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儒家的正义----以《孟子》为中心的讨论(一)
郭齐勇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在历史上,儒家的社会理想与制度设计多是针对当世的弊病提出,并用来批评、指导当世的;儒家思想与专制体制是有距离、有张力的。我们知道,没有抽象的权利观,没有抽象的公平正义,没有抽象的公私、群己权界,任何时空条件下的个人权利与社会的公平正义,都是历史的、具体的。 孟子和先秦儒家是否主张弃绝私利?孟子说:“王何必曰利”,针对的是梁惠王(魏惠王)、齐宣王或类似的君主的。孟子义利观比较复杂,大凡在义利冲突,必作选择时,取先公义后私利的立场,但并非不顾私恩、私利。尤其是,我们在讨论公私关系时,应注意孟子对君之私、臣之私与百姓之私,对君之个体、诸侯国与百姓之利等是加以明确区分的,并且尤其反对君臣以一己之私作为诸侯国之公。另一方面,孟子对人主、臣工、士人、百姓的个人私利、私恩与公义、公道采取了互不偏废的中道立场,即在极端的利己主义(杨朱)与极端的利他主义(墨子)之间保持张力。孟子辟杨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孟子不仅仅主张中道,他与子莫的区别是不但有原则性,而且有灵活性,懂得变通。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绝对的为我主义(私)与绝对的团体主义(公)都伤害仁、义、礼;呆板地执中,又伤害时中。故孟子不仅有分寸感,尤有调节性的管理艺术,在公私、义利的兼济统一上,颇有辩证智慧。 下面,我们以孟子为中心,从几个方面论述先秦儒家的正义论。 一、 涉及生存权、财产权的“制民恒产”论及土地、赋税、商业政策之平等观 孔子治国安民的主张是“庶、富、教”,“富之”、“教之”(《论语•子路》),庶而后富,富而后教,肯定民生,强调藏富于民,把维护老百姓的生存权与受教育权看作是为政之本。孔子所重在“民、食、丧、祭”(《论语•尧曰》),重视百姓的吃饭与生死问题,主张如子产那样“养民也惠”,“使民也义”(《论语•公治长》)。孔子说:“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希望统治者不违农时,做到“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论语•尧曰》)这都是孔子“仁爱”思想与“仁政”学说的题中应有之义。孔子注意到分配正义、社会公正问题,反对贫富过于悬殊,指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他对冉求说的这番话,是针对春秋末期季孙氏等新贵之暴富而提出的,意思是说,各诸侯或大夫,不必着急自己的财富不多,而需要顾虑的是财富分配的不均,那会导致诸侯之国与大夫之家的颠覆。若是财富平均,消灭了贫穷,境内团结、平安、和睦,不仅不会倾危,而且会有远处的人来归服于你。 继承孔子的人道主义,孟子也反对暴政。孟子的社会政治思想是以他的性善论为前提的。正因为人有“不忍人之心”,所以才能行“不忍人之政”。他把道德仁义推行到社会、国家的治理之中。他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的推恩原则,“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孟子·尽心下》),“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孟子·梁惠王上》)。如此,治天下“可运于掌上”(《孟子·梁惠王上》)。他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反对以暴力和强制对待百姓,反对滥杀无辜,而主张“以德服人”的“王道”,爱护百姓,指出“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上》),即只有不喜欢杀人的人才能统一天下。 关于私人,尤其是小民的权利、领域或空间,孟子强调保障老百姓的财产权或物权,他对齐宣王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孟子·梁惠王上》)他对滕文公也说了同样内容的话,又补充说:“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滕文公上》))良好的政治一定是使老百姓有产业有收入的政治;一定要保证他们的收入所得,上足以赡养父母,下足以抚养妻小;好年成,丰衣足食;坏年成,不至于饿死;然后再诱导他们走上善良的道路。老百姓就会拥戴你,跟着你走。如果百姓整天劳作,连爹娘都不能养活,靠借高利贷来纳税,终于一家老少抛尸露骨于山沟之中,那作为民之父母官的职责何在呢? 孟子严厉批判了战国中期的社会不公:“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孟子·梁惠王上》)他主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批评秦、楚“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书中多处谈到老百姓“八口之家”、“五亩之宅”、“百亩之田”的农家生活理想。人民有土地宅园,有桑麻、家禽、家畜,无冻馁之虞,有丝衣,有肉食,是行仁政的结果。在战乱频仍之际,孟子反对不顾人民的死活,驱民耕战来满足人君的私欲。他主张轻刑薄税。如此,天下之民才能引领而望,归服仁君。 孟子说,王道开始于使老百姓“养生丧死无憾”:“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说,仁政应从划分田界开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田界划分之不均,作为俸禄的田租收入也就不会公平合理,历史上暴君与贪官污吏一定要打乱田界。孟子之后,儒家、清流、廉吏都在经界问题上与豪强、贪官作过不懈的斗争,举的都是孟子的旗帜。 以下我们比较《孟子·梁惠王下》(A1)、《孟子·公孙丑上》(A2)、《荀子·王制》(B)与《礼记·王制》(C)有相近的资料表达了先秦儒家主张的土地、赋税和商业政策: A1、魏惠王:“王政可得闻与?”孟子:“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诗》云,‘哿矣富人,哀此茕独。’”(《孟子•梁惠王下》,郭按:关于鳏寡孤独的内容下节再谈。) A2、“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孟子•公孙丑上》) B、“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征),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荀子•王制》) C、“古者公田藉而不税,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夫圭田无征,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田里不粥,墓地不请。”(《礼记•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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