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来:但是,你不承认他是道德行为,就很容易引导到错误上去。这一点,康德也太严厉了,意志的道德性和行为的合法性一定要分得很清楚,这样就导致了纯粹动机主义。这是一种偏向。所以,你从这个角度来讲,伪善说明什么?假如这个人本来是想言行一致地做坏事,但是他不得不讲一套仁义道德,我想这件事正好说明他所在的社会有一个很强大的道德文明传统对其进行约束。这个约束力会使人去恶扬善,走向好的方向。“伪善”的出现当然跟儒学有关系,儒学作为一个强大的道德价值传统对人有约束力,使他不敢明目张胆地声言为恶去善,所以他一定要在社会公众方面表示自己承认、了解这些公共的价值。 主持人:好,李老师,您说。 李德顺:说到伪善,我认为它不是儒家的本义。但儒学里边有一种抽象理想主义的因素,让人觉得它好像在各种场合下都适用,都有道理,而人去实行的时候,却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 张曙光:刚才听了几位老师的看法,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思考这个问题:第一,从一般的人类文明的角度来思考。从这个角度看,“伪”或“伪善”是中性的,就是说任何文明都有一个内在矛盾,像荀子讲的“化性起伪”的“伪”,意思就是兴起人为的东西,转化人的本性、本能。文化、文明作为人为的、人的有意识的产物,其功能就是用来抑制或消除人性中不好的方面。所以人类进入文明,就是让人的生命往一个向度上展开,然后压抑另一个向度,人类原始阶段和后来的许多“禁忌”就说明了这一点。我们(研究马哲的)更多地看到负面的因素,而他们(研究中哲的)看到的是正面的作用。但是只要社会中道德或者文明居于主导地位,好多人就不敢公开地无耻。(众人笑) 第二,如果从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来看,它反映了这个社会结的内在矛盾。人类族群内部自从有了利益的分野和冲突,就从原来的文化中分化出政治,而国家就是靠政治原则和权力来运作的,不再靠过去的氏族或家族原则了。家族原则就是伦理情感的原则;而国家是公共领域的事情。但是由于中国古代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在夏商周,家族的原则和国家的政治原则是结合在一起的,族权政权化,政权族权化。到了秦始皇有了一个变化,搞了郡县制,国家大事一靠皇帝,二靠官僚。从总体上看,秦之后的社会,家与国有了一定的分化,但仍然是把政治原则与家族原则即把“忠”“孝”结合在一起,“礼”就是这个结合的产物。整个社会还是像一个大家庭,人们只有伦理的和道德的上下尊卑。这种社会结构和礼教本身就决定了它必然会造成人的两面性或双重人格,虚伪或伪善。汉宣帝的儿子认为朝廷讲仁义道德,讲王道,就只应当按仁义和王道去做,汉宣帝则骂他不谙世故,称汉家自有“霸王道杂之”的法度,当然实际上是“外儒内法”。 因此就涉及到第三个问题,如何看待在传统社会居于主导地位的“道德理想”。我个人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是共同体的道德,这一道德体现的是“大一统”的意识。每个小我都要变成大我,也就是内化共同体的道德。因为整个共同体的道德让每一个人承担,个人的生活就有了一个能不能承受共同体道德之重的问题,如果难以做到,便出现了表面上承认这种道德而实际上并不照着去做的情形,这就是虚伪。 做这样一个分疏之后你会发现,我们要继承的道德传统,要讲的儒家伦理,首先应当是古人讲的那些“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我们既不要对传统道德无限拔高,也不能否定其中的基本道理。过去我们其实是将传统思想文化中许多做人做事的基本的东西给否定了。 民间儒学和草根儒学是在社会底层起良性作用的力量 主持人:对儒学的历史定位以及当代评价涉及到一系列问题,比如说,儒学有没有草根性,或者说作为普遍主义的儒学只能是自上而下的吗?中华民族所表现出来的学习的精神、包容的胸怀、和谐的气度等优良品质与儒学有没有关系?等等。 牟钟鉴:我不认为儒家只是一个政治化的官方的思想,它原来就是民间文化,后来才提升为官学,被官方化了。它的根基在民间,是一个民间的学派。“文革”期间我回老家的时候,就深深感觉到,老百姓没有读过四书五经,也说不出个清晰的道理来,但是评论人,评论周围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关系,用什么道德标准呢?不都是“五常”的标准,或者说是“八德”吗?看一个孩子好不好,往往是看他孝顺不孝顺,与其他孩子来往时讲不讲信义、诚实,这在老百姓当中是很普遍的。我们今天应该把它恢复起来。我们自己有儒家道德伦理,非要丢掉干什么? 郭齐勇:我说几句。一直到民国以前的中国社会,基本上是一个大的社会,政府很小。冯友兰先生晚年写的《三松堂自序》,讲他的父亲从河南唐河坐一条小木船到我们湖北省的崇阳县当县令的时候,晚清政府给县政府的财政少得可怜,就那么一点包银,县长可以请一个钱粮师爷,请一个刑名师爷,或请其一,也可以都不请。冯先生的父亲没有请,他死在任上,家人也是用一条小木船把他的遗体与遗物从水路运回唐河的。那时,县政府管不到下面,维系整个社会人心的是儒文化,还有很多民间性的、自治的组织。几乎所有的农村,凡有一点文化的人,按钱穆的说法,就起类似西方教堂的牧师或法堂律师的作用。老百姓之间有矛盾,常常说:我们到某某先生那里评理去。这就是儒家社会。虽然从文化上来说,我们有诸子百家,还有很多样的地域文化,但传统社会的构成方式、人们生存的模式,恰恰是儒家型的。这个儒家型的社会,不是说只有一种官方的意识形态,不要以为儒家的东西与官方意识形态可以划等号。其实更重要的是,那个时候除政府力量外,社会空间大力量很大,比方说民间的自治,有乡约,有乡练团练武装,有各种祭祀礼仪活动与组织,宗族、家族、祠堂,商会与行会组织呀,各种民间宗教呀,地方自治呀,绅士集团与士农工商等各种社会团体啊,民间文化、教育、技艺活动的组织与活动等。民国时期梁漱溟等“乡建”派依托的就是这样一个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的天地社稷祖宗祭祀活动是携带着族群的信仰信念的密码的,整个的民间社会是一个空间很大的多重结构的、有调节能力的、有弹性的社会,这个社会里有很多管道,好像是自组织系统,民间儒学和草根儒学是在社会底层起良性作用的力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