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在中大钟亭。 马采(1904—1999),我国当代美学家、哲学家、翻译家,是我国最早在高等学府从事美学教育的学者之一,曾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和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同时他也是我国当代美学开拓者之一。 美是什么?这是中外历代美学家一直思考的问题,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对美的独特理解。人们通常会举几个例子,如脉脉青山是美,夕阳中变幻万千的云朵是美,拥有黄金身材比例的模特是美。美就是这些形象中共有的东西,那美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一、美的本质:物象合于心中意 马采先是从构成美的要素入手来分析,“狭义的美是指在印象引起我们产生美的态度的时候,给予我们精神上毫无遗憾的满足,纯粹的快感的该印象的性质。即官快应该是它的第一要素。”官能上给人带来的快感,可说是美最原始最基本的要素。古代的人们只能凭借视觉、听觉、味觉等感觉来评价事物。从文字的构成观念就可认识到,如“美”字,后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它是“羊”和“大”组成,从羊从大,甘也,表示美食。最初这些官能上的快感很大程度上只能说“快”,“美”是较少的。但是“这些官能上的要素如能和合意的某些形式结合起来,又其形式表现出合意的某些内容,美便也愈进于高级而其满足便也从单纯的官快而进于精神的快。”这里就强调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人们对美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主动。后来人们发现对象如能表现“心灵”或象征“人格”就会被人们认为美,这里更重视内容了,马采是认同这一观点的。“在心中形成一个典型的观念,而适合于此观念的对象,便会引起美感。”我们对于一个对象的评价,首先是对该对象所属这一类有一个总体认识,通过对多个个性的判断,总结出一个适合于这一类的美的普遍原理,杂取种种,合而为一。如对于一位女子美的判断,如果她集合于人们对美丽女子界定的各种观念,那么她就会被认为是美的。如曹植的《洛神赋》对宓妃的描绘:“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中,修短合度。”洛神的形象集合了我国对古典美女形象的判断标准。 合意,就是符合我们心中之意,心中理想的观念。那么我们的心本性是怎样的呢?马采认为我们的心必须是统一而富有变化的。统一与变化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的要素是各个部分所共有的,是各个部分的“共相”,统治着联系着各部分,各部分虽然相互矛盾殊异,但仍然构成一个整体,各部分是共相本身生命的发现,部分赋予整体灵气,充实其生命。王羲之的《兰亭序》凡三百二十四字,字字都姿态殊异,圆转自如,其中“之”字有二十多个,每个“之”字都有各自不同的写法和取势,无一雷同。但是只注重快感显然是不行的,马采指出官能的享乐,私欲的满足也能带来莫大的快感,但若是以损害他人为代价,就是没有价值的。不论对象带来的是单纯的官快还是精神的快,都是要符合我们的心中意,这里心中意是美的观念、美的理想。 二、美的态度:静观物象,生命跃动 任何东西在审美的态度面前都有一颗心。马采对静观特别重视。他认为美的态度就是我们玩赏或创作美的事物时所持的态度。马采看来:“审美的静观,便是遮断和贯注——遮断一切使我们的注意力分散的一切关系而只生息于对象之中;贯注全神去静听对象的倾诉。”静观就是自己深入对象之中,同时,对象的生命也流入我们之中。即是静观物象,生命跃动。马采对审美的静观进一步延伸,他認为审美的静观在各方面使对象“变质”。怎么变质?首先,美的对象是由感觉及其所展现的生命构成,但是这两个要素要被放在纯粹“观念的”境界,脱离现实关系。如我们发掘的一些稀奇古物,我们考虑更多的是它的艺术价值。其次,美的对象的内容,不仅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切断,还要与其他观念如我们的思想、历史的内容分离,自身构成一个完全独立的世界。如奔马,令人意气风发,古往今来,多少诗人赞美了奔马的英姿,多少画家迷恋奔腾的骏马,徐悲鸿也爱奔马,他的《八骏图》中的奔马与其他绘画作品中的马是有不同的。第三,完全独立的观念化世界中的对象生命就会作为一个“客观的”事实,呈现在我们面前。第四,对象的生命就如同“实在的”生命一样,与我们交流互动。因而,我们在审美的静观中体验的感情是与现实的感情截然不同的。审美的静观还有一个特质,即马采所说对象由于审美的静观而达到美的“幽深境界”。《麦琪的礼物》中德拉和吉姆这对夫妻各自送给对方一件礼物,结果却出人意料,他们为了凑钱给彼此买礼物,不得已把自己心爱的东西卖掉了。这篇小说让人有满满的感动与欣慰,反映了欧·亨利对人性温情与人间关爱的态度,反映了人性美好的一面。静观对象,生命跃动,对象的幽深境界也会自然呈现,进而我们可以进入对象的深处进一步移感。 三、美的价值:美是移感的价值 美的价值是什么?它与其他价值区别在哪?马采认为美首先是物象的价值。物象,是感觉的对象。美的价值最明显的特色是通过我们的感觉。这里强调了通过感觉,还要强调必须有感觉的对象存在。美的行为如果不借助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则不会成为美学观照的内容。马采这里强调的是不能把心灵和行为的美放在物象的美的范畴中,因为心灵或行为的美不借助感觉的对象表达,这是善,还不能是美。物象有许多种价值,美是哪一种?美是物象固有的价值,不是因为有用,也不是伦理上的功利作用。我们的心会在体验对象所传达的善中有所触动,随之感到自己人格的生命得到丰富、净化,由此来界定对象之美的价值。美的内容是善,马采认为:“我们的活动若是积极地表现我们的人格,则“在其本身”是善。这叫做‘善自体’”。构成我们人格积极的内容的一切都是善自体,一切的善自体,只有表现在物象中,这物象才是美。区别美与真、善,首先美与真的关系:真是客观规律本身,是求知的对象,美是欣赏的对象,人们通过实践,在认识规律的基础上,肯定自然中美的事物和人的自由创造的生动形象。美的产生是人在实践中,以对真的认识和理解为基础的。其次,美与善的关系:美是以善为前提的。善是人的实践活动或客观对象与一定社会阶级的目的相一致,即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善直接和功利联系,衡量一件事物是否有利有用,是以社会功利作为客观标准的,美和功利属于间接相连,艺术塑造的形象中透露出功利意识。善不考虑形式的问题,人们对善的把握主要是通过概念去揭示对象的本质,美则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通过形式很好地去欣赏内容。善是意志活动的对象,美是认识和欣赏的对象,能唤起情感的愉悦。在这里马采是肯定了美与真、善的关系,人们更多的是认同美是建立在真、善之上的,这也就突出了移感的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