍期望恢复儒家文化所拥有的历史荣耀,只是回避了儒家文化在现当代事实上枝零叶碎、无体游魂的处境。如若罔顾儒家文化在当代文化中,已经破落衰败的连作为诸元之一元的地位都尚没有获得的事实,却在做着超越诸元之上的春秋大梦,让人颇有“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感慨。缺乏现实感的所谓“超越”,不外是让儒家文化“起舞弄清影”,不似在人间,隔断了儒家文化与现实生活的血肉联系。 一些人赞同儒教,另一些人反对儒教,虽然他们的观点是对立的,但是出发点都是基于共同的错误,即他们一定要把儒教视作或打扮成一种“子不语”的“怪力乱神”,把儒教描绘成或想象成一种低级的迷信,一种鄙俗的宗教,然后或加以推崇,或加以反对。有的支持者特别着重于发掘儒家“天”的概念,如同早期在华传教的耶稣会士用基督教的“神”与格同儒教的“天”一样,他们用儒教的“天”去格同基督教的“神”,以此来论证儒教作为宗教的正当性。还有些支持者正确认识到儒教之“天”在儒学史上去人格神化的特点,故而转向从商周的原始宗教中去找寻儒教的宗教特征。他们以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儒教找到作为宗教的学术理据。站在他们对立面的人,基于同样的理由,以为儒教就是将人文性的思想堕入低级的神道,损害了儒学的理性主义与道德人文主义,为捍卫儒学的本质和特性,他们激烈地反对儒教。他们共同的错误都在于照搬照抄从西方学术界贩来的宗教学理论,按照西方学者的宗教经验来理解和界定宗教,非要在宗教和人文之间划一条非此即彼、势不两立的界线。可是,儒教的“天”并不等同于基督教的“神”,儒教的圣人也并不具有神性和法力,儒教的成贤成圣并不寄望于来世和往生,然而这并不妨碍儒教成为一种宗教。儒教是“神道设教[⑧]”,作为人之养成的教化之教与作为安身立命的宗教之教合而为一。儒教的“执无鬼而学祭礼”[⑨]曾招致墨子后学的批评,面对释、老二教的昌盛,儒教在唐宋的复兴中也同样重新处理生死存殁的议题,儒教仍然始终坚持“子不语怪力乱神”的立场,但这并不妨碍儒教起着“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⑩]的宗教作用。论证儒教是一种宗教并不需要损害儒教的特质,我们不能通过贬低儒教的方式来自以为抬高儒教。这就好比我们不应把孔子仅视作一个模范教师或者开创民间讲学的民办教师而肯定孔子的文化地位一个样[11],这就好比我们不应把自己国家搞的儒都快绝种绝迹了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去搞什么“儒耶”之间的“文明对话”一个样[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