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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的生命精神(二)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国教育文摘 佚名 参加讨论
人是社会的人,自然生命只是相对而言,社会生命才是人生的真正内涵和本质所在,这也是人与万物生命的根本分歧所在。所谓社会生命,顾名思义,是指个体走出自我限制的一种生命状态,它是个我生命和自然生命的必然延伸,具体表现为生命与生命之间相互交往的一个现实过程。一般观点认为,道家并不注重社会生命,在强调个体自由精神的庄子那儿尤为突出。其实,在老子眼里,生命的存在还必须以社会生命为依托,老子断言: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第五十四章)
    在这里,老子强调道的原则是生命的首要原则。在道的指引下,个体生命伴随着"德"的扩充和完备而由身走向家、乡、国、天下,即由自然生命走向社会生命,与儒家的修齐治平的路径颇为相似。只不过老子的"德"与儒家的"德"有着根本的不同,老子的"德"是道所赋予事物的根本属性,是让事物成为事物本身的本质特征。正如张松如先生所云:"德者,道之功。体道之人,谓之有德。"[2]儒家的"德"是上天赋予的人伦之德。儒家的修身是为了成圣,道家则是为了成道。老子通过对道的修养和持守来完成生命的本体化过程,通过不断地突破自身,走向大我,走向大道的归依,道的功用也通过生命的扩充而得到显现。
    人的社会生命往往表现为在某种特定关系中的存在。老子看到,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民"与"上"处于阶级对立的两级。"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是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如何调节"民"与"上"的紧张关系,保证社会生活的和谐,使每个人的社会生命不受伤害呢?老子把希望寄托在能"以百姓心为心"(第四十九章)的圣人身上,因为圣人有一种仁爱之心,他们"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第二十七章)正是有了这种无私的爱,圣人与百姓之间、人与人之间才能保证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同时这种无私的爱也是把个体生命扩充为社会生命的根本原则,故老子主张"爱民治国"(第十章),"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
    然而,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仅仅局限于生命的现实层面,人的生命还应有其超越性的一面。生命的那种超越时空和肉身的精神性的存在形态,我们称之为超越生命,它往往表现为一种心灵的境界,一种精神的超拔与解脱。老子认为,"道"是人走向超越的必然归宿: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命复命曰常。(第十六章)
    "道"是生命之源,生命的流程就是道的流程。生命在道的作用下生生不息,但最终还必然回归道的本体,达到永恒的生命境界。由是观之,道是现实与超越的统一,生命回归于道,也就获得了它的超越性的生命形态。
    生命源于道,仅仅意味着生命与生俱来便有了超越生命的潜质,但并非所有的生命都能实现自身的超越。老子清桓地认识到,"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因此,只有守护着自然生命的柔性本质,守护着道,才能实现道的超越,才能进入那种永恒的超越生命状态。
    这种超越的生命状态,就是道家所追求的永恒的、完美的"道"的境界。对生命的主体而言,"道的境界就是人与宇宙本体的合一"[3],它体现为现象世界和世俗智慧的超越,从而实现对本体世界的回归和对道的智慧的执着。这种得道体道的超越生命,其超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它能超越时间,能"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第十四章)这也是道的总的纲领。其二,它能超越空间,得道的圣人能"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他们"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第四十七章)与世俗的智慧相反,谁走得越远,谁就知道得越少。然而圣人何以能够足不出户便知晓天下呢?老子道出了其中的微妙:"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第五十四章)原来,老子是以修道之身、家、乡、国、天下来观察未修道的身、家、乡、国、天下,即以天地万物的根本原则--道来观察世界,故无所不知。其三,它能超越肉身,走向永恒。生命是时空的存在,超越生命既然能够超越时空,它就内蕴着超越肉身的可能。老子把肉身看成优患的根源,在《老子》第十三章中,他指出:"大患若身......及吾元身,吾有何患?"要使终生不受罪惩,只有执道才能久远,故老子又云:"道乃久,没身不殆。"(第十六章)然而,生命最终还会回归到本体之"道",所谓"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同上),就是说,万物最终回到了它的根本,这就是静,静就是回复本性,回复本性也就达到了永恒。
    二
    自然生命、社会生命、超越生命三者构成了生命的全部内涵。其中,自然生命代表着生命的原初形态,社会生命代表着生命的现实过程,超越生命代表着生命的理想归宿。生命由自然生命走向社会生命走向超越生命不仅完成了人生的全部过程,同时,道也完成了它作用于生命的全部过程。在道的观照下,不同的生命形态表现出各具特色的活泼泼的生命精神。
    在生命的原初形态--自然生命那里,生命自由地展示着自己的本质,呈现出一种"真"的精神状态,也即老子所谓的"质真若渝"。(第四十一章)"质真",就是一切顺应自己的本性,不自夸,不压抑,不虚伪,尽情地袒露自己的真的生命,如同赤子一样质朴,如同婴儿一样纯真;"若渝",就是不执着,即依从生命的自性去发展,不是苦苦地去追求什么,而是知足知止,持柔守弱,因之,他能屈能伸,能大能小,像水那样很容易地改变自己,随物赋形。
    自然生命的这种"真"的精神来自于"道"的灵感。作为化生万物的最高的本体的"道",其本身就蕴含着"真"的特质: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
    正是因为道本身具备了"真"的精神,所以把道的原则贯彻到自然生命--身体上,他的德性就会纯真,这一思想在《老子》第五十四章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述:"修之于身,其德乃真","真"便是"道"作用于自然生命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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