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罗尔斯主要关心的是如何让多数人认可他早期发展出来的自由主义观念,尤其是作为公平的正义观念(justice as fairness),但是他的一般理论可以应用在对其他自由主义观念(包括人权观念)的认同问题上。笔者认为,如果自由主义意味着如康德或密尔式的“厚”的自由主义的观念,如果我们不想放弃过多的儒家的核心价值,那么儒家就不能与自由民主相容。但是,借助晚期罗尔斯的这个洞见,如果自由民主与人权是一个“薄”的版本中的自由民主与人权,“薄”到足以让儒家接受,那么儒家就可能与自由民主及人权观念相容。笔者把这种相容性叫作“薄的相容性”。 笔者的一篇早期的文章对这种薄的相容性进行了辩护(白彤东2005)。但是,在对儒家如何认可自由民主与人权观念的细节的尝试中,笔者渐渐地意识到儒家与薄板本的自由民主间仍会有些不同。于是笔者采取了下述这一立场:在这些不同的地方,比起西方的自由民主观念,儒家不但在东亚的环境下,而且在普遍的意义上也许都有其长处。(22)笔者最近写的两篇文章都采取了这样一个立场(Bai 2008d与2008e)。通过这些工作,笔者希望对儒家在政治层面上的当代相关性有一定程度的展现。 (作者:白彤东) 收稿日期:2008-07-17 注释: ①张祥龙、温海明、安靖如(Steve Angle)、韩林合、张志伟等人在不同场合通过对本文的直接评论、对笔者其他工作的指教,以及他们自己对相关题目的讨论对本文的改进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笔者深深地感谢他们的帮助。 ②这个说法并不是说哲学、文化之受重视,只是因为政治与经济的强盛,而与其内在的丰富无关。这是为什么我加了“这么”这个限定词。 ③陈祖为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表达了类似的观点(Chan 1999, 213)。(本文对他人观点的引述采用“作者,年代,页码”的形式予以补注。 ④笔者在一篇文章里试图处理这个问题(Bai 2008b)。 ⑤笔者的“如何无为而治:对《老子》政治哲学思想的比较研究”一文,处理了卢梭与《老子》对这个共同问题的理解及其所提出的政治解决的相似性。 ⑥这里的小学进路与哲学进路间的区分只是程度上的区分。坚持小学进路的纯粹需要预设两个形而上学的信条:第一,原作者有一个客观与确定的理念,这个理念被弗雷格(Gottlob Frege)称为“意义”(sense)或“思想”(thought)。他用“观念”(idea)来表述思维的更主观的一面(Beaney 1997, 184-185,注G;又见154和156,注E)。第二,小学家有获得这个客观意义或思想的途径。但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与蒯因(W. V. O. Quine)等哲学家有力地挑战了这两个信条。另一方面,坚持哲学进路的纯粹有可能导致哲学家对原作者的随意阅读,这样的阅读自身有可能是有趣的,但我们很难说它是基于对原作者的学习之上的。 ⑦这里讲的“孔子”是指在《论语》及其他相关文献里展现出来的那个哲学家,而不是其言论或许没有被真实地记录下来的那个历史人物。 ⑧当然,如何理解孟子的性善论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一些人会辩称这个理论不是形而上学的理论,而是道德心理学的(moral psychology)说法。但是,如下所示,在道德心理学的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有四端,这恐怕在经验上是可疑的说法。 ⑨因为有些变态狂徒可能是天生的而不是环境的产物,所以我们甚至不能说所有的人都有向善的潜能。 ⑩这里采用西方汉学里常采用的对《论语》及其他经典的编号。这个系统很容易让读者找到对应的原文。 (11)郭齐勇认为孔子有一个对人性的清楚的、确定的、绝对的、普遍的、无条件的观念(Guo 2007, 27),但笔者不同意这个看法。笔者怀疑这个看法是孟子和宋明儒家的追随者对孔子的误读。 (12)在Bai 2008c中,笔者对孔子的这个表面上的矛盾态度有详细的讨论。 (13)Sanderovitch 2007讨论了另一个孟子有过度理想与过度乐观的倾向的例子。笔者完全同意Sanderovitch对孟子哲学中有“病毒”(bug)的观点,但更会强调是孟子及其追随者,而不是孔子,相信充分“杀毒”的可能。Bai2008a讨论了孟子对亲亲互隐处理的缺陷。 (14)对于不写出每一步论证的原因,本文会在下一节提到。 (15)本文关于对话和哲学问题的观点受益于笔者最尊敬的两位老师:Stanley Rosen(在他对柏拉图对话及其他哲学文献的处理上)和Burton Dreben(在他对维特根斯坦及其他分析哲学家的处理上)。 (16)笔者对《论语》和其他哲学经典所采取的态度与韩林合的态度有很多不谋而合的地方,但也存在分歧的地方(韩林合2008)。比如,笔者认为他对待哲学经典的“完全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实际上是对同一个原则(笔者称作“整体性原则”)的阐发的自然结果。虽然所用的表达方式不同,但是我们对绝对的、形而上学意义上“照着讲”的可能性都有着类似的怀疑,而他在整体对待经典时所采取的“创新性原则”与笔者的“接着讲”也有相通的地方。可是,出于本文下面要提到的“尊重性”原则(韩林合也表达了与这个原则类似的想法),虽然笔者不排除经典的作者存在没有想清楚的可能性,但是笔者不会轻易归因于它;虽然笔者承认自己是在接着讲,但是不排除接着讲的很多内容是经典作者“先知先觉”的或在当今条件下可知可觉的可能性。最重要的一点是,在2008年6月于北京大学举办的“比较哲学方法论”的会议上对其文章进行讨论时,韩林合表达了他的“(古代)中国没有哲学”的观点。在本文第二节中,读者可以看到笔者的看法与他的看法是很不同的。 (17)如果读者对一个具体案例感兴趣的话,那么请参见韩林合2008的第一节中对《庄子》整体性的怀疑的一个很有意思的批判。 (18)虽然笔者在政治哲学上倾向儒家,但是,为了真正完善儒家思想,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同情地阐发不同流派中对儒家的批判。 (19)Bai 2009有一个对《老子》政治哲学的评判。 (20)在《论语》的2.3,12.19与13.6节和《大学》的第三章中,孔子讨论了理想的或规范性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刑罚变得或应该变得不必要。但是,在13.3节中,他指出法律手段应被礼乐所指导,这就暗含了他并不反对应用法律手段。对他在13.3节中的不同态度的一种解释是认为孔子在这节中是在讲一个现实的案例。也就是说,在这个现实世界中,众人还没能够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自愿地遵循礼乐教化。 (21)白彤东2008b与2008c是笔者沿着这个比较哲学的路向所做的工作。 (22)Bell 2007只着重辩护了儒家在东亚环境下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白彤东.自由民主需要一个形而上学的基础吗?(2005)[J].外国哲学,Vol.18:297~315. [2]Tongdong Bai. Back to Confucius: A Comment on the Debate on the Confucian Idea of Consanguineous Affection(2008 a) [J]. 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 Vol. 7, No. 1, 2008:27~33. [3]Tongdong Bai. The Private and the Public in the Republic and in the Analects (2008b, manuscript). [4]What To Do in an Unjust State——On Confucius’s and Secrates’s Views on Political Obligation (2008c, manuscript). [5]A Mencian Version of Limited Democracy (2008d, forth coming). [6]A Criticism of Later Bawls and a Defense of a Decent(Confucian) People (2008e, manuscript). [7]How to Rule without Taking Unnatural Actions (无为而):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the Laozi (2009, forthcoming).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 [8]Joanne R. Bauer and Daniel A. Bell. The East Asian Challenge for Human Rights (1999).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9]Michael Beaney (ed.). The Frege Reader (1997). Malden, MA: Blackwell. [10]Daniel Bell. Beyond Liberal Democracy (2006).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1]E. Bruce Brooks and A. Taeko Brooks. The Original Analects (paperback edition) (2001).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2]Joseph Chart. A Confucian Perspectives on Human Rights for Contemporary China (1999). in Bauer and Bell 1999, 212~237. [13]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14]Qiyong Gan (郭齐勇). Is Confucian Ethics a ’Consanguinism’? (2007)[J]. Dao, Vol. VI, No.1,2007:21-37. [15]韩林合.浅论哲学经典的解释问题——以《庄子》的解释为例(2008).比较哲学方法论会议发言稿. [16]Friedrich Nietzsche. Thus Spoke Zarathustra (1954). Translated by Walter Kanfmann. London: Penguin Books. [17]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1996).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8]John Rawls. The Idea of Public Reason Revisited (1997)[J].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Vol. 64. [19]Sharon Sanderovitch. Is There a Bug in the Confucian Program of Harmony? (2007, manuscript).^ (责任编辑:admin) |