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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学热看宗教复苏现象的哲学反思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论文联盟 佚名 参加讨论
国学内容庞杂,具有强大的的精神感召力,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待宗教持有的实用主义态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宗教政策的逐步走向宽松,无论是本土的传统宗教还是西方传播的外来宗教都出现了显著的增长势头。但是与其相比之下,各类宗教信仰在中国文化中的影响力,远不足以与有这几千年历史的儒家思想传统相比。
    一、国学与宗教
    在中国古籍中,“宗教”一词并不存在,它是一个外来词,来源于印度佛教和西方社会。
    在西方,宗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复合体,对宗教的认识和定义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至今未有定论,不同的学者,不同的流派对宗教都有不同的定义。德国学者瓦格纳认为:“宗教是对绝对理念,绝对精神的把握和界说。”美国学者蒂利希认为:“宗教是人的终极关怀,作为终极关怀的宗教是文化所赋予的实质,文化时宗教关心的表达自己的总体形式”费尔巴哈用人的自我意识定义宗教,认为:“宗教根源于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而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是意识,意识不仅是宗教的基础也是宗教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已经丧失自己或者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一种自我意识,是现实世界在人脑子红的点到的世界观。”
    中国也有学者对宗教进行界定,比较著名的是宗教学者吕大吉教授提出的宗教四要素说:一类是宗教的内在要素,一类是宗教的外在要素。内在要素有两部分,包括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宗教的感情和体验。外在要素是宗教的体味或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一个完整的宗教是四要素的综合。他对宗教的定义是:“宗教是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力量幻想地反映为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
    二、以儒学为例,从儒学起源看谈国学宗教性
    “儒教”一词,实来源于儒家的“重教”。然而“教化”的“教”,教育的“教”,“重教”的“教”,易言之,《论语》“子以四教”的“教”、“有教无类”的“教”,和宗教的“教”名言虽一,义理内涵则完全不同。
    儒家是不是宗教是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但是,儒家和古代宗教存在密切的关系则是可以肯定的。可以说,儒家的超越性,终极性和神圣性和其起源即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思想观念,规章制度存在着直接关系,而且,儒家是不是一种宗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从对儒家的宗教性的探讨中透视儒家的真面目,分清其精华和糟粕,继而吸取精华,清理糟粕,将作为中华文明的主要承载体的儒家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力量。
    儒家学派在春秋时期由孔子创立,但是儒家思想的渊源却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代甚至更远。华夏文明产生在土地肥沃的黄河流域,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物质文明,氏族部落成为当时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生产工具的落后,繁重的农业活动势必要由具有较强体格的男性去从事,而女性则负责一些简单的活动。这种天然性的农业活动分配就形成了以父系血缘为氏族部落的依附系统的大家族公社,在这种大家族公社部落里,男人占有绝对的权威,可以对部落的生产、生活、战争等重大事务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在家庭里男人是妻子和孩子的决裁者。这种大家族血缘关系的父系氏族公社使华夏先民非常重视人伦血缘关系,并将这种传统保留至今。
    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也比较完整地保存了周代的宗法内容,在先秦其他典籍中也有关于周朝的宗法制的痕迹。例如《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周朝强化了宗法制度,在王权上强调君臣之义,天子为天之大宗,诸侯的职责则是拱卫王室。周公确立了传子立嫡的原则,并陆续确立了传子之制,封建子弟之制,庙数之制,丧服之制等。
    影响中国传统社会的另一个重要的观念是天命鬼神观念,这与万物有灵论和原始图腾崇拜有关系。儒家思想的起源和原始的天神观念,万物有灵论,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氏族社会的宗族宗法制度,卜筮制度,敬天保民思想,敬德思想,重礼重祭制度等都有关系,都可属于人类社会发展早期,人们对世界和本身社会的一种看法和作为,这些无不具有朴素但却强烈的宗教色彩,有的本身就属于宗教行为,到现代社会仍可见到,有些观念也使儒家具有超越性和终极性的色彩,并成为后人发展儒家思想的一个切入点。
    从儒家的起源来看,儒家是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的,但却不是一种宗教。
    之所以特别强调,要把国学复兴和传统文化区别开来,把“国学”与“儒教”区别开来,其初意即有鉴于此。奥运开幕式国内外均获好评,当然也有学人认为不足之处也不是没有,本来还可以更好。但无论说好抑或说好的还不够,在定性为一次超大型的文化艺术的盛装表演这点上,应该无有疑义。可是,却有人写文章称赞开幕式是“一席国学盛宴”。苟如是,则音乐、舞蹈、书法、绘画、雕刻、戏剧、杂技、武术,无一不可以成为国学。这在学理上是不通的,因为这样便混淆了学与艺、道与器、形上之学和形下之学的分别,无异于置国学于沙尘瀚海,结果是淹没乃至消解了国学。作者:李松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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