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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儒家的正义----以《孟子》为中心的讨论(二)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新浪郭齐勇博客 佚名 参加讨论

    综合以上孟子、荀子和《礼记》的材料,可以表达为,王者的法制:均等赋税,平正民事,裁制万物,这是用来抚养万民的。土地税,九分取一或十分取一。(按《孟子·梁惠王下》指九一税,但又据《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说夏之“贡”法、商之“助”法,周之“彻”法,税率其实都是十分抽一。荀子说的也是十分抽一的税。)关口和集市,只稽查坏人,而不征收税;给商人空地以储藏货物,不另征货物税;山林和渔场,按着时序关闭或开放(生态的考虑),任何人都可以去,而不征收税用;依据土地的肥瘠程度而征收赋税;流通财物,转运粮食,畅行无阻;借民力助耕公田(即劳役地租),不再征收其田税;耕种祭田不征税;征用民力一年不超过三天;农夫的居住地不征地税和额外的钱;田地和居邑不得出卖,不得在公家给予的家墓地之外再求余田;犯罪的人,刑罚只及于他本人,不牵连到他的亲属;近者发挥其才能,远者则奔走来归服于王。
      在历史上,这些均富论与权力公平论的主张部分地变为制度,或对制度予以修正、补充,它贯穿于用人、治狱、赏罚、收入和消费等方面。
      当然,先秦儒家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者(孟子批评农家许行即为典型),他们重“礼”执“礼”。“礼”是社会的公共生活规范与秩序,随时空条件不同而有不同的变化。“礼”的功能是使社会财富与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有等级、有节度、有秩序,并导之以整体和谐。荀子指出,为了避免财产与权力分配上的混乱与争斗,先王制定礼义来划分人群,使他们有贫富、贵贱的差别,但贫富、贵贱的差别一定要相称,符合中道,不能失去平衡。荀子主张的“礼”是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荀子·礼论》)。“礼本于天”,“礼”的秩序源于宇宙的秩序。“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秩序的价值有神圣性,同时就有抽象性、合理性、公共性、公义的内涵。这种人与人的差异性社会原则的“礼”不仅受制于“天”,而且其内在精神是“仁”。“仁”高于“礼”。荀子在肯定人的现实存在的社会性差异时,并没有忘记“公平”、“正义”。
     
    二、养老、救济弱者、荒政与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及其落实
       孔子的正义主张、扶植贫弱的思想在孟子那里得到充分发挥。《孟子》书中与制民之产、土产制度相关联的还有若干材料:
       孟子对齐宣王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依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己归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所谓西伯善养老者,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饱。不煖不饱,谓之冻馁。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者,此之谓也。”(《孟子·尽心上》)
       孟子曰:“易(治)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民非水火不生活,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至足矣。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孟子·尽心上》)
       仁政学说的目的是为民。因此,仁政首先要解决民生问题,在先儒养民、富民,安顿百姓的生命与生活的基础上,孟子首次明确提出为民制产,认为人民只有在丰衣足食的情况下才不会胡作非为,并接受教化。仁政以土地制度为基本保障,这还是生存权问题,民生问题。小民的基本口粮,核心家庭的基本温饱,老人的赡养均是仁政的主要内容。这里多次提到要保证黎民不饥不寒,粮食如水火那么多,五十岁以上的人有有丝棉袄穿,七十岁以上的人有肉吃等。
       孟子指出:“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囊)粮”;“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孟子·梁惠王下》)
       关于养老恤孤制度,《礼记·王制》保留了上古“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的分级养老制以及行养老礼的礼俗与制度。对于弱者,《礼记·王制》几乎重复孟子之说,指出:“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常饩”,即经常性的粮食救济。又说:“喑、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对于聋、哑及肢体有残疾、障碍的人则有供养制度,即由工匠用自己的技能的收入供养他们。又曰:“庶人耆老不徒食”,即不能只有饭而无菜肴。又曰:“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即通过教化,形成风气,引导人民孝敬长上,帮助贫困者。按,《礼记·王制》恰好是孟子后学根据孟子思想而制作的[①]。研究孟子之政治哲学不能不涉及该篇。
       荀子主张“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荀子·王制》)战国末年,《礼记·礼运》的作者假托孔子之口,抒发了大同之世的向往:“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户外而不闭,是谓大同。”该篇作者认为,在小康之世,虽然“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但仍然有仁、义、礼、乐来调治社会。“政必本于天”,这是儒家政治的根源性与正当性。“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礼也者,义之实也……义者……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礼记·礼运》)这是小康之世的治世原则。礼是体现义的规范、定制;义是法则有分别的依据,是施行仁道的节度,是分限之宜、恰当、正当。
       后世儒家知识人对此身体力行。例如南宋朱熹在知南康和提举浙东时,努力劝农赈灾,宽恤民力,为减免贫困县的赋税和积年旧久,多次奏请朝廷。朱子为赈荒写了数以百计的奏状、札子、榜文、布告,想了一系列办法,逼使朝中宰辅同意他的救济百姓的措施。朱子曾向孝宗面奏七札,严辞批评孝宗主政二十年的弊病:大政未举,用非其人,邪佞充塞,货赂公行,兵怨民愁,盗贼间作,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朱子忧心如焚,视民如伤,大修荒政,调度官粮、义仓,对富户中纳粟赈济者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对乘机哄抬粮价、放高利贷者予以打击,抑制强宗豪右,严惩贪官污吏。他深入穷乡僻壤,拊问存恤,提出具体应对荒灾的办法,关注戢盗、捕蝗、兴修水利等事。[②]足见古代廉吏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儒家“王道”“仁政”思想,竭力减缓苛政对百姓的压榨,使民众谋得温饱。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正义原则在开明专政、温和统治时期,在制度上亦得以体现。此外,民间社会有调节性的组织与伦理,宗族与政府亦有张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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