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朱熹的"存天理 灭人欲"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朱熹
    朱熹(1130年9月15日―1200年4月23日),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祖籍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儒学集大成者,是尊称为朱子。武夷山被列入世界文化及自然双重遗产源于朱子,朱子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 
    中国皇朝的政府,通过考试制度来保证官方意思形态的统治。参加考试的人,写文章都必须根据儒家经典的官版章句和注释。新儒家认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最重要的课本,将它们编在一起,合成“四书”。朱熹为“四书”作注,他认为这是他最重要的著作。元仁宗于1313年发布命令,以“四书”为国家考试的主课,以朱注为官方解释。 
    儒家在汉朝获得统治地位,主要原因之一是儒家成功的将精深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结合起来,而朱熹就是儒家这两方面的杰出代表。他渊博的学识使他成为著名的学者;精深的思想使他成为一流的哲学家。尔后数百年中,他在中国思想界占统治地位,决不是偶然。 
    朱熹作为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朱熹虽然认为“天理为义,人欲为利”,但并不一概反对功利,他的基本态度与孔子一样,是重义轻利,以公利至上,希望人们要“见利思义”,甚至“舍生取义”。并且发挥了孟子的思想,把“明人伦”称作“明义理以修其身”继而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他承认人们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反对佛教那种笼统地无限制的倡导无欲的思想,他反对超过延续生存条件的物质欲望,更反对挥霍无度,穷奢极欲。 
    朱熹在谈到道德与修养是提到,吾人之性,即客观的理之总合,故其中自有道理的原理,即仁、义。礼。智是也。朱子云: 
    仁、义、礼、智,性也。性无形影可以摸索,只是有这理耳。惟情乃可得而见,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也。(《语类》卷六页九) 
    他认为理是形而上者,是抽象的,无迹象可寻。不过因吾人有恻隐之情、有羞恶之情、辞让之情、是非之情便可推知人性中有这些理。所以这就是每一事物,必有其理。若无其礼,则此事物不能有也。 
    他还认为,人性当中不但有仁义礼智,还有太极之全体。但为气禀所蔽,故不能全然显露。所谓圣人者,即能去此气禀之蔽,使太极之全体完全显露者也。然而,圣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朱子云: 
    孔子之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学问”。《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人性本明,如宝珠沉溷水中,明不可见。去了溷水,则宝珠依旧自明。自家若得知是人欲蔽了,便是明处。(《语类》卷十二页八)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圣人们之所以能去其气禀之蔽,大抵都是领悟了存天理,灭人欲的道理。天理为人欲所蔽,如宝珠在浊水中。但是人欲并不能全蔽天理,即此知天理为人欲所蔽之知,即是天理之为被蔽处。很显然,朱熹并不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是他自己的理论发明,而是先代圣人从不同角度,用不同语言形式而表达出来的相同内容。 
    朱熹对天理、人欲有过充分的概念解释。尤其是“天理”的概念在其哲学、政治、经济、自然、天文、军事、教育等各个方面都有涉及。他说: 
    道者,天理之当然,中而已矣。 
    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 
    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 
    可见,其“天理”的含义是十分广泛的。在他看来,“天理”之于人,是“心之本然”,“盖天理者,此心之本然,循之则其心公而且正”。心之本然也就是未受气禀物欲所蔽的未发状态,循其本然而能表现为公且正,无一毫人欲之私的本然状态。天理又是善的,因为“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人性本善,善性即天理。天理之于社会,便是仁义礼智,“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糗事天理?”也就是说,天理是普遍存在的,天地万物都是禀受天理而生的,天理是纯粹的至善本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在天理的轨道上进行。 
    而至于“人欲”,朱熹则一再强调并不是指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物质欲望而是指损害社会民众利益的自私的邪恶的欲望。他说:“人欲者,此心之疾�M,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也就是说人欲是人的后天因受物欲昏蔽而致的疾病状态,循其病态则表现为私而且邪。 
    关于天理和人欲的关系,朱熹认为它们是相对的,又是相联系的,天理人欲同行异情。他说: 
    “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 
    “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 
    这些话肯定了正常的物质需求。朱熹并非要扼杀人的所有物质需求和生理需求,一个人饥欲食、渴欲饮,这些都不是人欲,而是天理。但是如果饥不仅食,而要求美味;渴不只饮,而要求琼浆玉液,这便是人欲。这样看来,天理和人欲的界限只是正常和超常的一个度。一件事处理的正常,便是天理;超越了正常,就是人欲。这便是朱熹所讲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真意所在。 
    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说: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未有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去其旧染之污也。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这里明确的指出,追求理想的人生、理想的社会,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应有之义,但是朱熹也意识到人性的圆满并不是现实中的人所能轻易达到的,所以为去“气禀所拘,人欲之蔽”,必须要修养自身,完善自身,这便是“存天理,灭人欲”的过程。 
    数百年来,由于封建统治者对程朱理学的歪曲利用和片面地发挥,导致了人们对程朱理学的厌恶和痛恨,更加使人们误解了“存天理,灭人欲”要表达的真谛。但这并不意味着程朱理学就真的向人们误解的那样面目可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遗产中珍贵的一部分,我们有责任让大家了解到其中的真意,更好的弘扬祖国的文化遗产,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存天理,灭人欲”“灭”的是人们在满足了基本需求之外的“奢欲”,当今社会人欲的极度膨胀而出现了的人欲横流、道德缺失使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的冲突日益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吸收朱熹该思想中的精华,克制我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强调人在道德上的理性自觉,主张不要陷入私欲而不能自拔,这对于重建人们的精神家园从而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仍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