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中的本体思想及其义理 一、中国哲学及其核心问题 所谓“中国哲学”,广义言,就是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哲学思想,应包括中国古代的、近代的和现当代的哲学思想在内。但我们现在谈论“中国哲学”时,却是以狭义言之,即专指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因为,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在内容和形式上是自成体系的思想结构和思维方式,而中国近代哲学和现当代哲学则是中国古代哲学在西方哲学的传人和刺激下的转型表现,已非独立自主、自成体系的哲学思想了。所以,现在来讲“中国哲学”理应是自成义理系统的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当然,以中国古代哲学作为“中国哲学”的思想内容,目的是为了认识中国哲学的个性,而认识中国哲学的个性则有益于中西哲学的对比和沟通,特别有益于用西方近现代哲学思想和方法来刷新、激活中国古代哲学,以使其走向世界化和现代化。 说到“中国古代哲学”,还需作一些界定。所谓“中国古代”,泛义言应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几个阶段。但“中国古代哲学”不是也不可能是中国原始社会的哲学思想,因为包括哲学在内的意识形态的正式产生只是奴隶社会的事。而“中国古代哲学”也不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哲学思想,起码主要不是,因为作为中国哲学之源头和滥觞的先秦诸子思想虽然诞生于奴隶社会,但孔、老、墨这些思想的出现已在中国奴隶制解体之际的春秋时期,而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更是中国封建制之建立时期,所以,严格说来先秦诸子并不是代表奴隶社会利益并为其服务的哲学思想,而已属封建社会的思想。至于尔后的两汉经学到宋明理学,很明显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意识。所以,所谓“中国古代哲学”实际上就是形成和发展于中国封建社会并为其服务的哲学思想,它的发展阶段和表现形式就是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中国哲学究意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它究竟要探讨和解决什么问题呢?说起这个话题,又牵涉到目前学界已有争论的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哲学”一词是英文philosophy的中译,而英文又源于拉丁化了的希腊文philosophia,原是“爱智”之学,其内容是“专门研究‘有’(或译为‘存在’)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第一哲学”,后人称之为“形而上学”。以“‘有’本身”为探究对象,并以此为内容而形成~整套的思想义理和方法,这在中国古代的确没有。倘若照搬原于西方的“哲学”这门学科的内容和形式来剪裁中国古代的思想,也的确有非法之嫌。然而,以“‘有’本身”为研究对象,这只是一种研究问题的方式,这种研究方式的思想要害就是为天地万物的诸存在现象寻找存在的原因和根据,即天地万物(亦即整个宇宙)为什么能如斯存在和要如斯存在。如果以这样一种思想要害来理解和审视“哲学”,中国古代是有哲学思想的,自然这种哲学思想与西方的那种“哲学”在思想形式和内容上是有所不同的。 《庄子·齐物论》言:“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这个论说代表了整个中国古代的思想致思方向和中国古人的思想旨趣,即不去探寻天地之外的所谓一般的“存在”或“有”本身问题,而要探寻“六合之内”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呢?《论语·公冶长》有言:“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不管子贡等弟子听闻到与否,孔子的确思索和言说了“性与天道”的问题。这个“性与天道”问题就是中国古人所要追寻的根本问题,这一问题在哲学性质和意义上与西方哲学所研究的“‘有’本身”问题相当,所以它就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 “性与天道”问题显然是关于人的问题,即关于人的生(活)存(在)问题。人究竟怎样来生(活)存(在)呢?应以什么方式和要以什么方式来生(活)存(在)呢?人的生(活)存(在)根本上不同于一般动物,即以维持其自然生命为根本目的和目标,人是以自己所特有的一个世界和社会的形式来生活和存在的,所以,人的生(活)存(在)首先在本性、本质上与一般动物相区别,此乃“性”即人性问题。这是人之生(活)存(在)的可能性根据或内在根据。同时,人的生(活)存(在)也不同于神仙,神仙不食人间烟火,而人则要吃穿住行,人要老老实实地生存于天地间,这就必须遵循和符合天地之道;而且,人遵循、符合天地之道的方式在根本上又不象一般动物那样是完全受制于自然法则之支配的,而是在遵循自然法则的同时能超越它,以达到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的双向统一,这就是“天道”问题。当然,孑L子所讲的“性”与“天道”未必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如斯明确的内容。但作为中国哲学核心问题的“性与天道”问题在思想义理上却理应如此。所以,“性与天道”问题就是人生与天道相统一的问题,亦即“天人合一”的问题。 二、哲学上的“本体论”理论以及中国哲学中的本体思想 “性与天道”问题之作为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其思想理论的关键在这个“与”字上,即达到“性”或“人性”与“天道”的统一或合一。如果撇开“天道”而只讲“人性”,这种人就会被抽象化、单纯化为神;而如果离开“人性”而只讲“天道”,这种天道就会被还原为纯自然法则或自然必然性。这样就压根没有了“人性”与“天道”的问题;即使有也非关于人的生(活)存(在)问题,更非关于人的生(活)存(在)的哲学问题。英国的罗素在其《西方哲学史》“绪论”中说:“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罗素对“哲学”的看法,是有益于我们对“性与天道”问题的认识和理解的。作为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性与天道”问题的思想中心和重心就在于将“人性”与“天道”统一起来。这也就是中国哲学一贯主张的“天人合一”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